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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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27

文号:博州政办发〔2026〕9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bzzb/2026-00003

自治州2026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五次全会、自治州党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保障民生实事落实落地,解决好各族群众的所急所盼,更好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凝聚人心,根据2026年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深入开展劳动者就业关爱帮扶行动

㈠聚焦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深入开展各类就业帮扶活动,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600人、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5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00人,区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去向落实率达90%以上。举办退役军人(军属)专场招聘会不少于8场次,提供就业岗位2000个。围绕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培育零工市场1个,建成零工驿站1个。

牵头单位:自治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自治州教育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资委、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10日前

推进措施:

1.制定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计划,聚焦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围绕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劳动权益保障等职责,细化帮扶政策措施,确保就业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帮扶。

2.畅通“线上+线下”失业登记渠道,认真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采取“订单、定岗、定向”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季”、退役军人(军属)等专项招聘活动,搭建精准对接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实现人岗匹配就业。

3.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建立实名制台账,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1131”帮扶(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服务),全年开发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不少于400个,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每人给予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确保区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去向落实率达90%以上。

4.加强零工群体就业服务保障,加快灵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精河县培育优化1个功能完备的零工市场,在温泉县建成1个服务便捷、设施完善的零工驿站,织密灵活就业服务网络。

㈡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治理欠薪力度,积极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自治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自治州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林草局、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赛管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10日前

推进措施:

1.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排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等市场主体,依法整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违法用工等突出问题,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继续实施农民工安“薪”无忧工程,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5+1”项制度,扎实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将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违法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严肃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

3.制定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方案,摸清新就业形态人员底数,优化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缴费、待遇申领流程,提升职业伤害确认、待遇核定、基金监管能力,确保保险金足额发放。

二、大力实施暖心护老行动

㈠聚焦老年群体多元需求,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个、建设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30户、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1户。

牵头单位:自治州民政局

责任单位:自治州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31日前

推进措施:

1.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金色晚霞”上门服务计划,按照家庭养老床位建设5000元/张,“金色晚霞”上门服务5000元/户标准,为博乐市15户、精河县4户、温泉县11户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和“金色晚霞”上门服务。

2.制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计划,按照户均3500元标准,为阿拉山口市4户、精河县25户、温泉县2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3.对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严格落实项目制、招标制、法人制等管理机制,抓好项目日常调度和跟踪管理,加强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发放等各环节监督,确保年内改造完成并投用。

㈡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提升行动,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基础养老金常态化调整政策,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村集体经济收入较高的村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政策试点工作,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牵头单位:自治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自治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10日前

推进措施:

1.制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实施方案,通过社保经办系统,精准核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确保养老金足额及时发放。

2.推动村集体经济补助扩面增效,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在经济效益好、收入高的村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一村一策”制定补助方案,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税务等部门,细化审核把关、优化经办服务、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助工作科学合规、精准落地。

3.健全完善参保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积极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补助申报等服务,多渠道开展参保政策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

㈢加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免费为4378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上门提供6项医养结合服务、为1616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评估及健康服务。

牵头单位:自治州卫健委

责任单位:自治州财政局、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10日前

推进措施:

1.扎实开展精准底数核查工作,依托全民健康等信息平台,核实核准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失能老年人基础信息,建立分类管理台账,确保无遗漏、全覆盖,实现精准服务。

2.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组织全科医生、护士、康复师等家庭医生团队,与居家养老老年人及失能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定期开展健康评估、健康服务,切实打通居家老年人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

㈣聚焦高层住宅经济困难老年人行动迟缓、应急逃生能力弱等问题,积极开展安全惠老活动,为150户高层住宅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免费安装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年内开展上门消防安全指导、宣传服务不少于4次,守护“夕阳红”安全。

牵头单位: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31日前

推进措施:

1.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敲门试”排查,逐户核实高层住宅经济困难老年人年龄、居住楼层、房屋结构、火灾隐患风险点等信息,并建立“一户一档”电子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人”。

2.规范采购流程,公开招标筛选具备资质的供应商,优先选用灵敏度高、续航久、操作简便的火灾探测报警器,对设备进行抽样检测,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指导、宣传服务,现场开设“安全微课堂”,积极向老年人讲解报警器日常维护、报警声音识别、火灾报警流程等要点,并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与应急逃生指南,提升老年人自防自救能力。

三、扎实开展生育养育安心行动

优化生育服务,构建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保障体系,为孕妇提供不少于5次孕期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严格落实育儿补贴制度,推动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切实减轻生育家庭负担。大力发展托育服务,提升托育服务质量,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牵头单位:自治州卫健委

责任单位:自治州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数字化发展局、人社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31日前

推进措施:

1.健全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做好孕前优生检查、产前筛查、孕产期保健、叶酸增补、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保健等服务,织密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服务网络。

2.对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政策生育的博州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孩每月300元标准发放补贴,依托自治区育儿补贴信息系统,实行“线上申请—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州级抽查”机制,每半年开展补贴发放“回头看”,确保“应发尽发”。在乡镇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线下窗口,为生育家庭提供代办帮办服务,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3.严格落实生育保险政策,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全面落实产假、育儿假等制度。积极开展托育从业人员照护、卫生保健等业务培训,提升托育机构与辖区医疗机构签约率,每季度开展婴幼儿健康检查与膳食指导,推进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拓展托育服务功能,形成“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

