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
时间:2022-04-29 14:48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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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批 2022年4月28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XJ202204240004 |
举报人反映:“在贝林乡自由市场与贝林乡三分公司工区井区房交界处路边有臭水坑,异味扰民,博乐市阳光农业开发公司无视环保要求,不闻不问;阳光公司在没有林业采伐证的情况下,砍伐杨树数棵,柳树2棵,占用林地一亩多”。 |
博乐市 |
生态 |
经核查,举报人反映贝林哈日莫墩乡自由市场与贝林乡三分公司工区井房交界处路边的臭水坑为博乐市阳光农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的排碱渠。2005年,阳光公司在排碱渠东侧10米建有机电井房1个,用于灌溉附近农田和林地,由于机电井在抽水排沙时会排出少量水流至排碱渠形成积水,积水因长时间浸泡导致自然发臭,影响附近农民生产生活。 2021年初,阳光公司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为农贸市场东侧路边杨树和柳树影响村容村貌,在未办理树木采伐证的情况下,实际砍伐杨树1棵,柳树2棵。按照林草部门要求,阳光公司当年已在原有砍伐位置补植补种6棵景观树,对砍伐的1棵杨树已进行赔偿。举报人反映的占用一亩多林地实际所有人为阳光公司。 |
属实 |
一是责成阳光公司加强对机电井管理,2022年4月25日,对机电井流入排碱渠的水沟进行封堵,对机井采取密封处理,杜绝机电井检修试水和灌溉时排沙水回流至排碱渠,并对排碱渠原有积水进行清理,确保无异味。二是2022年4月26日,阳光公司与2棵柳树所有人协商一致,以每棵300元的价格共计600元进行赔偿。 |
办结 |
无 |
2 |
D2XJ202204240028 |
举报人反映:“五台工业园区天博石灰窑北侧的空地未做硬化,在空地上整理集装箱,扬尘很大”。 |
博乐市 |
大气 |
经核查,该处为新疆合润盛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货车集装箱(吊装)临时用地,场地未做硬化,扬尘较大,日常对地面采取洒水降尘措施。2020年4月20日,该公司与原博州自然资源局五台国土资源分局签订该地《临时用地协议》,使用年限为2年(2020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19日),目前协议已到期。 |
属实 |
因临时用地协议已到期,不再续签。2022年4月26日,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联合责成该公司立即恢复土地原貌,4月28日已完成整改。 |
办结 |
无 |
3 |
D2XJ202204240004 |
举报人反映:“五台工业园区新疆华通新丝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粉尘大,24小时不间断生产,噪音扰民”。 |
博乐市 |
大气 |
经核查,新疆华通新丝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南区。该公司2021年3月取得《关于15万吨/年粉体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博市环评字〔2021〕7号),2021年12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目前,磨粉机生产线正常生产,筛分生产线未运行。生产过程中,在封闭式库房内筛分机筛分原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完全收集的粉尘堆积在库房里;筛分出的原料经过输送带输送至运输车辆,输送带未封闭,在输送过程中产生扬尘。 该公司北侧700米为兰博水泥厂,其余三侧无企业为戈壁滩。2022年4月25日,委托新疆天蓝水清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环境噪声进行检测,厂界东侧昼间56.1dB,夜间50.2dB;厂界南侧昼间58.4dB,夜间45.0dB;厂界西侧昼间56.7dB,夜间45.9dB;厂界北侧昼间55.1dB,夜间48.3dB,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昼间、夜间不超标(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
部分属实 |
2022年4月26日,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博州环博环改字〔2022〕7号),要求该公司按环评要求于2022年5月3日前完成输送带封闭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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