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发〔202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政府工作报告》是自治州人民政府向全州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是全州上下做好全年工作的重要遵循。为扎实抓好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落地落实,现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挑战多,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研究,对各项工作早安排早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做到有措施、有目标、有责任人,争取时间及早抓落实。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对照分工意见,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细化落实方案,于2月15日前报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加强统筹协调
各牵头部门(单位)要担当负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汇总情况等工作,并加强与责任单位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与自治州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谋划推进本县市工作,并积极配合自治州有关部门完成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
三、抓好监督落实
各县市、各部门要坚持言必信、行必果,以钉钉子精神坚韧不拔抓落实,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如期完成,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要规范督查督办,加大监督问责力度,防止和纠正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一刀切”特别是漠视群众合法权益受侵害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定期对账督办,推动自治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方案如下:
一、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以上。(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自治州工信局牵头负责)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自治州商务局牵头负责)
5.属地进出口贸易额增长20%以上。(自治州商务局牵头负责)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自治州财政局牵头负责)
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8.5%左右。(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9.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自治州人社局牵头负责)
二、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0.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自治州公安局牵头,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优化完善边境管理,加强党政军警兵民全线全域联管联防,筑牢抵御渗透破坏的严密防线。(自治州边防办牵头,自治州边防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稳步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持续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高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实现宗教健康发展。(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负责)
13.全方位推进青少年“筑基”工程,优化“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巩固拓展“长安杯”创建成果,努力将博州打造成维护国家安全和边境稳定的坚强战略屏障。(自治州市域办牵头,自治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口岸强州战略,打造高质量发展动力引擎
㈠ 推动区域联动发展。
15.阿拉山口综保区重点发展保税贸易、保税物流、保税仓储、保税加工,打造进口粮油、畜产品、铜铝铀等能源资源储备加工基地。(自治州商务局牵头,阿拉山口市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博乐边合区发挥各类要素聚集优势,重点承接进口资源落地加工产业,探索建设国际贸易结算中心。五台工业园(湖北工业园)重点发展钙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自治州工信局牵头,自治州商务局、博乐市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精河工业园和国际公铁物流园依托面向阿拉山口和霍尔果斯两个口岸的交通物流枢纽优势,重点承接出口资源落地加工产业。(自治州工信局牵头,自治州商务局、精河县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㈡ 提升口岸承载能力。
18.加快提升口岸通关效能,力争精阿铁路复线全线贯通,完成综保区铁路专用线提升改造、准轨编组站建设,推进综合查验T场、公路口岸联检中心、H986能力提升等重大项目建设。深入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快数智枢纽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应用,着力打造国内效率最高、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口岸。全年完成进出口货运量2600万吨以上,通行中欧班列6500列以上。(阿拉山口市政府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交通局、商务局、外办,阿拉山口海关、乌铁局阿拉山口站、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精河县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㈢ 做优做强外向经济。
19.用好用足用活口岸叠加的优惠政策平台,推动外贸业态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全面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用好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政策,聚焦贸易促进和贸易创新功能定位,探索“进口贸易+中欧班列、跨境电商、边民互市”等新业态新模式,积极申创中国(新疆)自贸区阿拉山口片区。用好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加快跨境电商产业园投入使用,争取京东、顺丰、菜鸟等电商龙头企业设立边境仓、分拨仓,促进跨境电商全模式发展,力争实现跨境电商贸易额50亿元。用好边民互市试点政策,探索运用集中申报、整进整出、落地加工等模式,力争实现边民互市贸易额10亿元。用好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政策,全面落实简化申报、免征不退等便利政策,依托阿拉山口亚欧商品城为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开展“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外贸交易,力争实现市场采购贸易额10亿元。用好二手车出口试点政策,有序扩大新能源汽车、工程车出口,全年完成出口2000辆。(自治州商务局牵头,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海关、乌铁局阿拉山口站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挖特色优势资源,构建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㈠ 突出抓好九大产业。
