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自治州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盖章)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年3月18日
序号 |
主管 部门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 |
证明材料 |
实施方式 |
是否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
可选择或已选择告知承诺 |
必须 提供 |
1 |
州住建局 |
建筑业资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治州 |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5.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扫描件 6.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扫描件 7.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8.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9.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或无资质无设备要求说明 |
告知承诺 |
|
是 |
2 |
州住建局 |
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批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
自治州 |
1. 营业执照 2. 企业章程 3.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4.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5. 业绩情况证明材料 6.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 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告知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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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填报人:张宏玲 联系电话:2319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