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发〔2021〕15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消防救援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环境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取得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自治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全州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消防救援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了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消防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出台《关于做好消防部队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指导意见》《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完成全州消防救援队伍改制转隶和消防审验职能移交,全面明晰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健全落实常态议事制度。
消防安全风险治理成效显著。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问题等专项治理,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连续12年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达标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模式,督改隐患问题5.88万处,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4890个(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20套,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装置)106个,消防安全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持续提升。针对辖区精河县地处天山地震带,地震灾害事故易发频发的实际,立足全州灾害事故特点,大力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依托消防救援队伍组建了1支30人机动地震救援队、3支地震救援先遣队、1支轻型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1个站级抗洪抢险救援队、1支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全州消防救援队伍共开展支队级以上灭火救援实战演练68次,扑救和处置火灾等灾害事故1290余起,抢救和疏散人员3943人,保护财产价值2.46亿余元;成功处置了博乐市“8·29”液化气槽车侧翻事故,精河县“8·9”级地震、温泉县“6·28”抗洪抢险等救援任务。
消防安全基础工作不断加强。新建消防救援站1个、市政消火栓530个、水鹤34个,消防救援站建成投用数同比“十二五”上升20%,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购置消防车12辆、器材装备9866件(套),装备配套不断完善。建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5支、志愿服务消防队10支、微型消防站615个,新增事业编消防文员11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稳步发展。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应用新疆消防知识培训微信小程序,安装居民楼院“三禁”、高层建筑火灾逃生“三要诀”警示牌1.5万块,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大幅提升。
第二节 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州基础设施、新能源、商贸物流等领域和文化科教、旅游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生产经营要素大量聚集,传统和非传统风险问题交织叠加,消防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风险隐患更难防控。随着自治州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和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高层和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传统高危领域火灾隐患更加集中,先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衍生出的新风险问题日益凸显。
基础工作存在短板。制约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性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一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不健全;社会单位消防专业人才缺乏,自主管理水平不高;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效能有待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城市消防救援站、自治区级以上各类园区的市政消火栓建设有待加强。装备结构亟需优化,灭火救援专业装备和战勤保障装备配备及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不足。科技信息支撑作用不明显,关键通信装备缺少,基于信息化的消防安全治理能力不强。
救援任务更加繁重。我州自然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种类多、强度大、分布广,特别是中强度地震时有发生,山岳、水域救援任务增多。改制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专业力量、装备配备、应急通信、战勤保障与“全灾种、大应急”的综合性救援任务不相适应,应对处置大震巨灾的整体能力亟待提升。同时,全州应急救援尚未形成集中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调度机制、预警信息平台和应急预案体系。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滞后,存在人员不足、装备短缺等问题。
第三节 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巩固社会稳定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向长治久安的关键五年,发展韧性更加强劲,社会民生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将迎来历史性机遇。
