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督发〔202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意义重大。为扎实抓好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落地落实,高质量推进今年自治区、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量化指标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了2023年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2023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量化指标(见附件1)的完成情况,2023年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量化指标(见附件2)的完成情况。
二、督查方式
㈠ 落实月报制度。根据《关于对2023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量化指标进行督查的通知》(新政督发〔2023〕9号)、《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博州政发〔2023〕3号),由牵头部门负责,严格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工作,并每月向州政府督查室报送指标完成情况。
㈡ 执行季度通报。根据牵头单位反馈情况,由州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量化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呈报自治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并以通报形式印发各县市、各部门。
㈢ 实施全程督促。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指标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进度计划,并负责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指标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跟踪和全程督促。
㈣ 开展重点督办。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将根据掌握的有关情况,与牵头部门联动,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县市、有关部门开展重点督查,推动问题解决,确保指标任务按期完成。
三、工作要求
㈠ 高度重视,主动担当。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强化系统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定期调度机制、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坚决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和量化指标任务。各县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县市、本系统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带头抓好督促落实。州直有关部门要主动与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量化指标牵头部门对接,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上报数据、材料,保证各项考核不丢分。
㈡ 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自治州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主导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清单化、模块化管理,定期梳理、研判指标完成情况,会同配合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进行主动自查、落实情况评估。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情况汇总等工作,采取周调度、月汇总、定期专报等方式,及时分析在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和量化指标任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各配合部门要与牵头部门主动对接、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全力协助牵头部门完成任务,形成抓落实的合力。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与自治州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上下联动、协调并进,积极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㈢ 定期梳理,按时报送。自治州各牵头部门要对照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量化指标,自2023年3月起每月15日前通过OA办公系统报送上月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同时,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重点工作和量化指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按照目标任务已完成、全年预计可完成、无法完成等3个方面,梳理上报全州及各县市量化指标完成情况明细表(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报送的材料要做到数据精准、内容详实、措施具体、不缺项、不漏项,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明确下一步工作的措施。其中:第一季度围绕实现“开门红”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有关情况于4月15日前报送;第二季度围绕“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有关情况于7月15前报送;第三季度围绕实现“全年红”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有关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送;第四季度于12月15日前报送全年指标完成情况(可用预计数),对未完成的指标须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全年指标任务顺利完成。
㈣ 严格考核,严肃追责。自治区、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度慢的县市、有关部门,州政府督查室将进行重点督办。对督查中发现有关责任单位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或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依法追责问责。
联系人:徐骞,联系电话:2318536。
附件:1.2023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量化指标
2.2023年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量化指标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量化指标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指标完成 情况 |
1 |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 |
自治区 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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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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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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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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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保持在3%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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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力争原油产量335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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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力争天然气产量420亿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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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力争“疆煤外运”880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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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力争“疆电外送”1300亿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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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完成“煤改电”二期27.95万户年度改造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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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30%以上。 |
自治区 科学技术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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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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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左右。 |
自治区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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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力争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6万人以上。 |
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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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力争全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275万人次以上。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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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启动“新疆建筑工匠”培训就业行动,完成年度12.5万人次培训和10万人就业任务,全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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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确保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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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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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开工建设4.1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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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开工建设1.34万套公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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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完成4.96万套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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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开工改造1152个老旧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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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力争粮食产量达到2000万吨以上。 |
自治区 农业农村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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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大豆种植面积100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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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油料作物种植面积190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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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确保棉花产量稳定在500万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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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力争蔬菜产量160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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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力争全区肉、奶、禽蛋产量分别增长1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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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左右。 |
自治区商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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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进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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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力争接待游客达到2亿人次以上。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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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确保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 |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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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力争全区(含兵团)果品产量1300万吨。 |
自治区林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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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量化指标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指标完成 情况 |
1 |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以上。 |
自治州发展 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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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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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8.5%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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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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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增公办幼儿园8所学位2310个。力争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 |
自治州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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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家。 |
自治州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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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投入18.2亿元实施园区基础设施项目28个。 |
自治州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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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快博乐边合区、精河工业园40万锭纺纱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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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完成小升规企业15家、培育“专精特新”企业5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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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建通信基站7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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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枸杞果品精深加工能力达到3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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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快阿拉山口进口粮食战略储备加工基地建设,形成100万吨粮食储备、200万吨粮食加工和500万吨粮食贸易周转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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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打造幸福大院5个、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10个。 |
自治州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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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0亿元。 |
自治州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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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以上,开发就业岗位2000个。 |
自治州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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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2.8万人次以上,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5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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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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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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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特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助标准由100元提高至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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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实施城市生态保护项目17个,新建污水处理厂3座、垃圾中转站10个。 |
自治州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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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改造棚户区857套、老旧小区50个,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550套。 |
自治州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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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新建充电桩140个、加油加气站2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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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完成6个乡镇53万平方米“煤改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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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实施交通项目66个,新建农村公路647公里。 |
自治州交通 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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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实施水利项目26个,治理水土流失113.5平方公里。 |
自治州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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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建设100万亩小麦、玉米生产区,打造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
自治州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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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新增优质棉生产基地10万亩、良种繁育基地13.5万亩,种植枸杞、鲜食玉米等特色作物19.5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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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新改建高标准农田18万亩,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种植示范区5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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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新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示范家庭农场2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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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蔬菜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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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 |
自治州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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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属地进出口贸易额增长20%以上,力争实现跨境电商贸易额5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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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力争实现边民互市贸易额1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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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力争实现市场采购贸易额1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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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力争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2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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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新建加油加气站2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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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新能源汽车、工程车全年完成出口2000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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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新增A级景区8家。 |
自治州文体 广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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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实施文旅项目56个,建成游客服务中心3座、新增酒店18家、打造特色美食、购物街区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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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新建旅游厕所16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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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新建星级民宿6家、农家乐2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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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新建自驾游营地6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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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开发“博州礼物”40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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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力争全年接待游客25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0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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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90%以上。 |
自治州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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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用好10亿元汇鑫产业发展基金,“以投带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实体经济。 |
自治州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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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4万亩。 |
自治州林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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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新建修复农田防护林2.5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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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国土绿化达到5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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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完成114个村庄绿化美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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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力争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9.68%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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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新建农村户厕1487座。 |
自治州乡村 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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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打造自治区级示范乡镇1个、重点示范村19个。 |
自治州乡村 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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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全年牲畜存栏达到200万头只、出栏量134万头只。 |
自治州畜牧 兽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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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家禽存栏量达到200万羽,禽蛋产量达到1.35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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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打造5个有机肉牛繁育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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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力争全年完成进出口货运量2600万吨以上,通行中欧班列6500列以上。 |
阿拉山口市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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