20.粮油产业。建设100万亩小麦、玉米生产区,打造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自治州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快阿拉山口进口粮食战略储备加工基地建设,形成100万吨粮食储备、200万吨粮食加工和500万吨粮食贸易周转能力。(自治州工信局、重大产业办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商务局、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海关、乌铁局阿拉山口站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棉花和纺织产业。构建棉花“产供储加销”体系,加快博乐边合区、精河工业园40万锭纺纱项目建设,用好产业用纺织品出口加工基地政策,推动包装用织布、土工布、医疗健康、环境保护等产业用纺织品加快发展。(自治州工信局、重大产业办牵头,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博乐市政府、精河县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枸杞等特色果蔬产业。以枸杞特色产业为重点,加快精河县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促进枸杞产业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营销、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枸杞果品精深加工能力达到30%以上。州内蔬菜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加快冷链物流仓储体系建设,支持天莱牧业牛肉熟食加工带动预制菜产业发展。(自治州工信局、重大产业办牵头,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林草局、博乐市政府、精河县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4.优质畜产品产业。持续推进“万头只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提升行动,全年牲畜存栏达到200万头只、出栏量134万头只,家禽存栏量达到200万羽,禽蛋产量达到1.35万吨。推动中亚国信20万头肉牛屠宰加工项目尽快投产,打造全疆最大的进口肉类冷链物流、加工、分拨中心。(自治州畜牧兽医局、重大产业办牵头,阿拉山口市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石材石灰石盐化工等绿色矿业产业。博乐石材园区加快石材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建筑类板材向园林装饰、家装石材等产品拓展。五台工业园推动石灰石产业向纳米钙、活性钙等高端精细加工延伸。加快精河盐化工园区迁建,推进年产5万吨二甲基二硫、8万吨硫酸二甲酯项目建设,带动盐卤等上下游产业发展,打造全疆一流的盐化工产业。(自治州工信局、重大产业办牵头,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博乐市政府、精河县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6.风电光伏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3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争取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推进120万千瓦抽水蓄能项目。鼓励新能源企业参与“煤改电”、充电桩布设等项目,推动用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电力直接交易,以电价“洼地”打造产业发展高地。(自治州发展改革委、重大产业办牵头,自治州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博尔塔拉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7.铜基铝基等进口能源资源储备加工产业。推进阿拉山口国家进口能源资源战略储备加工基地建设,推动20万吨铜加工项目早日投产、20万吨铝加工项目早日落地。加快综保区天然铀保税仓库项目建设,推动保税仓储、保税交易、定价结算。争取建设进口矿产品保税监管中心、进口有色金属加工交易中心,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自治州工信局、重大产业办牵头,自治州商务局、阿拉山口市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8.现代物流仓储贸易产业。加快阿拉山口多式联运国际物流园、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物流园和综保区跨境电商快递专用仓库建设,积极发展进出口货物集结、落地仓储、分拨配送、物流运输、金融服务、数字贸易等业态。整合精河火车北站、南站功能,加快精河驼峰编组站建设,推动形成客货班列集结中心。(自治州交通运输局、重大产业办牵头,自治州商务局、阿拉山口市政府、精河县政府、乌铁局阿拉山口站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9.文旅康养产业。深入挖掘得天独厚的地热、生态、蒙医药等康养资源,采取市场化运作和实体化发展方式,一体推进圣泉温泉度假区、天泉运动康养区、仙泉生态康养区和蒙医特色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温泉养生、蒙医药疗养、运动休闲等业态发展。(自治州文体广旅局、重大产业办牵头,自治州卫健委、温泉县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㈡ 持续强化要素保障。
30.投入18.2亿元实施园区基础设施项目28个,提升园区发展能级。(自治州工信局牵头负责)
31.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家。(自治州科技局牵头负责)
32.完成小升规企业15家、培育“专精特新”企业5家。(自治州工信局牵头负责)
33.全面落实稳岗留工、纾难解困、减税降费等政策,优化煤电油气供应机制,推行一条龙服务,让企业引得进、留得住、能赚钱、发展好。(自治州工信局牵头,自治州人社局、住建局、商务局、税务局、博尔塔拉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㈢ 强力推进招商引资。
34.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围绕九大产业加强政策研究和项目策划,科学编制产业图谱,聚焦北上广深、江浙川鄂,建立目标企业库,持续开展小分队招商、驻点招商、云招商、展会招商、出境招商,引进产业链核心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与异地商会、协会、贸促会的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合力催生项目生成和转化。力争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20%以上。(自治州商务局牵头,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全域全季旅游,释放高质量发展增长潜力
㈠ 优化旅游空间布局。
35.加快构建“博—温—赛”文旅康养新格局,打造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旅游增长极。博乐市丰富“吃住行游购娱”旅游业态,完善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服务功能,着力打造全域旅游集散地,引领旅游消费多元化。温泉县打好生态牌,用足用好地热、富氧、避暑、冰雪等特有资源,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5G+碳达峰+医养康养综合示范先行区”。赛里木湖景区用好国家5A级旅游景区“金字招牌”,高标准建设“赛湖小镇”,有序推进核心景区业态开发,打造“国家5A级旅游景区+5G+零碳景区”,带动全域旅游取得新突破。(自治州文体广旅局牵头,自治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㈡ 完善旅游要素供给。
36.推动景区景点内涵提升、设施更新、业态升级,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实施文旅项目56个,建成游客服务中心3座,新增酒店18家,打造特色美食、购物街区6条。新建旅游厕所16座、加油加气站2座、充电桩140个、通信基站75座,有效缓解“三难一不畅”问题。建设博州智慧旅游平台,提升景区智慧服务水平。实施品牌景区建设行动,新增A级景区8家,争创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州。(自治州文体广旅局牵头,自治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㈢ 推动旅游业态升级。
37.精心布局旅游业态,推动旺季游向四季游、过境游向过夜游转变。休闲度假游围绕发展低空飞行、水上娱乐、生态骑行等业态,打造赛里木湖多元化旅游产品,增强旅游吸引力。冰雪游围绕推进“三冰四雪一馆一装备”,完成博乐市、精河县室内滑冰场和温泉县冰雪主题展览馆建设,启动温泉县孟克沟高山滑雪场一期和赛里木湖高山滑雪场二期建设,打造温泉县阿茨队体育小镇、赛里木湖国家滑雪度假区。乡村游围绕丰富乡村民宿、田园观光、特色美食等业态,新增星级民宿6家、农家乐20家,培育博乐市夏热勒津村、精河县五棵树村等一批自治区级乡村旅游示范村。自驾游围绕推动“交通+旅游”融合发展,打造G219、环博800公里北线、夏尔希里和艾比湖旅游公路等自驾线路,完善交通引导标识、观景平台、休憩驿站等基础设施,新建自驾营地6座。边境游围绕博乐—阿拉山口边境旅游综合试验区建设,争取中哈双边旅游免签政策,培育一批免税店、进口商品直销店,打造特色边境旅游目的地。(自治州文体广旅局牵头,自治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㈣ 强化旅游宣传营销。
38.争取开通北上广深等重点城市旅游航线,设立成都旅游营销推广中心,培育一批网红达人,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博州。持续举办那达慕草原节、蓝冰之约冰雪节、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等品牌节庆和赛事活动。加快文旅融合,编创《天边的卡伦》《戍边情缘—察哈尔婚礼》等一批优秀作品,推动文艺精品进景区。评选“博州味道”,开发“博州礼物”40种。用好“引客入博”政策,力争全年接待游客25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00亿元。(自治州文体广旅局牵头,自治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高质量发展基层基础