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时提出的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为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发展提供了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指明了前进方向。自治州党委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体系,强化顶层设计,整合应急资源,将公共安全保障作为“十项惠民工程”之一,为全州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我州地域优势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有利契机。党中央在统筹推进全国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把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西部大开发重点地区、国家向西开放的前沿,一系列特殊支持政策叠加增效,为推进我州经济发展注入动力,民生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为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提供更完备、更优质、更坚实的物质保障,有利于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救援力量、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对口援疆优势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全国19个省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对口支援新疆,形成了新时代全国一盘棋、各方力量对口援疆的工作格局。应急管理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全面启动,为全州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创新驱动发展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自治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州战略,企业技术创新,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在安全领域深度集成应用,促使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加快淘汰,将大幅提升消防安全监测预警、监督执法、指挥决策、应急救援、遂行保障等能力,为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组织建设,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体系,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顺利实施自治州“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作为根本指引,坚持党对消防救援事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新疆区域优势、对口援博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进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创新治理。围绕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消防法规制度,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依法治理、精准治理、社会共治,强化科技引领支撑,提升消防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
坚持协调发展。推动消防救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科学编制执行城乡和各类园区消防规划,合理配置城乡公共消防设施资源,强力推进消防救援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和多元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全社会抵御火灾事故的整体能力水平。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州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不断优化,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防范火灾事故能力显著增强,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主力军作用充分彰显,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提升。
消防安全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消防法规体系更趋完善,责任体系健全落实,综合治理精准高效,行业管理明显提升,基层治理有效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达标率90%以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总体达标。
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构建。专业救援机制更加完善,专业救援尖刀力量坚强有力,社会消防力量快速发展,消防救援力量布局更加科学、发展更加强劲。政府专职消防队基本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提升。州级应急救援指挥协同体系更加顺畅高效,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复杂条件下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消防救援尖刀力量基本建成,消防训练基地建有率100%,战勤保障及物资储备机构建设基本达标。
科技引领支撑能力更加凸显。物联网、大数据、5G、北斗导航等新技术广泛应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平台和自治区级新型消防信息化架构平台、运维中心,消防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各族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消防力量参与消防治理的政策机制更加完善,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有效落实,消防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社会消防治理格局初步构建。消防救援站总体开放率100%,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成率100%,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全覆盖。
第三章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第一节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
细化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内容,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优化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常态运行办公机构,建立健全火灾警示约谈、部门会商研判和联合执法、重大隐患问题抄告反馈等制度,形成治理合力。加强人大、政协对消防工作的监督促进和民主监督作用,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消防工作的作用。推动建立兵地消防安全联防联控协调机制。
第二节 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宣传教育等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健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协助维护灭火和应急救援现场秩序、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理涉嫌消防安全犯罪的刑事案件,根据需要对火灾现场及周边实行交通管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消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管,督促其规范执业行为。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指导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节 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严格单位法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人员责任,建立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保障消防工作所需资金和人力。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辨识、等级评定、分级管控、公告警示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推行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强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升自主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化工、特高压输变电等领域场所结合生产工艺装置改造升级,积极消除固有消防安全风险。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系统治理、规范管理。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专业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和应急处置团队,实行实体化运行和承诺管理。
