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版
网站支持Ipv6
注册 登录
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于12月7日12时46分许在某商场一楼某名品集合店花费630元购买一支口红,发现商品包装标注期限使用日期为2025年10月,认为商家售卖过期商品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处置,已协调商家为群众全额退款630元,同时针对商家销售过期化妆品问题已启动立案调查程序。问题得到解决,群众表示满意。
审核人:李宏伟
上一条:博州群众反映小区垃圾堆放问题 下一条:博州群众反映自行车前轮被盗问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