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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于2026年2月3日中午在博乐市某超市购买鸭脖,花费:5.9元,回家后发现,该食品虽在保质期内,却出现了变质问题,无法正常食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群众及时拨通了博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详细反映了此问题。
热线工作人员接诉后,第一时间精准转派至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诉求后,迅速行动、高效处置,于2月5日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超市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仔细核查问题食品,当场组织超市经理与群众进行调解沟通。
经执法人员耐心协调,商家认识到食品管理方面的不足,当场同意按照货款十倍的标准进行赔偿,共计59元。此次维权从反映问题到圆满解决仅用两天时间,处理结果公平合理,群众对此表示十分满意。这一举措不仅守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更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为民维权、守护民生的责任与担当。
审核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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