第四节 强化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
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综合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维护稳定(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等关键性指标的硬性约束,实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零控制”。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绩效与政绩业绩评定、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强化对干部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考核考察。
第四章 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
第一节 构建新型消防监管模式
优化消防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提高对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的抽查率。完善消防诚信监管机制,建立市场主体消防诚信档案,健全落实“黑名单”制度,对消防失信单位和个人在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实施“互联网+监管”,加快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监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消防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检查评估和清理工作,不断完善便民利企措施。强化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格倒查追责。加大涉及消防安全刑事案件的查处力度。
第二节 创新消防安全治理机制
强化风险评估管理应用,全面推行专家检查制度,分级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和地下建筑、化工企业、特高压输变电站等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探索建立消防安全评估结果与保险费率厘定互动机制,依法督促社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鼓励企业在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时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第三节 深化重点场所领域治理
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和地下建筑、化工企业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加强棉花收购、加工、储存场所和大风天时节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将消防设施改造和隐患整改等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统筹部署落实。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行业督办、联合执法、媒体曝光制度。完善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第四节 强化基层消防安全共治
加强乡镇(街道)、村队(社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消防工作制度。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推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巡查,建立配套工作制度。加强基层智慧消防治理能力建设,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效能。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自治、联防联控等机制,强化末端消防管理。开展“灭火器材进万家”活动,提升村(居)民应急自救能力。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健全举报奖励办法。
第五节 用好社会专业消防力量
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过程监督,引导、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强化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培育社会专业消防力量,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管理,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鼓励、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连锁集团企业等社会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章 筑牢消防安全工作基础
第一节 健全地方消防法规体系
根据国家消防法律、行政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推进地方性消防法规体系化建设,将消防安全相关要求纳入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以及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行业安全监管等相关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范畴;针对棉花收购加工储存场所、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旅游民宿等业态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加强相关法规、规章建设。
第二节 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
按照“多规合一、全域覆盖”的原则,做好城乡、各类园区和风景名胜区消防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协同,组织消防、自然资源、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海关、文化旅游等部门科学编制城乡和各类园区及风景名胜区消防规划,适度超前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基地、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消防科普教育场馆等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并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详细规划,有效保障规划落地。
