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十四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17)
关于2017年自治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自治州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14日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州财政局局长 汤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自治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自治州财政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州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自治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党委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了对工业经济、口岸经济、旅游经济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自治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㈠贯彻落实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2.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提高民生福祉放在首位,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始终坚持把新增财力重点向民生倾斜,大幅提高了各项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2017年投入民生领域资金89.6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2%。其中:教育支出17亿元,增长27.9%,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双语幼儿园建设投入,支持了普通高中、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1亿元,增长32.3%,加大宣传文化建设投入,重点支持了全民健身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等设施场所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亿元,增长11.2%,积极落实了社会事业养老保险等人员待遇政策和城乡低保补助,实施“安心助养”工程,支持精河抗震救灾工作,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就业”;医疗卫生支出5.87亿元,增长9.2%,实施全民健康体检,稳步推进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卫生事业的发展;节能环保支出2.92亿元,实现乡镇一级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继续支持艾比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博尔塔拉河治理、博乐市万亩生态园建设和赛里木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住房保障支出6.61亿元,增长76.7%,支持了城市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富民安居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林水事务支出13.3亿元,落实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支持粮食、棉花、枸杞、肉牛肉羊产业发展,继续支持新一轮草原生态奖补机制推进。
3.全力支持扶贫攻坚。进一步加大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投入力度,补扶贫短板,促精准脱贫,切实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州投入扶贫资金2.59亿元,全力支持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实施54个贫困村、抵边村、薄弱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实现客运通车,解决抵边村用水、用电等问题,提高了边民补贴和护边员补助标准,改善贫困村队基础设施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速推进精准脱贫,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成了全年脱贫攻坚任务。
4.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加强。2017年,通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大力推行PPP模式等,共计筹措资金110.3亿元,极大支持了自治州水利、交通、教育、卫生、旅游、环保、美丽乡村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新增转移支付补助37.6亿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二是积极争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5.7亿元,满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三是加快推进PPP项目,全州落地PPP项目58个,投资总额156.3亿元,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5.支持经济发展成效明显。深入推进“口岸强州”战略,州本级投入2亿元,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口岸支持。继续支持财政金融“四位一体”、“银政通”、“4321”等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17年累计发放贷款273笔9.73亿元,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极大减轻了企业融资负担,助推企业快速发展。积极支持生态游、休闲游、乡村游、科考游等新型旅游发展,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投入资金3.3亿元,实施了赛里木湖生态保护和温泉县旅游资源开发等基础设施项目。
㈡ 落实自治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1.财政收支保持平稳增长。各级财税部门共同努力,积极克服“营改增”、减税降费政策扩大、五师双河市成立企业划转以及财预50号、87号文件规范融资等减收因素造成的困难,强化税收征管,压实非税执收部门责任,加大对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等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财税收入平稳增长,全年预计增幅7.8%。健全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实行预算执行通报,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财政支出保持了较快增长,支出进度始终位居全疆前列。
2.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1264万元。二是健全透明预算制度。各级政府及预算单位(除涉密单位)全部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和完善财政存量定期清理机制,统筹收回两年及以上结余结转资金1.42亿元列入2017年财政预算,用于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安排的重点民生项目支出。四是推进预算绩效评价。2017年上半年对2016年州本级171个项目3.01亿元纳入绩效考评,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增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五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州本级公务卡结算率达70%以上。六是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政府采购等各项改革。
3.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和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要求,及时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报告、决算报告等。积极配合支持审计部门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及时反馈审计报告的意见。对人大和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落实整改。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民生工程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县乡财政资金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等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财预50号、87号文件精神,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守住“红线、底线”,坚决防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监督,督促部门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州“三公”经费预计下降5.2%。
㈢ 自治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 收入预计完成情况。2017年自治州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0.0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5.58亿元,增长10.6%,非税收入6.05亿元,增长1.2%),为预算的96.2%,增长7.8%;自治区补助收入60.9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7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6.3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2.94亿元),增长15.2%;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5.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7亿元,调入资金0.57亿元。
⑵ 支出预计完成情况。2017年自治州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0.0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43亿元,为调整预算(下同)的99.9%,增长22.4%;专项上解支出0.3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8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5亿元。
⑶ 收支预计平衡情况。2017年自治州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0.0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0.04亿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0.0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 收入预计完成情况。2017年自治州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31亿元,为预算的84.2%;自治区补助收入0.19亿元。
⑵ 支出预计完成情况。2017年自治州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37亿元,为预算的100%;专项上解支出0.01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0.12亿元。
⑶ 收支预计平衡情况。2017年自治州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5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5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 收入预计完成情况。2017年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04亿元,为预算的98.5%。其中:保险费收入13.2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91亿元,利息收入0.18亿元,其他收入0.3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6亿元。
⑵ 支出预计完成情况。2017年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23亿元,为预算的97%,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1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5亿元,其他支出0.06亿元。
⑶ 收支预计平衡情况。2017年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04亿元,上年结余14.6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49亿元。
㈣ 自治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 收入预计完成情况。2017年自治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4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亿元,为预算的105.4%,增长9.1%;自治区补助收入13.7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7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亿元;专项上解收入0.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3亿元;调入资金0.57亿元(主要是调入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收入)。
⑵ 支出预计完成情况。2017年自治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4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55.4%;补助下级支出1.7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0.7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8亿元。
预备费使用情况。预备费预算1400万元,实际支出1334万元,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具体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7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农林水事务等支出15万元。
