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信息公开监管,全力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力促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全州政府采购总交易金额182468万元。其中中标标项数371个,中标标项总金额81774万,中小微企业交易占比97.44%。
一、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工作,打造博州政府采购“阳光采购”。博州财政局深入贯彻自治区财政厅电子化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整合资源,有效节约政府采购的时间成本,实现审核、备案等业务“一网通办”,不断促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今年3月份,我州已完成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功能的开通,从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管理、采购项目委托、采购文件编制,到供应商线上报名、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再到线上开标评标、专家评审、采购结果确认、合同公示、合同签订与管理、履约验收、绩效评价等全部环节均通过线上完成。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为优化我州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定坚实基础。
二、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精神,落实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要求、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价格优惠等规定。二是积极推动电子保函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绝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三是规范采购文件获取管理,消除中小企业准入门槛。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三、消除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扎实开展五个专项行动。一是于今年1月至4月,对2021年度全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评价,通过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多角度监督评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二是分别于今年4月、6月和9月份,牵头组织开展全州违规收取保证金清理和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的专项工作,消除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三是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今年12月,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聚焦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反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做到整治促提升,确保博州政府采购工作领域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审核人:张自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