第三节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根据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结合城市不同区域人口密度、火险级别、经济体量、交通道路等实际,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等方式,加强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提高覆盖率,缩短响应时间。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按照“严格标准、快补旧账、不欠新账、整体推进”的原则,组织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机构编制等部门,制定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建设规模,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同步配备人员、装备及相关设施。提请自治区有关部门积极向中央编委申请增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编制员额。到“十四五”末,全州城市消防救援站建有率达到100%,其中新建赛里木湖景区二级普通消防站1个,新建博乐市北城区一级普通消防站1个。严格落实城市市政消防水源规划、建设、验收、维护、保养职责,积极推行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结合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设施建设。建设地震、空勤及冰雪、山岳、化工、潜水等区域性专业消防训练基地,基本满足综合性应急救援训练工作需要。严格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城市建设、改造中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车通道,积极采取技术手段改造城乡道路限高等障碍设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城镇建设等工作,同步规划建设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配置点、消防取水设施等。到2025年,全州城市消防救援站总数达到7个,市政消火栓总数达到1014个,建成消防训练基地1个。
第四节 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法宣传、科普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体系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完善消防宣传教育机制。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强化消防安全公益宣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文化创作和推广。加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主题公园、文化广场(街区)建设,打造“优秀消防志愿服务队”和优秀消防志愿者品牌。建强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加大网络消防安全培训服务供给力度。加强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和村(居)委会负责人等重点人群以及养老机构、残障人服务机构、农村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培训。到2022年,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00人,县、市级融媒体平台与消防救援机构实现互联共享,重点单位消防从业人员100%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和新疆消防知识培训微信小程序,村(社区)民警、村(居)委会负责人、网格员100%培训。到2025年,州、县市两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实现全覆盖;州级融媒体平台与消防救援机构实现共享互动,常态化推送消防常识和提示信息。
第六章 构建多元消防力量格局
第一节 建精消防救援专业队伍
立足“全灾种”救援任务需要,优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建设应急救援尖刀力量,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依托现有消防站完善地震、抗洪抢险、化工专业队车辆装备器材配备;博乐市优化完善地震、水域、高层、化工专业队伍建设;阿拉山口市优化完善石油化工专业队伍建设;精河县优化完善地震救援先遣队、石油化工队伍、山岳救援队建设;温泉县优化完善地震先遣队、山岳救援队建设。各县市消防救援队伍常态化开展专业技战术训练和实战拉动演练。
第二节 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在城市、自治区级以上各类园区和乡镇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中精河县大河沿子镇继续完善一级专职消防队建设,博乐市小营盘镇、达勒特镇、贝林哈日莫墩乡,温泉县哈日布呼镇继续完善二级专职消防队建设。大型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加强人员和装备配备,积极参与社会面灭火和应急救援。单个企业未达到建队标准,但企业相对集中的各类园区,鼓励联合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购买社会服务。
加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未达到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的博乐市青得里镇、乌图布拉格镇、阿热勒托海牧场,精河县茫丁乡、托托镇、托里镇、八家户农场,温泉县安格里格镇、查干屯格乡、呼和托哈种畜场等乡镇、农村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建立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建强微型消防站,其他社会单位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到2025年,县市消防救援站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数达到50人。
专栏1 政府合同制消防队员发展任务清单(单位:人) |
地区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博乐市 |
—— |
10 |
10 |
10 |
—— |
精河县 |
10 |
—— |
—— |
—— |
—— |
温泉县 |
—— |
5 |
—— |
—— |
—— |
阿拉山口市 |
—— |
5 |
—— |
—— |
—— |
合计 |
10 |
20 |
10 |
10 |
—— |
第三节 壮大消防文员队伍
加强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管理、使用和合同制消防文员队伍建设。到2025年底,招录缺额消防文员3人。
专栏2 消防文员发展任务清单(单位:人) |
地区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博乐市 |
2 |
1 |
—— |
—— |
—— |
精河县 |
—— |
—— |
—— |
—— |
—— |
温泉县 |
1 |
—— |
—— |
—— |
—— |
阿拉山口市 |
—— |
—— |
—— |
—— |
—— |
合计 |
3 |
1 |
0 |
0 |
0 |
第四节 完善应急救援指挥联动机制
完善消防救援队伍指挥调度体系,建设重特大灾害应急现场指挥部方舱。升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设虚拟化机房,搭建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专业无线调度系统,将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纳入指挥调度体系,建立响应制度和资金保障补偿机制。健全应急救援兵地、军地协同机制,强化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力量协同、资源共享,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第五节 强化灭火救援联合实战演练
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和地下建筑、化工企业、特高压输变电站、电化学储能电站等重点场所特殊火灾扑救研究,定期开展多种力量参与的实战演练,县市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开展灭火救援综合演练分别不少于2次。加强地震、冰雪、大风天、融雪性洪水等救援技战术研究,组织开展实战拉动演练,提高打赢制胜能力。
