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发

成文日期:2017-04-12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17-04-12

文号:博州政办发〔2017〕62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20201106-184418-502

关于印发自治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博州政发〔2017〕6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2日

自治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根据《博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明确自治州“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方针和工作目标

㈠ 指导方针: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及自治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工作方针,坚持大联合大协作工作机制,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面向基层、服务民生,继承创新、拓展提升,开放协同、普惠共享,精准发力、加快发展,推进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公平普惠,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科学素质,为维护全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服务。

㈡ 工作目标:到2020年,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持续发展,建立适应创新型博州建设需求的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州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8%。

⒈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求,开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系列科技服务活动,宣传普及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健康生活、高新技术等知识,形成崇尚科学、崇尚创新、崇尚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⒉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带动全州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普遍提高。增强青少年科学创新意识、科技实践能力;扩大社区科普覆盖面,增强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增加农牧民接受科学教育培训机会,科学生产和生活能力稳步提升;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意识和科学决策水平。城乡居民科学素质差距明显缩小。

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水平显著提升。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传播与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区域科普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⒋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机制、科普资源与科普设施的共享机制、科研与科普结合机制、监测评估机制、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⒌科学普及“去极端化”取得明显成效。围绕自治州“去极端化”工作部署,通过科学知识宣讲、科学教育提升、实用技术培训、科普资源开发、科普活动开展等途径,大力开展科学普及,讲好科学故事,倡导文明理性,帮助和引导各族群众提高科学认知能力、崇尚科学生活方式、树立科学发展理念、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

二、重点任务

㈠ 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⒈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方法,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提升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科技教育成果公平普惠。

⒉大力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推进15年免费教育,把双语教学贯穿各类学校教育始终,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⒊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中小学生的科学兴趣、学习能力、创新意识和探究实践能力不断提高,促进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大幅提升。

⒋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搭建社会化科教资源合作共享平台,推动形成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青少年科技教育体系。新创建10个州级科普教育基地。

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质量,为农村青少年、女性参与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提供更多机会。

主要措施

⒈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增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横向配合,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科学知识与技能,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培育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全面提升双语教育和理科教学质量。实施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推广研究性学习和探究式学习。在学前教育活动中渗透科学启蒙教育,激发幼儿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重视信息技术普及应用,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继续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力度。

⒉推进高中阶段科技教育。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课程教学质量。鼓励普通高中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探究活动,创造条件开展科学教育选修课,强化学科融合,着力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不同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探究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鼓励各县市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和应用人才的培养方式,扩大高中多样化办学范围。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结合专业课教学,推动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系统提升学生科学意识和综合素养。

⒊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发挥非正规教育的促进作用,建立校内与校外、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科技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公众科学日等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宣传教育。做好州科技馆布展开馆工作,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发挥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作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博物馆等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开展“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探索科技教育校内外有效衔接的模式,推动科技教育活动在所有中小学全覆盖。有条件的学校定期开展青少年科技节,让青少年感受科技魅力,培养创新思维。

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均衡配置科技教育资源。推进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开展青少年网络道德和安全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满足青少年对科技、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和科普阵地,开展科技教育亲子体验活动。搭建传播科学家庭教育新平台,提高学生家长特别是母亲科学素质。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加强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和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条件具备的学校建立科技场馆、科普基地,提高科学教师及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待遇,将科技辅导员科学教育课时量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学校成立科技教育兴趣小组,定期开展科技发明和制作活动。

牵头部门:州教育局。

责任部门:州党委宣传部,州文明办、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州经信委、科技局、民宗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文体广新局、卫计委、旅游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地震局、气象局。

㈡ 实施农牧民科学素质行动

⒈围绕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贯彻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普及高效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乡村文明等知识和观念。

⒉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农业”,促进农业服务现代化。

⒊以“访惠聚”活动为重要契机,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组织主体作用,着力培养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具备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牧民。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科普工作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妇女、农村留守人群科学素质。

