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精准防控危化品企业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5月20-22日,自治区第四督导组对博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督导。
督导组先后到新疆博圣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输油气分公司阿拉山口作业区、精河县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进了督导检查,检查过程中,督导组认真听取了各企业安全管理人关于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消防安全情况的汇报,现场询问政府和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危化品企业摸排情况、日常安全监管措施以及隐患治理情况。督导组按照《专项检查督导重点内容》,查阅了相关台账,现场检查了重大危险源生产储存区、泡沫泵房、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测试了泡沫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详细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及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制定情况,并现场抽查了员工逃生自救、初起火灾处置等知识掌握情况。同时,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及危险性,督导组还对电气设备防爆、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检查结束后,检查督导组第一时间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相关县(市)和被检查企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按时整改火灾隐患。同时,督促企业负责人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积极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审核人:杨庆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