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

关于印发自治州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1年12月12日 12:10  

博州政发〔2021〕1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州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格局下高位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自治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推动知识产权强州建设为主线,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为突破口,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㈡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明确发展思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自治区和自治州“十四五”规划的工作部署,适应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构建新格局的战略需求,在规划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上注重系统谋划,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州战略,突出知识产权制度对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

——坚持求真务实,顺应发展形势。注重规划的约束性与指导性,规划目标突出战略性和可操作性,规划内容具体务实,更加突出对重点行业和区域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系统设计。

——坚持开放合作,提升治理能力。紧紧抓住“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州“四大发展战略”“五年奋斗目标”,不断提升自治州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能力,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努力实现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坚持统筹协调,促进融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规划与相关领域发展规划的衔接,统筹协调专利、商标品牌、地理标志等全领域知识产权融通发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强州建设,助力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㈢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州知识产权环境明显优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效能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五位一体、融通增效”,形成创新激励和创新保护“双高地”,自治州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更加合理,执法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市场支撑环境全面优化,服务业规模和水平较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文化氛围。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充分显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显著提高,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州生产总值比重明显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提升,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更加活跃,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实现合理流动,带动社会就业岗位显著增加,形成支撑创新发展的运行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显著提高。力争到2022年,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情况明显改善。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到85% ,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营商环境。   

——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提高,核心专利、商标品牌、地理标志产品等优质资源显著增加。行政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专业人才队伍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知识产权服务业态更加成熟,资本化、商品化和产业化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市场竞争能力大幅提升,努力实现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十四五”时期自治州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07

1.5

预期性

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万元)

4078

7000

预期性

4

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增长率(%)

——

15

预期性

5

企业专利授权量占比(%)

48.1

55

预期性

6

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

1

预期性

7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76.91

85

预期性

8

每万户市场主体商标拥有量(件)

559

750

预期性

9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家)

1

3

预期性

10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商标(件)

1

2

预期性

12

地理标志合法用标企业数量(家)

19

30

预期性

13

建立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个)

——

1

预期性

二、重点任务

㈠推进专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1.培育高价值专利。贯彻《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加强专利导航推广应用。不断优化扶持政策,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切实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探索推进专利创造新模式。到2025年,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件,平均每万户市场主体拥有750件有效商标,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3家。

2.促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积极推进自治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完善配套政策和服务措施。探索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运行机制,促进专利以许可的方式转化实施,建立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加大专利技术许可力度,通过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引导高等学校、企业做好自身专利清查工作,摸清专利存量,围绕专利技术赋能产业情况进行专利分级,推动创新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

3.推进专利金融创新发展。深入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工作,推广专利质押融资新模式,探索开展专利保险、证券化等业务,支持扩大专利融资规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健全技术、市场、中介、金融机构沟通联系机制,完善自治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完善专利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继续实施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程,到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7000万元。

㈡加强商标品牌建设。

1.加快推动商标品牌服务业发展。加大引进商标代理服务机构,支持和鼓励商标品牌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在商标设计、价值评估、注册代理、法律服务等环节有力支撑商标品牌发展。加强商标品牌公共服务,强化以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集商标成果展示、交易、评估、担保、融资、维权保护等商标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商标品牌服务业集聚区。

2.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化建设。积极推动“一县一品”“一乡(镇)一标”建设。围绕肉牛、禽蛋养殖、甜菜、甜糯玉米、中草药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开展品牌创建工作,以品牌化促进标准化、推进产业化,不断提高产品品质,着力打造区域品牌。全面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商标+基地+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引导自治州优势农产品企业通过品牌运作延伸产业链,拓宽农产品供应链和服务链渠道,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3.促进现代服务业品牌发展。在大力推进传统服务业以商标品牌为核心转型升级的基础上,以旅游、信息、物流、商务、金融、广告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对生产的服务支撑能力,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及时对新业态、新服务提供商标保护,推动现代服务业向高端品牌发展。

4.加强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推进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鼓励支持各县市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加强区域品牌培育,制定区域商标品牌发展实施方案。促进品牌建设与产业、区域协同发展,带动区域品牌经济发展。推进商标品牌国际化建设。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标品牌合作,鼓励企业持自主商标品牌参加各类博览会、展销会,拓展商标品牌营销渠道,提升影响力。支持企业创新“互联网+品牌”营销新模式,综合运用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新兴业态,扩大博州品牌影响力。

㈢促进地理标志加快发展。

1.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科学规划推进自治州地理标志工作,推进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探索地理标志运用促进的新途径、新举措,充分考虑各县市资源、产业创新发展因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力争到2025年底,全州地理标志商标(产品)数量达2件以上,合法用标企业达30家。

2.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全面摸清全州地理标志产业现状,结合各县市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精准定位目标产品、目标主体,制定符合产品特点、产业特性的运用促进计划,着力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支持各县市深入挖掘地域资源和品牌特色,促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

3.全力实施两品一标行动。农业农村部门加大“两品一标”农产品推进行动实施力度,实行农产品质量标识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力争“十四五”末,“两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80件以上;实施“生态博州、绿色农产品”品牌培育计划,做大做强一批产业优势品牌,培育壮大一批企业自主品牌,整合扶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以品牌引领自治州现代农业发展,“十四五”期间,培育州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以上、县级区域公用品牌2个以上。

4.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将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工作,全面反映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状况;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积极推动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项目建设,推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推动地理标志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增强博州地理标志影响力。

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在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期开展专项行动。加强代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行业自律自治,全面提升代理机构监管水平。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的惩戒力度。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将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企业纳入诚信档案“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落实“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线上、线下快速维权机制,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和精准度。探索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监管新模式,建立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协作机制。

2.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知识产权联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承诺机制,加强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建设。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引导企业完善商标、专利等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推动在高校、行业协会等单位中建立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

3.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合力;建立健全兵地联合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兵地联合执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将适宜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通过引导、委托等方式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4.营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良环境。以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等为契机,积极宣传自治州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果;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实地调研、书面交流等方式,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社会团体等信息交流。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刑罚威慑功能。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广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大力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以更多举措破除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向现代化迈进。

㈤推进特色知识产权强州建设。

1.促进特色产业知识产权运用。以夯实知识产权基础、优化知识产权环境为重点,依托自治州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重点在农副产品加工、林果业、葡萄酒、畜牧业、旅游、中药民族药开发等领域充分挖掘特色产业知识产权。加强与湖北省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形成独具特色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和合作机制,助推特色经济发展。

2.推进特色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品牌社会信誉度。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积极注册国际商标,重点打造商标品牌建设,着力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深入实施旅游兴州战略,培育特色旅游品牌,助力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大力推进“文化润疆”,筑牢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3.探索特色知识产权强州建设模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城市、县域、园区、企业试点示范工作,夯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基础。积极与湖北省对接知识产权援疆项目,努力打造工作亮点。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壮大区域特色经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进程。

4.加强兵地知识产权融合发展。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的思想,促进兵地知识产权优势互补、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积极推动兵地共同开展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运用管理、执法协作、信息通报、宣传展示等相关工作,共同推进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助力乡村振兴。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规划有序推进。建立自治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本规划年度推进计划,加强对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配套政策,推动规划有效落实。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推进规划实施。

㈡加强资源配置,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相互衔接协调,各级财政做好规划实施经费保障工作,统筹各县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公共资源,突出投入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任务落实。

㈢加强宣传培训,确保规划执行到位。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的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提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战略意识和全局意识,强化知识产权规划的执行能力,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㈣加强考核评估,确保规划取得实效。加强对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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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州党办,州人大办,州政协办,州纪委监委办,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军分区,第五师,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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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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