⒋落实科普惠农“四级联动”,把农牧民技术员及农牧民技师的评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州、县市科协协同人社部门每年组织评定。

⒌加快双语科普资源开发,加强县市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LED大屏、科普长廊等科普文化阵地建设。

主要措施:

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法律、爱国爱教宗教服务“五下乡”“科技之冬(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共青团科技播火专家行”“百会万人下基层”“环保科普行动”“社科专家基层行”等活动,将农业实用科技知识进村入户工程落到实处。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普专家志愿服务队,立足乡镇、村队开展技术培训,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传播科学理念,帮助农牧民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⑵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继续开展科技兴博素质工程,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扩大服务领域、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培养农村科技创业、研发人才。发挥职业技术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服务中心的作用,面向农牧民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发挥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示范作用,继续举办农牧区青年涉农产业创业创富大赛,加大农村青年创业致富支持力度,支持促进农村青年创新创业。深入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着力培养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女农牧民队伍。

⑶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将科普设施纳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中心等建设中,提升农村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实现“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四级联动,发挥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基地、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争取湖北省对口援博支持。加大科普示范县市创建,提升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发挥农技推广中心(站)、农技110专家服务热线、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农村基本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和为农服务长效机制。

⑷加强“互联网+农业”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加大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宣传推广力度。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以及农村电商培育工程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推动农村劳动者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 ”开办和发展企业,利用互联网扩展产品销售渠道。加快互联网与农村流通产业深度融合,加大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实施电商扶贫工程,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

⑸开展科普精准扶贫,科普资源进一步向乡镇、村队倾斜。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尤其是闲散青年,围绕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机维修等开展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助力脱贫。

牵头部门:州农业局。

责任部门:州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州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州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机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商务局、文体广新局、卫计委、食药监局、质监局、地震局、气象局。

㈢ 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⒈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引导更多劳动者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⒉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优先将城镇贫困家庭未就业人员列为精准培训对象,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门职业技能。

⒊到2020年,开展城镇各类人员素质培训10万人次,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培训1000名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初高中未升学毕业生培训后就业率达85%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30万人次以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5万人次。

⒋推动职业技能、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知识和观念的普及,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

主要措施:

⑴面向城镇全体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加大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高危行业、特种作业和应急管理等人员资格培训和考核。发挥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实时监测培训过程,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⑵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城镇劳动者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创办发展企业,扩展产品销售渠道。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网络经营、能带头致富复合型人才。

⑶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围绕重点特色产业,依托博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围绕自治州规划发展目标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扩大培养规模,提高培养质量。

⑷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依靠国家、自治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⑸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纺织服装、特色餐饮、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田水利、商贸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其在城镇或二、三产业就近就地就业。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促进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⑹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最美青工” “智慧蓝领”“巾帼建功”“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等活动,倡导敢为人先、勇于冒尖的创新精神,最大程度释放职工创新潜力,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牵头部门:州人社局。

责任部门:州党委宣传部,州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州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委、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机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文体广新局、卫计委、安监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地震局、气象局。

㈣ 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⒈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大力加强政治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科学理论的教育,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展科技革命、产业升级等前沿科技知识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使领导干部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推动领导干部更好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主要措施:

⑴加强规划,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干部培养教育部署,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规划时,突出科学理论、科学方法和科技知识学习培训以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培养。重点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湖北省、区内外有关部门挂职培训。

⑵创新学习渠道和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的学习。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和班次,引导、帮助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不断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强化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的学习。充分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满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多样化学习需求。编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应知必读科普读本。

⑶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科学素质要求。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增加科学素质内容。制订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

⑷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活动。在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科学思维与决策系列课程。有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组织专家开展科技咨询服务活动,提升基层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

⑸加大宣传力度,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在博尔塔拉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新媒体增加科技宣传版面和时段,提升宣传效果。组织优秀科普创作团队,创作优秀科普作品,大力传播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在公务员队伍中,选树一批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牵头部门:州党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州党委宣传部、党校,州文明办、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州经信委、科技局、人社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文体广新局、卫计委、食药监局、质监局、地震局、气象局。

