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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其于2025年11月14日入住博乐市南城区某月子中心,因就餐期间三次吃出头发、无纺布等异物,于11月22日提前离开该中心,协调退费时,商家仅同意退还8天伙食费,群众对此不满,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处理,查实该月子中心存在食品留样台账不规范、未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等问题,随即责令其整改,同时协调商家向群众全额赔付月子服务费并致歉。问题得到解决,群众表示满意。
审核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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