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39.紧盯重点人群,落实好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做到发现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投入重大产业项目,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促进农民增收专项行动,因地制宜发展白葡萄等庭院经济,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2.8万人次以上,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5万人次,让更多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自治州乡村振兴局牵头,自治州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㈡ 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
40.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和占补平衡。(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1.持续优化种植结构,新增优质棉生产基地10万亩、良种繁育基地13.5万亩,种植枸杞、鲜食玉米等特色作物19.5万亩。新改建高标准农田18万亩,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种植示范区5万亩。(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自治州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2.实施畜牧业振兴行动,加快设立新疆畜牧科学院博州分院,培育“博乐黑牛”、肉毛兼用羊新品种,提升农牧区饲养机械化水平。支持天莱牧业创建国家级种公牛站,打造5个有机肉牛繁育基地。推动小营盘镇百万羽标准化蛋鸡养殖场投入运营,加快西帕集团蛋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自治州畜牧兽医局牵头,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博乐市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3.推进博乐市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托里镇创建枸杞国家产业强镇,新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示范家庭农场20家。(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自治州林草局、博乐市政府、精河县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㈢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44.加快“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水电路气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新建农村户厕1487座、农村公路647公里,完成6个乡镇53万平方米“煤改电”。支持博乐市加快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市,打造自治区级示范乡镇1个、重点示范村19个。(自治州乡村振兴局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博乐市政府、精河县政府、温泉县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5.完善县市物流配送分拨中心、乡镇配送站、村级配送点三级物流网络,畅通消费品进村、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自治州商务局牵头,自治州供销社、邮政管理局、各县市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6.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健全发动群众参与庭院整治长效机制,完成114个村庄绿化美化项目,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博州样板。(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林草局、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城乡深度融合,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
㈠ 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47.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加快构建以博乐市为中心,以县城、建制镇和集镇为重要载体的城镇体系。(自治州自然资源局牵头,自治州住建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8.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供排水、市容市貌等设施升级改造。实施城市生态保护项目17个,加强城市美化绿化、口袋公园建设,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自治州住建局牵头,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9.投入3亿元实施“气化博州”工程,配套建设输气管线和储气设施,实现城区、园区、景区和建制镇区天然气通达全覆盖。(自治州住建局、重大产业办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国资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0.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增强产业和人口聚集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自治州住建局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㈡ 提升城市服务管理水平。
51.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改造棚户区857套、老旧小区50个,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550套。(自治州住建局牵头负责)
52.开展完整社区试点,每个县市选择3—5个社区,配套完善食堂、养老院、家政服务等便民服务设施。(自治州住建局牵头,自治州民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3.鼓励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托育、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自治州住建局牵头,自治州邮政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4.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全面推广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城市服务管理智能化、精细化、便捷化水平。(自治州住建局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㈢ 加快产城融合发展步伐。
55.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理念,注重运用市场手段进行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提高城市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坚持把培育现代服务业作为做大城市经济的突破口,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优化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打造高效便民生活服务圈。(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州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6.持续举办房交会、汽车家电下乡、地产品展销会、文化美食节等系列活动,挖掘潜力培育动力,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扩面增量。积极培育中央厨房、同城配送等新业态,探索催生会展经济、假日经济、夜间经济,不断满足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自治州商务局牵头负责)
七、发挥投资关键作用,积蓄高质量发展支撑后劲
㈠ 创新建立多元化投资体系。