第七章 提高装备战勤保障水平
第一节 优化装备配备结构
根据全州特殊场所火灾和地震、水域、山岳等灾害事故救援实战需求,着眼全灾种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加快优化灭火救援车辆结构,加快装备器材配备,积极构建与综合救援主力军职责定位相适应的装备保障体系,满足“全灾种、全地形、全天候”条件下的遂行救援任务需要。按标准完成地震、水域、石油化工、高层建筑专业队伍的装备配备任务。2021年起,新建城市消防救援站按标准配齐车辆装备,现有城市消防救援站全面更新使用10年以上且经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推进实施专业救援队伍装备模块化储存和快速机动运输。到2025年,所有地下建筑救援队、山岳救援队完成装备配备指标;所有城市消防救援站配备1辆高性能轻型城市主战消防车和1辆重型罐类消防车,基本防护装备完成提档升级;辖区高层建筑超过50栋的消防救援站配备1辆举高救援类消防车或大跨距消防车。
第二节 强化装备物资储运
综合考虑自治州灾害特点、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交通运输等实际,2021年起,逐步升级博州消防救援支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提升跨区域、成建制任务的遂行保障能力。综合运用社会力量和自我保障方式,完善航空、高铁、公路等人员物资运送联动机制,推动建立适应现代灭火和应急救援需求的力量投送模式。科学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标准,优化储备结构,合理扩大各级、各类装备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统筹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产能储备,健全调拨调用、储备轮换、生产供应、征用补偿等机制。加强装备物资管理,提升储备标准化、包装模块化、装卸机械化、管理数字化水平。到2025年,完成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以及应急物资集中调度、紧急采购和紧急调运分发等机制。
第三节 加强战勤保障建设
根据全州灾害事故特点,配齐配强各类战勤保障车辆,加强战勤保障和物资储备,提高综合消防救援战勤保障能力。2021年起,逐步建成专勤常备的战勤保障队伍,落实常态化战备值班制度,配齐配强各类战勤保障车辆;建立应急救援装备引进租用和购买服务制度,推动落实社会面联勤联动保障机制;落实重大灾害响应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要求,加大联合演练力度。到2025年,作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涉及地的博州消防救援支队配齐水源净化、发电照明、越野运输3种战勤保障车,其它战勤保障车辆不少于5种。持续加大州本级和县、市两级装备物资储备力度。第四节 提升通信保障能力
建强州本级、各县市消防救援站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完善灾害事故应急响应通信协同保障机制和应急处置通信保障方案。配齐关键通信装备,提升装备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水平,破解高层、地下、大空间建筑和轨道交通等通信难题,满足“断路、断网、断电”极端恶劣条件下应急救援现场融合通信需要。发展“轻骑兵”前突小队、志愿消防速报员等机动力量,延伸应急通信“触角”。
第八章 加强科技信息人才支撑
第一节 推进新型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深度融入自治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建设消防信息化新型架构、大数据库、通用服务和安全运维平台等。积极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部署搭建开放共享、易于迭代的新型消防信息化架构,推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全面规划升级信息网络结构,强化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和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提升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二节 加强科技信息成果应用
继续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鼓励、引导居民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阻车系统。借力并融入“智慧城市”、“智慧应急”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推动消防信息化建设应用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融合发展。部署应用新一代火灾防范、政务服务、调度指挥、辅助决策、战勤保障等系统平台,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装备建设,以科技信息化应用引领业务创新,助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节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建立产学研合作培养和全国消防救援机构人才援疆机制,支持州内高等院校开设消防安全相关专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救援人才培养供给。广泛吸纳消防安全工作相关领域专家,优化消防监督管理、火灾事故调查、灭火和应急救援专家库,发挥专家组在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防控、特殊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中的智库和技术支撑作用。
第九章 优化消防救援事业人文环境
第一节 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
贯彻应急管理部、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3个部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自律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5号)等有关规定要求,落实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健全与法律法规相衔接、符合我州实际、成熟稳定的职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职业荣誉感。各级党委、政府将消防救援队伍(集体、个人)表彰奖励纳入党委、政府、群团组织表彰奖励体系;每年结合春节等重大节日和119消防宣传日,安排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举办有关重大纪念庆典活动时,邀请消防功模代表参加。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就业培训扶持、自主创业税费优惠等优待政策。
第二节 改善消防救援人员工作生活条件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应纳入地方住房保障范畴,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保障。加强新时代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的文化、图书等设施建设,不断强化全州指战员的理想信念、战斗精神、作风纪律、品德修养等软实力。
第三节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加强与其他地州(市)消防救援机构及周边友好支队的交流合作,借鉴国内外先进消防安全治理理念和应急救援模式,加快我州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第十章 强化重点工程建设
第一节 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工程
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深化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示范创建和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开展重点场所专家检查会诊和老旧小区消防基础设施改造。
