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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其子女于2026年3月15日9时46分,搭乘车牌号为新E1***D的出租车,从博乐市华泰明珠前往阳光家园小区,该路段日常打表计价花费仅7至8元,该驾驶员未按规定打表计价,收取其子女10元车费,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博乐市交通运输局处办。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收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情况属实,对该驾驶员作出批评教育、停运学习2天的处理,并责令该驾驶员退还违规多收取的车费。问题得到解决,群众表示满意。
审核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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