57.坚持把稳投资作为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加快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58.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坚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三保”上,把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主要用在公益性、民生类项目上,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经营性项目,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本“四两拨千金”作用,切实解决投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自治州财政局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国资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9.创新投融资方式,统筹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吸引产业基金补充项目资本金,做好与信贷资金有效衔接。(自治州金融服务中心、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人行博州中心支行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0.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健康发展,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州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㈡ 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61.实施交通项目66个,推进博乐机场改扩建开工建设,加快温泉通用机场建设和精河通用机场项目前期。(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博乐阿拉山口机场、博乐市政府、精河县政府、温泉县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2.积极推进五台工业园、博乐边合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博乐市政府牵头,自治州交通运输局、重大产业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3.积极推进精河工业园铁路专用线建设。(精河县政府牵头,自治州交通运输局、重大产业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4.加快G219线温泉—霍尔果斯公路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温泉呼场—G30公路隧道贯通和赛里木湖松树头互通立交项目。(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牵头,温泉县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5.实施水利项目26个,完成博乐市库斯托汗水源工程,加快推进阿拉山口供水复线、温泉县城乡供水水源等一批重点工程,开工哈拉吐鲁克灌区应急抗旱输水、精河老干渠改造、大河沿子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打造全疆灌区管道供水标准化示范州。(自治州水利局牵头,各县市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6.实施电力项目127个,建成750千伏北双回超高压线路、220千伏博乐变3号主变扩建等一批重点工程,加快推进220千伏莫博双回输电线路、赛湖110千伏输变电等项目建设。(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牵头负责)
㈢ 完善项目推进保障机制。
67.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综合协调推进机制,提供“全程式、跟踪式、管家式”帮办包办代办服务,形成“收尾完工一批、推进前期一批、谋划储备一批、招商引资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完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强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深化“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规范再造项目审批流程,审批要件能简尽简,强化项目用地、用能、环评等要素保障,推动洽谈项目尽快落地、前期项目早日开工、在建项目加快推进、竣工项目全面达产。(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动能
㈠ 深化“放管服”改革。
68.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积极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数字赋能、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自治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9.加快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容缺办理,畅通政企沟通和投诉处理渠道,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㈡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70.强化预算约束、绩效管理和跟踪问效,严格中央、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切实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减轻财政负担、降低政府债务风险,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0亿元。(自治州财政局牵头,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1.大力培植财源税源,强化重点企业、项目监测,努力挖潜增收。(自治州税务局牵头负责)
72.强化金融支撑,深化政银企合作,提供普惠性金融服务。(自治州金融服务中心、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牵头,自治州工信局、财政局、人行博州中心支行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㈢ 深化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
73.盘活存量经营性国有资产,整体划入州国投公司经营管理,加快州国投公司AA+主体信用评级,运用“1+N”模式做大做强国有投融资平台。用好10亿元汇鑫产业发展基金,“以投带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实体经济。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培育壮大赛旅投、建筑设计等一批有竞争力的骨干国有公司,推动国有企业向资本化、实体化、市场化转型。(自治州国资委牵头,自治州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4.用好新疆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加快推动天莱牧业上市。(自治州工信局牵头,自治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博乐市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5.建立全州统一的水资源调度管理体系,提高水资源配置能力和使用效率。统筹推进供销社、水价水权水市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改革,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自治州水利局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建设美丽博州,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势
㈠ 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76.坚决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系统推进“减煤、降污、抑尘、控车”四大行动,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6.4%以上。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大城镇污水、村庄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力度,新建污水处理厂3座。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垃圾中转站10个,逐步关停生活垃圾填埋场,稳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零填埋”、焚烧发电“全覆盖”。(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牵头,自治州工信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畜牧兽医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㈡ 强化生态修复治理。
77.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谋划实施艾比湖保护开发修复工程,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治理水土流失113.5平方公里,启动温泉县米尔其克草原生态综合治理改革试点,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4万亩,新建修复农田防护林2.5万亩,国土绿化达到5万亩,力争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9.68%以上。(自治州水利局、林草局牵头,温泉县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8.博乐市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生态园林城市。(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牵头,自治州林草局、博乐市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㈢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
