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2021〕7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援博资金奖励“引客入博”实施办法(试行)》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援博资金奖励“引客入博”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激活旅游市场,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鄂博对口支援整体优势、客源优势,进一步加大旅游援疆“引客入博”工作力度,推动“百万湖北人游博州”活动深入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二条组织湖北游客入博的湖北旅行社。
第三章奖励条件
第三条湖北游客组团入博,达到以下条件可按照本办法第四章有关标准分类予以奖励。
第四章奖励标准
第四条包机奖励标准:组织湖北籍游客乘坐飞机来博旅游,在博州行政区域内,住宿1夜以上、游览2处以上收费景区的,自治州统筹援疆资金按单架次每架10人(含)—20人0.2万元、20人(含)—30人0.5万元、30人(含)—50人1万元、50人(含)—80人2万元、80人(含)—100人4万元标准进行奖励。
第五条专列奖励标准:组织湖北籍游客乘坐火车来博旅游,在博州行政区域内,住宿1夜以上、游览2处以上收费景区的,自治州统筹援疆资金按每列200(含)—300人7万元,300(含)—400人12万元,400(含)—500人18万元,500人(含)以上25万元标准进行奖励。
第六条组织游客累计人数奖励。组织湖北游客通过旅游包机、专列来博旅游,年度累计1000人次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第五章申报方式
第七条奖励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须在组团前,提前10个工作日向博州文体广旅局申请备案,经备案确认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成团入博,成团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办法附件清单资料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予以兑现奖励。
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本办法第四章奖励标准,申请自治州统筹援疆资金奖励。
第六章奖励实施
第八条奖励资金来源为湖北省计划内援疆资金。
第九条奖励资金的兑现,按照“总额控制、专款专用、程序规范”原则进行。自治州文体广旅局根据湖北省援疆工作年度计划,安排专项奖励资金,按照援疆资金支付程序实施。当年度奖励资金执行完成后,不再补充安排新的奖励资金。
第十条自治州文体广旅局会同自治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期为1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在博州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资金。公示期间,对申请人奖励资格有异议的,由评审小组开展调查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结论。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核、发放接受湖北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以及博州财政、审计、纪委监委等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取消1年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㈠年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㈡年内曾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㈢未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
㈣出现影响较大的旅游投诉的,发生旅游安全生产事故的;
㈤涉嫌弄虚作假套取奖励资金的。
第十三条涉及奖励资金审核拨付和监督检查的相关部门,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或引发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责。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博州文体广旅局负责解释和修订,与《自治州引客入博和旅游节庆赛事活动奖励办法(修订)》(博州政办发〔2020〕9号)政策配套执行,叠加享受地方旅游奖励资金。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援博资金奖励“引客入博”奖励兑现资料清单
2.援博资金奖励“引客入博”奖励申请表
3.援博资金奖励“引客入博”包机来博申报表
4.援博资金奖励“引客入博”专列来博申报表
5.援博资金奖励“引客入博”奖励承诺书
附件1
援博资金奖励“引客入博”奖励兑现资料清单
申请 备案 |
组团前10个工作日,将组团计划方案、具体行程报博州文体广旅局 |
报励申奖 |
成团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以下资料: |
1.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援博资金奖励引客入博奖励申请表》《旅游援疆奖励引客入博包机来博申请表》或《旅游援疆奖励引客入博专列来博申报表》 |
3.纸质电子行程单及游客名单、航班、专列信息 |
4.住宿发票及收费A级景区发票 |
5.地接车辆信息 |
注: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附件2
援博资金奖励“引客入博”奖励申请表
单位(公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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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专列”奖励 £“包机”奖励(请在相应的申请项目前R)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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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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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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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励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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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陈述申请奖励的依据和理由(相关材料可另附页) |
我单位郑重承诺上述填报信息及所附证明材料全部属实。 单位印章: 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工作组意见 |
经办人: 其他成员: 年月日 |
工作组长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3
援博资金奖励“引客入博”包机来博申报表
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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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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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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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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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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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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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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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陪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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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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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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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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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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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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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调签字 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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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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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小组签字确认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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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需此表后附游客名单(含身份证号码)提供游客信息表须真实有效,如旅行社提供游客信息有误、不完善,导致无法享受该政策,由旅行社自行承担。 2该政策仅限于行程单内的游客使用。 3该政策不可累计使用、不可兑换现金、行程内未涉及景区视为放弃政策。4该政策仅包含景区首道门票、不含区间车票,区间车票及其他费用需旅行社自行购买。 |
附件4
援博资金奖励“引客入博”专列来博申报表
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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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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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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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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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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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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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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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车次 (或专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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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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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离)博州 时 间 |
月 日 时 分 |
月 日 时 分 |
行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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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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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援博资金奖励“引客入博”奖励承诺书
旅行社名称:
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号码:
在此,特郑重承诺:
一、严格履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援疆“引客入博”奖励办法(试行)》文件中各项条款。
二、严格遵守一票否决制,如出现下列任何一条情形,自愿放弃1年的奖励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㈠年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㈡年内曾被政府机关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㈢未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
㈣出现影响较大的旅游投诉的,发生旅游安全生产事故的;
㈤涉嫌弄虚作假套取奖励资金的。
三、申请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获取奖励资金,一经查实,自愿退回奖励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单位自愿签署此承诺书,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我单位将完全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且不提出与承诺无关的异议。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与博州文体广旅局各持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单位盖章:
法人签名: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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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州党办,州人大办,州政协办,州纪委监委办,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州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军分区,第五师,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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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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