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8月14日,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博州生态环境信访件29件,现将第十二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县市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65270021举报人反映精河县八家户农场牧业二队存在一处养猪场,白天异味明显,下午七到九点尤为严重,整个农四队都弥漫着臭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均未得到有效解决。 |
精河县 |
经核查,该养猪场名称为精河县伟锋养殖场,位于八家户农场牧业三队南侧、农业四队居民点北侧,属八家户农场农业四队辖区。该区域为限养区,目前养殖场存栏1805头(猪)。通过走访,养殖场门口是乡村道路,因养殖数量增加,原有化粪池离猪舍较近,位置不合理,且未采取封闭措施,产生异味明显,臭气浓度加大,气味能够到达1公里以外的居民区。 7月10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接到精河县伟锋养殖场投诉后,经现场核查,7月11日已精河县伟锋养殖场“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行为”已立案查处,该养殖场违法行为正在整改中。目前,已在养殖场西侧新建一个7000m³黑膜厌氧池,利用厌氧发酵原理将有机废弃物转化为沼气和产生沼液,沼气进行能源回收利用,沼液则作为肥料用于农业还田。同时,黑膜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能够有效地防止沼气、臭味泄漏,减少环境污染,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
属实 |
现场要求精河县伟锋养殖场在8月31日前完成整改:一是养殖场每天定期喷洒除臭剂,精河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随机督查。二是按照精河县农业农村局确定的养殖规模,确定存栏量,定期出栏育肥猪,减少存栏量,控制臭味程度。三是7000m³黑膜厌氧池建成投用后,将化粪池发酵粪污进行消毒处理并填埋推平,停止使用。 问责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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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博州期间:2024年7月26日-8月14日
投诉举报电话:0909-7611319,邮政信箱:新疆博乐市A027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