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自治州关于开展进一步繁荣市场促进消费系列活动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23〕17号)(以下简称《活动通知》),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活动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3月15日,新疆“2023消费促进年”启动仪式暨乌鲁木齐“3·15”国际车展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新疆“2023消费促进年”活动以“全年乐享、全民盛惠”为主题,聚焦“商旅文游购娱”6大要素,明确8项重点任务,围绕52个消费场景,组织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千余场系列促销活动。《活动通知》旨在挖掘消费热点和增长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持续回暖。《活动通知》已经州政府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文件有效期自发布之日(2023年3月20日)起施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明确了总体目标
采取文旅体商融合,打出促消费“组合拳”,实现“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结合重要节假日,广泛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促消费活动,引导消费新热点,把握消费新需求,激发消费新活力,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推动力。
三、明确了活动框架
积极构建消费促进年“1+6+11+20+N”活动框架,即:确定1个贯穿全年的活动主题,聚焦“商旅文游购娱”6大要素,明确11项重点任务,围绕20个消费场景,组织各类市场主体开展N场系列促销活动。
四、主要内容
《活动通知》包括十一个方面,共计64项活动。
㈠以节促消释放潜力。充分利用春节、“五一”“十一”等传统消费旺季,以县市为主体,各类消费促进等活动,以丰富充足的市场供应,拉动了市场消费的欲望,实现以节聚势、以节兴市,全面激活疫情休眠期消费,让消费活起来、热起来,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消费潜力。
㈡持续推进汽车消费。持续落实好自治区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延长开展自治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及汽车下乡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将活动延长至3月31日。通过举办“汽车展销会”,进一步刺激汽车消费市场活力,调动消费者购车积极性,为汽车销售行业复苏回暖增添强劲动力。
㈢引导住房家居消费。围绕提振住房消费意愿,积极组织开展春、秋季“住房交易会”,通过住房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拉动家装、家电、家具等住房配套消费,更大限度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更好满足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㈣搞活全域旅游消费。以“旅游+”模式为引擎,紧紧围绕赛里木湖5A级风景名胜景区、阿拉山口4A级边境旅游区、温泉圣泉景区、精河县木特塔尔沙漠景区等旅游资源,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旅游产品,推进“引客入博”,撬动旅游消费快速恢复。
㈤推动乡村旅游消费。大力培育乡村文旅市场,充分发挥国家级、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的辐射带动作用,继续打造一批特色乡村旅游品牌,在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旅游消费需求的同时,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强动力,促进农村消费增长。
㈥开展体育赛事消费。充分发挥文体赛事对消费的拉动作用,组织开展品牌节事活动,丰富体育赛事和活动供给、提升体育赛事和活动品质,更好地促进体育消费,释放文化体育消费潜力,全面拉动旅游、购物、住宿、餐饮等服务业消费。
㈦提振餐饮美食消费。组织开展美食大赛、美食文化节等活动,提振餐饮消费信心,加快餐饮业恢复发展,促进餐饮消费提质升级,提高州内餐饮企业的参与度,推出一批本土特色餐饮名店、名菜、名吃,推进博州餐饮业和旅游服务业的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㈧推动电商平台消费。依托阿拉山口进口商品资源,在博乐市、赛里木湖景区分别打造一家进口商品展销厅,吸引更多游客线上线下采购消费。以“直播+农业+电商”新模式打破传统售卖方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直播带货,线上线下合力推广销售特色农产品,加快激活农产品消费市场。
㈨培育提升夜间消费。积极培育开放、有序、活跃的夜间经济消费环境,围绕游、购、娱、食、宿、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活动,打造多元业态融合的夜间消费新场景,挖掘夜间消费潜能,加快恢复夜间消费平台,进一步丰富夜间经济,刺激夜间消费,满足人民群众丰富多样的夜间消费需求。
㈩加大金融促消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博州重点消费和服务领域,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进一步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多领域激发消费能力。
(十一)鼓励商家让利促销。通过“政府引导、商家让利、全民参与”的促消费组合拳,把刺激短期消费、日常刚性消费、大额长期消费有机结合,加快实现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激发市场的无限活力,打造繁荣的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