⑶ 收支预计平衡情况。2017年自治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4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42亿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0.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 收入预计完成情况。2017年自治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0.4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0.3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7.9%,增长84.4倍(主要是彩票公益金从自治区国库划缴地州国库);自治区补助收入0.05亿元。
⑵ 支出预计完成情况。2017年自治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0.4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0.3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0.13亿元。
⑶ 收支预计平衡情况。2017年自治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0.43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0.4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社保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 收入预计完成情况。2017年自治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18亿元,为预算的72%。其中:保险费收入2.0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9亿元,利息收入0.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81亿元。
⑵ 支出预计完成情况。2017年自治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13亿元,为预算的69.2%。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21亿元,其他支出0.02亿元。
⑶ 收支预计平衡情况。2017年自治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18亿元,上年结余6.3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1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4亿元。
㈤ 自治州本级政府债务及偿还情况。
2017年自治州本级债务限额17.26亿元,债务余额17.23亿元(存量债务2.8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14.36亿元),当年偿还债务0.76亿元,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债务率警戒线指标分析,自治州本级政府债务属可控范围。主要债务为五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管控建设项目,全民健身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赛里木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疆阿拉山口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亚行贷款项目和阿拉山口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以上自治州和自治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结果,是初步预计,待与自治区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总体来看,自治州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这是自治州党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州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县市、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自治州财政收入总量小、结构单一,税收主要靠固定资产投资拉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财税、融资政策研究能力还有待提高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自治州财政预算草案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州党委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自治州党委决策部署和深化财税改革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遵循体制机制、落实政策制度、按照规矩程序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清理整合项目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强化执行监督,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守红线底线;严肃政治纪律和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合规,完整科学。按照财政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规矩程序编制预算,完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二是保障重点,以收定支。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促发展”的预算编制原则,压减一般性支出5%,重点保障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维护稳定、重点民生支出。三是坚持绩效,源头控制。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所有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必须有绩效目标,项目执行完毕提交绩效报告,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四是推动改革,创新机制。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支出结构,退出竞争性领域,取消对企业的直接补助专项,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五是勤俭节约,公开透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会议、出访等各类活动,做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全面停止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审批,不再安排车辆购置经费。按照预算公开要求,完整、及时、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信息、预算绩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加大监督,确保安全。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财政资金挤占、截留、挪用、闲置,对财政资金运行跟踪监督。按照政策规定、制度办法拨付资金,保证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避免干部违规违纪。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2018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们代编了全州财政预算草案,编制了自治州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㈠ 自治州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⑴ 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58.3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3.79亿元,增长10%;自治区补助收入34.1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0.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4.1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9.4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3亿元。
⑵ 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58.3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5.0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7%;专项上解支出安排0.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8亿元。
⑶ 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自治州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58.3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58.36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⑴ 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2.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69亿元;自治区补助收入0.01亿元。
⑵ 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2.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8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82亿元。
⑶ 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自治州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2.7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2.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
⑴ 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82万元,其中:利润收入4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42万元。
⑵ 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安排82万元。
⑶ 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自治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8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⑴ 收入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9.9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1%。其中:保险费收入14.0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08亿元,利息收入0.1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55亿元,其他收入0.1亿元。
⑵ 支出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7.9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2%。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7.8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5亿元,其他支出0.07亿元。
⑶ 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9.98亿元,上年结余16.4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7.9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54亿元。
以上是自治州代编预算情况,待各级政府的预算上报后,我们再审核汇总并报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备案。
㈡ 自治州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⑴ 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8.9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01亿元,增长4%;自治区补助收入6.7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3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4亿元);专项上解地方教育附加收入0.0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2亿元。
⑵ 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8.9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8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9.8%。安排的主要支出项目是:农林水事务支出1.6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1.6%;教育支出1.1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3%;科学技术支出0.12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6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1.2%;医疗卫生支出0.82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9%;节能环保支出0.1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倍;城乡社区事务支出0.2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3.4%;公共安全支出1.1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5.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1%。补助下级支出安排0.12亿元。
⑶ 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自治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8.9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8.9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⑴ 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0.27亿元,均为政府性基金收入。
