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2021〕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赛管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3+1”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同时撤销自治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名单如下:
主 任: |
曾 健 |
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
副主任: |
杜应昆 |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
成 员: |
张梦帆 |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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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魁 |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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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军 |
自治州党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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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林 |
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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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友清 |
自治州党委政法委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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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林 |
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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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勇 |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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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海提 |
自治州教育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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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英 |
自治州科技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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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海林 |
自治州工信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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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斯·木汗 |
自治州党委统战部副部长、三级调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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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民 |
自治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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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仁巴依尔 |
自治州民政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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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克·加肯巴依 |
自治州司法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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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季洲 |
自治州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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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江 |
自治州人社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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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新 |
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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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国宏 |
自治州住建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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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哈提·阿哈提 |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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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卫东 |
自治州水利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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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林 |
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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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 虎 |
自治州商务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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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洪福 |
自治州文体广旅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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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李阳 |
自治州卫健委党组成员、卫生监督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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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建平 |
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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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建 |
自治州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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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疆 |
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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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木苏荣 |
博尔塔拉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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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翔 |
自治州林草局副局长 |
自治州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消防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安排部署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自治州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主任由马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杨庆鸿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消防工作的安排部署,定期分析和通报火灾形势,针对消防工作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解决办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调研督查和年度考评,督促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开展消防工作,承办自治州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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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州党办,州人大办,州政协办,第五师双河市党政办,州纪委监委办,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州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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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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