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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其是博乐市南城区街道长青社区某小区4号楼二单元业主,该单元楼下3家餐饮店油烟排量大,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博乐市行政执法大队处办。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博乐市行政执法大队收悉后,两部门迅速赴现场协同处置处理,责令餐饮店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定期维护清洗以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同时向经营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明确环保经营要求,后续博乐市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强督促整改。问题得到解决,群众表示满意。
审核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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