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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平台反映,其经精河县某房产公司购房,原协商确定支付5万元首付,于2026年1月15日先缴5000元定金、后补45000元首付,因房东擅自将首付金提至10万元,故群众要求终止购房,房产公司扣除其2000元定金,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经协调,房产公司已全额退还群众5000元定金。问题得到解决,群众表示满意。
审核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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