专栏3 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工程任务清单 |
消防安全 责任制落实 |
开展自治州有关部门、县(市)级师资力量消防安全责任制培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每年组织专家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检查。 |
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示范建设 |
打造1家连锁集团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打造4家学校、医院、养老院、文物古建筑和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打造2家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 |
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 |
每年对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场所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 |
单位区域 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
每年对2个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对1个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升级改造。 |
第二节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总体部署要求,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全国重点镇、自治区重点镇、自治区级以上各类园区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完成其他建制镇以及园区、风景名胜区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的编制、审批。
专栏4 城乡和各类园区消防规划编制工程任务清单 |
2021年: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训练、消防通信等消防设施规划和布局纳入县(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点内容。 2022年:在详细规划中落实相关内容,并完成4个县(市)、5个全国和自治区重点镇(博乐市小营盘镇、达勒特镇、乌图布拉格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温泉县哈日布呼镇)、4个自治区级以上各类园区:(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精河工业园区、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 2023年:有条件的建制镇和园区、风景名胜区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其他建制镇和园区及风景名胜区的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消防队(站)用地布局、消防供水建设等要求(消防专篇)。 |
按照建标152-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GB51080-2015《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54-2014《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等标准,规划新建城市消防救援站2个,其中赛里木湖景区建成普通二级消防救援站1个,博乐市北城区建成普通一级消防救援站1个。
专栏5 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工程任务清单(单位:个) |
地区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继建 |
新建 |
博州 |
- |
1 |
1 |
- |
- |
- |
合计 |
0 |
1 |
1 |
0 |
0 |
0 |
结合城镇道路和供水管网规划、建设、改造,建成市政消火栓300个。
专栏6 城市市政消火栓建设工程任务清单(单位:个) |
县市 |
2021年(个) |
2022年(个) |
2023年(个) |
2024年(个) |
2025年(个) |
小计(个) |
博乐市 |
40 |
40 |
40 |
20 |
20 |
160 |
精河县 |
15 |
15 |
10 |
5 |
5 |
50 |
阿拉山口市 |
15 |
15 |
10 |
5 |
5 |
50 |
温泉县 |
10 |
10 |
10 |
5 |
5 |
40 |
合计 |
80 |
80 |
70 |
35 |
35 |
300 |
备注:老城区、人员密集区的市政道路,补建市政消火栓确有困难的,可替代建设消防水鹤;1个消防水鹤替代7个市政消火栓。 |
第三节 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工程
重构优化1支机动地震救援专业队、1支轻型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和1支抗洪抢险救援分队。
专栏7 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工程任务清单 |
地震救援机动队 |
立足博州地震灾害多发、频发、地震带与城市群相叠加的震情灾情特点,参照地震救援轻型队建设标准配备支队地震救援机动队1辆运兵车、1台汽车起重机和5个模块13类434种29354(套)次车辆装备器材,积极构建“布点更优化、规模更精干、编成更合理、机动更灵活”的精锐专业力量。 |
专栏7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工程任务清单 |
轻型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 |
以精河工业园区和阿拉山口原油首站为重点,建成覆盖全州4个县市的化工灭火救援编队,完善博州轻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的消防车辆配备,包含1辆泡沫输转车、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灭火机器人、1辆大跨距消防车。 |
抗洪抢险救援分队 |
配齐2艘冲锋舟(含不小于40匹马力的发动机、舷外油箱),16套水域救援个人防护装备,1个手持式声纳探测仪,4套干式救援服,4套湿式救援服,2套自携式潜水装备(含充气设备),2套定位浮标、1副可漂浮救生担架、1根100米水面漂流绳、2根50米水面安全绳、1套滚钩、1套撑杆、1个水上救生遥控机器、1根绝缘拉杆、3部防水手持对讲机、1个望远镜、1台夜视仪等抗洪抢险救援队的装备器材。形成编成合理、反应灵敏、响应迅速、装备精良、处置高效的全州抗洪抢险救援专业力量体系。 |
第四节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发展工程
结合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公共消防安全保障需求,因地制宜建设5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现有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建设,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专栏8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发展工程任务清单 |
地区 |
2021年 |
2022年 |
新建二级专职消防队(支) |
二级专职消防队升级为一级(1支) |
志愿消防队升级为二级专职消防队(4支) |
博州 |
- |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 |
博乐市达勒特镇、贝林哈日莫墩乡、小营盘镇,温泉县哈日布呼镇。 |
第五节 应急救援装备战勤保障工程
配齐战勤保障装备,强化先进适用战勤保障装备建设;配强地震、水域、山岳、化工等领域灾害事故灭火救援攻坚装备;加强应急救援指挥通信装备建设,推动装备整体升级换代。
专栏9 应急救援装备升级优化工程任务清单 |
地震灾害救援装备 |
配备管理、搜索、营救、战勤、医疗等五大模块专业车辆和装备器材。 |
化工灭火救援装备 |
根据全州现有5个消防救援站重构轻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实际需求,配备1辆泡沫输转车,1辆器材消防车,同时加大泡沫储备量。 |
战勤保障装备 |