79.加强能耗“双控”,严禁“两高”项目进博州。(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州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0.全面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和生态固碳试点,抓好水泥、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改进工艺、节能降碳。全面实施节约战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州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1.科学有序开发利用生态资源,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自治州自然资源局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致力增进民生福祉,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红利
㈠ 实施“百企千岗”示范工程。
82.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以上。突出产业带动就业,建设劳务服务管理平台,统筹用好各类稳就业资金,集中投向纺织、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发就业岗位2000个。依托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县市技工学校,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初高中未就业职业教育培训全覆盖。(自治州人社局牵头,自治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㈡ 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83.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新增公办幼儿园8所学位2310个。启动精河县、温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加快推进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扩容提质,在校生达到1.5万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组建博州职业教育集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优秀青年教师引进,着力提升办学水平,力争教育质量跻身全疆“第一梯队”。(自治州教育局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精河县政府、温泉县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㈢ 实施医疗服务提升工程。
84.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深化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分级诊疗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州人民医院升级改造,启动州蒙医医院迁建,蒙药制剂楼建成投用。实施医疗卫生“银龄工程”,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常住人口签约率达到90%以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自治州卫健委牵头,自治州医保局、疾控中心、人民医院、蒙医医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㈣ 实施社保扩面提质工程。
85.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特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助标准由100元提高至200元。(自治州人社局牵头,自治州民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6.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按照不低于8%的增幅提高城乡低保、安心助养救助标准。规范提升殡葬服务管理,完成州康养护理中心建设,打造幸福大院5个、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10个。(自治州民政局牵头,自治州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㈤ 实施公共文化提质工程。
87.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文化惠民活动,持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快推进文艺人才培养计划,打响乌兰牧骑“红色文艺轻骑兵”品牌。深入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春雨工程、东风工程、“四馆一站”免费开放,完成州博物馆改造提升和精河县博物馆建设。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加快达勒特古城、呼斯塔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自治州文体广旅局牵头负责)
㈥ 实施公共安全保障工程。
88.坚持隐患排查零死角、整改整治零容忍、严管重罚零放过,守护群众安全、守卫大局安定。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发生。(自治州应急管理局牵头,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9.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食安委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0.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州应急管理局牵头,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㈠ 突出政治建设从严治政。
91.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自治州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完善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工作规则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确保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沿着既定目标和方向稳妥推进。(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㈡ 突出法治建设依法行政。
92.依法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州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切实加强审计监督,支持开展司法监督,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和社会监督。(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3.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谋划工作对标法律要求、找准法律依据,推动工作依法治、重程序,完善述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制度,真正让权力运行有法度、严格执法有力度、为民服务有温度。(自治州司法局牵头,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㈢ 突出能力建设科学理政。
94.坚持把博州放在全国、全疆大局中思考谋划,务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事项,提升站位全局和服务大局的能力。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开展工作,采取超常规举措和办法解决棘手问题,提升改革创新和攻坚克难的能力。坚持用好用活市场手段和市场机制,把资源和力量集中到发展大事上,提升执行落实和推动发展的能力。(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㈣ 突出作风建设实干兴政。
95.始终把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铁律,敢于跟好的比、快的赛、强的拼,争创一流、争当先进、争做标杆。大力提升政府系统干部能力素质,鼓励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推行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六个坚持、第一时间报送”机制。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为基层减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抓好“十件民生实事”,不断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㈤ 突出廉政建设廉洁从政。
96.坚决扛起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风清朗。坚持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努力以政府“紧日子”换取市场主体“稳日子”、人民群众“好日子”。(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