㈤ 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⒈构建科学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建成一支优秀科学教师队伍。

⒉完善科技教育课程教材,特别是加强民族语言教材建设,满足不同对象科技教育和培训需求。

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教学方法,不断推动科技教育与教学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现代培训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

⒋完善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利用效率,保障科技教育与培训有效实施。

主要措施:

⑴加大科技教育师资培训。把基层学校、幼儿园科技辅导员培训作为重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业务交流。把教师开设科学教育课时量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依据。利用寒暑假期举办科技辅导员培训班,开展科技传播活动,提升教师科学素质和业务能力。定期组织青少年科技教育专家开展科技传播和科技辅导员培训。

⑵加强各类人群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结合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不断更新丰富科技培训教材内容,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防灾减灾、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科学测量等相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双语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技教育的教材建设。

⑶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提高学生探究性学习和动手操作能力,科协、教育、科技、环保等部门,每年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增强科技辅导员及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的探索,在有条件学校,开展机器人创意制作活动。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建立符合博州青少年特点、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学素质提高和创新人才培养的中小学生科学素质测评体系。

⑷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鼓励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各类公共机构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

牵头部门:州教育局。

责任部门:州党委宣传部,州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社科联,自治州科技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农机局、畜牧兽医局、文体广新局、卫计委、食药监局、质监局、地震局、气象局。

㈥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⒈普及尊重自然、绿色低碳、科学生活、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知识,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引导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⒉大力提升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层社区科普服务设施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居民科学素质,助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主要措施:

⑴广泛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标准日、5·12国家防震减灾日以及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等活动;开展反对邪教、反对迷信和崇尚科学文明、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宣传教育。强化汽车站、火车站、大型广场、大型商场、重点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安全宣传和应急救援公益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社区气象、防震减灾、燃气用电安全、电梯安全以及社区居民安全技能、老年人健康保健和急救技能培训等活动。宣传推广使用风能、水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形成节约能源资源良好社会氛围。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科技教育活动。

⑵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建设科普社区网站,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科普学校、科普网络建设,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和人员建设。

⑶建设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完成“四级联动”,助力社区开展科普活动。加大科普社区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和科普志愿者组织作用,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参与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创建和谐文明社区。

牵头部门:州科协。

责任部门:州党委宣传部,州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州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委、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文体广新局、卫计委、安监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地震局、气象局。

㈦ 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⒈以科普信息化为核心,实现科普理念和科普内容、表达和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行运营机制等服务模式的全面创新。

⒉提升优质科普资源特别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普资源供给能力,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有机结合,推出更多科普精品。

⒊提升科技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大幅提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水平。

⒋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提升科技传播精准服务水平,满足公众个性化获取科普信息的需求,定向、精准传送科普信息。

主要措施:

⑴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以科普内容信息、传播网络、应用端为核心,形成科普信息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科普新疆”网络传媒平台,实现全州户外LED大屏、室内小型屏远程接收科普节目,提高科学传播档次和时效性。开发、引进优质科普图书、挂图、科普视频等科普资源,逐步建设具有博州特色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普资源库。

⑵繁荣科普创作。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创作以及科技成果普及,支持科普创作人才培养和科普文艺创作。开展微电影、动漫、视频等科普创作,举办科普微视频、电影大赛等活动。支持鼓励互联网企业、科技文化机构开发优质原创科普资源。

⑶强化科普传播协作。支持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播放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频次。鼓励博尔塔拉报、网站等媒体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创新科普传播形式,推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实现纸质出版、网络传播、移动终端传播等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加大科普电视公益广告制作和播放力度。

⑷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创新科普精准化服务模式,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送达目标人群,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乡村的落地应用。强化移动端科普推送,支持移动端科普融合创作,鼓励科研机构开通微信、微博等科普公众号,强化科普头条新闻推送,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

牵头部门:州党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州党委组织部,州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社科联,州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委、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广新局、卫计委、安监局、旅游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地震局、气象局。

