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2023〕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按照自治区关于保护和提高粮食产能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保护耕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我州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的制度和措施仍不够健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景观化”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各县市土地征收程序还不够规范;耕地后备资源储备不足,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自然资源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等。各县市必须进一步提高保护耕地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㈠ 全方位多举措严格保护耕地。各县市要坚决扛起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逐级签订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落实到位,实行上图入库、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违法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占用耕地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规批地用地。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制止“景观化”,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做好全州耕地保护和提高粮食产能工作。
㈡ 强化规划引领,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和绿色发展,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将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素,以法定规划的刚性约束严控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确保“三区三线”落地落实,严格进行科学管控。要加快建立“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工作机制,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自治州和各县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注重有效性、针对性、实用性。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㈢ 严把用地审批关,强化用地监管。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严格审查把关,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一张图”系统,重点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占补平衡、征收资金等事项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和供地政策,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偿安置政策要求和占用耕地踏勘论证不通过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和选址审查。要充分运用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定期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综合预警情况通报,强化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
㈣ 严把征地关,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各县市要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工作,压实土地征收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土地征收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履行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依法组织听证、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法定程序,按时足额支付补偿费,严格控制土地征收范围和规模,严禁在征地中弄虚作假。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
㈤ 完善供地政策和标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各县市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依据国家确定的各类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避免浪费土地资源。要提高园区产业用地开发利用强度,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建设项目用地动态监管,加大闲置低效、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任务的县市,自治州将奖励1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未完成任务的核减2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㈥ 认真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新增耕地入库工作。各县市要积极统筹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将新增耕地贯穿到项目测绘勘察、设计论证、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全过程,要将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数量作为项目评审重要指标,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比例不少于10%。认真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土地开发规划编制,坚持以水定地、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可开发区域,开展水资源论证,依据适宜性评价确定土地用途。对已形成耕地地块及时进行变更调查,申请纳入新增耕地储备库,争取纳入国家跨省域指标交易。
㈦ 积极构建适应新时代土地执法监察新机制。各县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要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完善卫片执法工作查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批地的“三无县”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林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重点单位的用地监督,紧盯项目,跟踪督促用地单位办理用地审批,防止违法用地特别是乱占耕地等行为的发生。
㈧ 突出重点,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要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调动各方力量,坚持不懈地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培训,努力营造“耕地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突出以基层干部为重点,广泛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将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列入党委党校重要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贯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对耕地保护“国之大者”极端重要性认识。
三、集中力量狠抓落实,务求尽快取得实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迅速行动,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尽快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标本兼治,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全面落到实处,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