⑵ 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0.2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0.2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05亿元。
⑶ 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自治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0.27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0.2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
⑴ 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82万元,其中:利润收入4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42万元。
⑵ 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安排82万元,均为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⑶ 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自治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8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⑴ 收入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42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1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06亿元,利息收入0.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5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6亿元。
⑵ 支出安排建议。2018年自治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7.5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2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2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5亿元。
⑶ 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自治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42亿元;上年结余5.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7.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32亿元。
三、2018年的财政工作任务
㈠ 加大投入,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㈡ 优化支出,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优先、民生先动,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一是支持就业惠民。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就业扶持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加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和创业的补助力度。二是支持教育惠民。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学前双语教育。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完善高等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三是支持医疗惠民。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提高补助标准,保障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四是支持社保惠民。支持实施全民参保,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合理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健全优抚对象抚恤和补助标准体系,提高低保补助水平。五是支持扶贫惠民。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增强扶贫资金的造血功能、兜底功能。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监督,绩效结果与扶贫资金安排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六是支持安居惠民。继续支持农村安居、游牧民定居以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七是支持暖心惠民。大力支持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支持东风工程、广播电视村村户户通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八是支持兴边惠民。九是支持安全惠民。健全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㈢ 增加投入,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生态补偿的相关财税政策。支持水资源综合开发和高效利用,强化水资源的管理,合力控制河流、湖泊和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强度,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加大生态工程建设力度,着力支持博河流域、艾比湖、赛里木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三北”五期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建设,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进一步巩固草原禁牧、草畜平衡成果。加大支持排污治理、环境保护监测,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污染治理投入,强化执法监督,健全环境违法行为惩处机制。
㈣ 加强征管,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强化组织收入工作责任,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州《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源控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收入组织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坚持依法治税,严格减免税管理,防止税源流失,确保应收尽收。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责任落实,加大各类资源资产类非税收入的征缴、监管力度,挖掘增收潜力。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相关政策宣传,支持企业发展、涵养地方税源,积极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吸引异地企业落户博州,增加财政收入。
㈤ 培植财源,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现财政资金投入由无偿资助向有偿使用转变;由点对点直接支持企业向借助平台间接支持转变;由分散投入向统筹财力、集中投入转变;由一次性投入向可持续、滚动发展转变,为我州实体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二是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结合各园区发展定位、产业基础和区位资源特点,强化税源建设,在“招大、招强、招品牌”上下功夫,积极吸引企业落户。三是支持口岸经济发展。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深入推进“口岸强州”战略,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四是全力支持旅游经济快速发展。按照自治州旅游业的总体规划,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力支持推进全域旅游,支持赛里木湖等重点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温泉县旅游资源开发,把博州打造成北疆重要旅游目的地。五是继续落实财政金融“四位一体”“银政通”“政府增信”“4321”等工作机制,做大做强担保公司,充分发挥政府、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融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就业”。积极支持“互联网+”时代的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带动就业创业。
㈥ 研究政策,争取转移支付补助。创新理财思路,善于把财政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把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财政收入的增长,把财政收入的增长转化到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稳定长治久安上来。增强发展意识,发挥好“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中央关于支持新疆发展的差别化政策带来的高速发展动力,围绕“民族自治州”、“边境州”、“大口岸”等自身特点,认真解决财政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体制性的问题,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和湖北援助项目资金支持,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全力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建设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自治区对州本级财力缺口补助及增加我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㈦ 推进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完善财政体制。配合自治区加快推进对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形成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各级财政关系。建立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二是改进预算国库管理制度。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严格规范超收收入使用管理。全面落实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管理政策,确保资金存放公开透明。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体现权责对等,放权和问责相结合。四是稳妥推进地方税体系改革。根据中央、自治区部署,逐步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积极协调和配合地税部门开征环保税,增加财政收入。五是积极落实清税降费政策。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补财政供给服务和供给方式短板,提升财政服务质量和效率。六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退出竞争性领域,取消对企业的直接补助专项,通过产业发展基金、财政贴息等给予产业补助。继续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改革和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等。
㈧ 规范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加大政府债务管理力度,促进经济和财政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通过转贷自治区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债转贷外,不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跟踪新增政府债券执行情况,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做好政府债券使用,积极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对政府性债务的偿还、管理和决策进行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对违法举债、违规担保、假PPP及不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对县市各部门单位债务监管,加大问责追责和查处力度,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严禁再产生新的隐性债务,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保证自治州在债务管理方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㈨ 加强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落实新《预算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支持审计监督,严格执行自治州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年度中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事项,对确需解决的重大支出事项,通过优化存量,从部门单位现有预算中调剂解决。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零增长。坚持依法理财,严格遵守《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理财行为,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守政府债务管理、虚收空转、县乡资金管理三条红线,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的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追责。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财政收支预算,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自治州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自治州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自治州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不忘初心、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面实现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