㈧ 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⒈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⒉推进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公众参与的途径和机会。

主要措施:

⑴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宏观指导。制订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基本建设计划。制定完善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标准和运行机制。

⑵创新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逐步建立以实体科技馆为基础,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数字科技馆为延伸,辐射基层科普设施的现代科技馆体系,促进科技馆与公众线上线下双向交流与互动。实行科技馆免费开放制度,提高科技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⑶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加强州科技馆与青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联动,拓展科普活动阵地。在有条件学校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提升科技特色学校科技教育水平。重点支持基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卫生设施建设。

⑷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地震、气象等行业类、科研类科普教育基地以及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强化面向青少年科技教育服务功能。制定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制度,加强考核和动态管理。推动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引导主题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气象站、地震台等公共设施增强科普功能。

⑸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发挥科技台站、实验室和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推动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发挥企业科技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责任部门:州党委宣传部,州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社科联,州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广新局、卫计委、旅游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地震局、气象局。

㈨ 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⒈探索建立促进科普产业发展激励政策,鼓励扶持科普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设科普众创空间,丰富科普产品和服务内容,提高科普产品品质和服务效能,增加公共科普产品供给和服务。

⒊培育科普产业市场,激发科普创作热情,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资源转化。

主要措施:

⑴支持科普产业发展。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和服务力度,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功能。将科普产品研发纳入相关优惠政策范围,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产业。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探索科技创新和科普产业结合的有效机制。

⑵着手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支持科普展品和教具的设计制作、科普动漫产品开发,提高科普作品原创能力,推动科技成果的科普产业化。

⑶加强科普产业市场培育。利用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开发集成各类科普资源,服务科普产业发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科普产品研发、创作、设计、生产、流通。创新科普服务模式,搭建科普创意交流、科普产品开发和销售的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州科技局。

责任部门:州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州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民宗委、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广新局、卫计委、安监局、旅游局、质监局、地震局、气象局。

㈩ 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⒈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注重高水平科普人才培养,壮大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科普人才结构。

⒉建立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推动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增强适应现代科普发展的能力。

主要措施:

⑴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宫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小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以农牧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为抓手,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各类社区科普设施和活动,发展壮大社区科普队伍。在有条件企业建立科协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科普活动,培养企业实用科普人才。加快科普研究、科普创作、科普传播等专门人才队伍建设。

⑵加强科普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加大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以科普组织管理、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经营管理等从业者为重点,围绕科普新理论、新方法、新手段,及时更新补充新知识、扩展新视野、提升创新能力。

⑶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的作用,规范记录科普志愿者的服务信息,建立完善激励机制。鼓励老科技工作者、中学生、传媒从业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

牵头部门:州党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州党委宣传部,州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社科联,州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委、民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广新局、卫计委、安监局、旅游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地震局、气象局。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㈠ 组织领导。

1.各项重点任务的第一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制定计划,细化责任分工,适时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本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县乡党政目标管理考核。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县市实施方案,完善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为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提供保障。

㈡ 工作机制。

1.建立科研与科普相结合机制。在符合条件的自治州科技计划项目中增加科普任务,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组成部分,提高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实时普及。

2.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配合国家、自治区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客观准确反映全州公民科学素质情况。加大科学素质督查力度,制定有效的督查评估方案。

3.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国家、自治区科普示范县市、科普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积极争取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援博计划,推动全州科普基础设施、科普资源开发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㈢ 保障条件。

1.政策法规保证。在自治州、各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条例的研究制定工作,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长远发展规划,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2.经费投入。自治州和各县市根据财力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实际需要,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国家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4〕139号)的要求,各级政府应按照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科普经费,并逐步提高。到2020年,人均科普经费力争在201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同时,应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成员单位根据承担的任务,按照自治州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

㈣ 进度安排。

1. 制定自治州及县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推进重点工作深入实施、开展社会宣传动员。

2. 2018年对自治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中期评估,保障各项重点任务按进度实施。

3. 2020年对自治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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