作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涉及的博州消防救援支队配齐水源净化、发电照明、越野运输3种战勤保障车,其它战勤保障车不少于5种。2023至2025年,新建城市消防救援站按标准配齐车辆装备,现有城市消防救援站更新使用10年以上且经检测不合格的消防执勤车辆。根据实际情况,各级政府适时购置直升机等空中救援装备,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扑救力量建设。 |
应急救援 指挥通信装备 |
加强消防救援领域智能机器人、大型无人机、宽窄带智能中继、5G等新装备、新技术应用,配齐前突指挥车、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高适应性卫星电话、双光无人机、北斗有源终端、单兵图传、音视频布控球、卫星便携站、语音图像自组网、数字对讲机等关键应急通信装备。 |
建设一个州级储备库,按标准储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加强消防救援大队勤务保障装备建设。
专栏10 战勤装备物资保障工程任务清单 |
州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 |
建设1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各库不少于2000平方米),分类储备火灾扑救、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运输车辆等。 |
多功能 勤务保障装备 |
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配备勤务保障车及相关装备。 |
第六节消防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工程
应用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平台,搭建消防信息化新型架构,建成自治州级数据治理系统,完善信息化网络和基础设施,实施信息化设备国产化改造工程,升级消防信息安全体系,完成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建设。依托消防救援队伍组建重特大灾害应急现场指挥部方舱。
专栏11 消防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工程任务清单 |
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平台 |
建成自治州级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平台,接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他火灾高风险场所。 |
消防信息化 新型架构 |
上线全国统一的业务“底座”和能力“中枢”,推进已建、在建业务系统标准化改造和迁移工作,实现业务系统统一布局、快速落地见效、高效协同应用。 |
自治州级 数据治理系统 |
汇聚消防业务系统基础数据和政府部门、社会单位的信息资源,实施数据治理工程,为决策指挥、火灾防控、物资装备等提供大数据服务支撑。 |
信息化网络 和基础设施 |
建设大数据库、通用服务和安全运维平台,升级指挥调度网并接入应急指挥信息网,建强各级运维和技术支撑团队,实施信息化设备国产化改造工程,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
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 |
制定优化接处警和指挥调度机制,整合数字化预案、历史战例、人装战力图谱等作战辅助信息,实现多维度、多角度图像融合和“一张图”指挥。 |
重特大灾害 应急现场 指挥部方舱 |
建设升级调度指挥、会商研判、模拟推演、辅助决策、物资装备、战勤保障等设施设备及配套系统。 |
第七节 消防宣传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全州至少新建1个州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成1个消防主题公园或文化广场(街区),配备1辆消防安全教育专用车。各县(市)建成1个县(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推广应用消防科普教育平台。
专栏12 消防宣传科普能力提升工程任务清单 |
州级消防科普 教育基地 |
配备影音设备、灭火体验设施、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体验设施、消防设施展示设备、远程培训系统。 |
县(市)级 消防科普 教育基地 |
配备影音设备、灭火体验设施、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体验设施、消防设施展示设备。2021年至2024年,县级行政区域科普教育基地覆盖率分别达到30%、50%、70%、100%。 |
消防主题公园、文化广场 (街区) |
州级消防主题公园、文化广场面积不少800平方米。 |
消防安全教育专用车 |
配备车载固定LED显示屏及大功率音响广播,119报警模拟体验系统、消防知识综合学习系统、虚拟现实逃生模拟系统等设备。 |
消防科普 教育平台 |
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和应用科普宣传教育系统,云平台使用率不低于常住人口数5%。用好新疆消防知识培训微信小程序。 |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本级规划,自治州各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解、细化《规划》的目标、任务,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资金和完成时限,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衔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政策保障,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点工程项目有效落地、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第二节 加强经费保障
坚持消防救援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工作经费保障体制,落实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机制,足额保障消防救援业务经费并随经济增长逐年增长,重点保障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将消防救援站、消防室内训练设施、市政消防水源等列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支持,各级政府按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费保障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州、县市两级财政要加大对阿拉山口市、温泉县艰苦地区消防救援事业的支持和倾斜,实施重点扶持。各企业、事业单位和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将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建设和队员工资待遇等经费,纳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计划一并落实。
第三节 加强检查考核
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发展重点和重大项目布局等,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中得到落实,实施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差别化政策,优先保障消防用地。州、县市人民政府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突出抓好重点项目督导检查和督办;有关部门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业务工作计划及检查考核内容。自治州于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
抄送:州党办,州人大办,州政协办,州纪委监委办,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州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军分区,第五师,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