四、全面实施教育惠民行动

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强健计划,开展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27场次、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与动态监测不少于4次。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持续推动全州3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户外体育场所对外免费开放。

牵头单位:自治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自治州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推进措施:

1.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推动每天2小时综合体育活动时间、课间15分钟全面落地见效。完善州、县市校园体育竞赛体系,积极举办春秋季运动会,深入开展“三大球”联赛、校园冰雪体育艺术节等27项体育赛事活动,形成浓厚的体育运动氛围,促进全州学生健康成长。

2.健全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将脊柱侧弯筛查纳入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内容,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动态跟踪学生体质变化,分类实施干预指导,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矫正,切实守护中小学生脊柱健康和生长发育安全。

3.实施美育浸润行动,组织开展自治州第二届美育艺术节合唱、书画比赛、戏曲展演等系列活动,严格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清单,扎实开展劳动周、劳动月等劳动教育和实践活动。

4.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定期召开自治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与动态监测,健全完善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对筛查出异常或可疑眼病的中小学生,及时告知家长进行复查和矫治。

㈡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中小学校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全年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不少于4场次、开展家长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不少于12场次。扎实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和精神卫生义诊活动,建成中小学生心理辅导室49个。

牵头单位:自治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自治州财政局、卫健委、文体广旅局、公安局、民政局、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推进措施:

1.按照《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标准,加快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定期对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心理辅导室按期建成。

2.加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力度,通过“软件筛查+教师评估+鉴别性访谈”的方式,每学年对全州四年级及以上中小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筛查。联合卫健部门,常态化开展精神卫生义诊和心理健康辅导活动,形成“发现—预警—干预—转介”闭环工作机制。

3.大力实施“思政名师培育计划”“心理辅导能力达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线上研修、名师带徒等形式,加大教师心理健康辅导技能培训力度,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水平。定期邀请疆内外心理健康咨询专家开展家长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现场解惑等方式,提高家长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和实操能力。

㈢新增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3所,将优质学校占比提升至56.4%。稳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全州7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增长10%,其中2所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增长5%。

牵头单位:自治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推进措施:

1.深入实施集团化办学改革,从全州遴选3所基础较好的学校进行重点培育,按照“一校一案”精准施策,采取核心校引领、优质学校结对帮扶、驻校督学指导等方式,确保按时完成优质学校培育工作。

2.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逐步扩大博乐市高级中学、精河县高级中学两所“新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实现优质教育惠及更多群众。

㈣大力实施“校园餐”提质工程,深入开展“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应用试点工作,常态化开展“校园餐”专项整治,建成中小学校食堂4所,设置餐位3600个。

牵头单位:自治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审计局、数字化发展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推进措施:

1.投入3580万元,加快推进自治州实验中学(东校区)、博乐市汉博中学、第三中学和精河县高级中学食堂建设,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项目实施,严把安全关、质量关、进度关,全力打造师生满意的放心食堂。

2.选取博乐市第七中学、阿拉山口中学、精河县第四中学、温泉县高级中学等6所学校,扎实开展“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应用试点工作,配齐智能食品检测仪、电子秤、留样柜等设备,确保实现食材验收、加工、烹饪、留样全程数字化管理。

3.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保障,加快推进“校园餐”智慧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膳食经费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监管不力等问题。

五、加大残疾人关心关爱力度

㈠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严格落实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惠及全州约3275名困难残疾人和3791名重度残疾人。统筹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新增残疾人就业83人。

牵头单位:自治州民政局

责任单位自治州财政局、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推进措施:

1.扎实开展精准摸底,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复核与动态更新,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2.加强资金保障,将提标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结合全国助残日等节点,多渠道宣传提标政策,提升知晓率,做好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

3.优化审批流程,落实“跨省通办”,实行“当月审核、当月发放”,通过社保卡(银行卡)打卡发放,杜绝现金发放与截留挪用。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专项督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管,公开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骗补违法行为。

4.严格落实残疾人就业制度,为残疾人开发公益性岗位、社区服务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残疾人。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对残疾人大学生实行“一人一策”重点帮扶。严格落实残疾人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残疾人从事电商、手工制作、推拿按摩等灵活创业。

㈡聚焦残疾人家庭“出行难、洗漱难、如厕难”等核心问题,为110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牵头单位:自治州残联

责任单位自治州卫健委、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推进措施:

1.深入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工作,全面了解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针对肢体、视力等不同残疾类型,做好出入口坡道、厨卫安全扶手、智能适配设备等改造工作,切实解决残疾人出行、洗浴、如厕等难题。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指导各县市规范开展项目编制、招标采购、施工组织等全流程工作,严把“质量关”。

3.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定期深入改造现场开展质量抽查,及时协调解决施工难题,确保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顺利推进、落地见效。

㈢加强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关心关爱,为118名0—14岁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提供基本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救助,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康复负担。

牵头单位:自治州残联

责任单位:自治州卫健委、教育局、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推进措施:

1.深入开展摸底调查,联合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扎实开展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需求摸排,科学评估、分类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组织定点机构康复人员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邀请自治区、自治州行业专家授课,提升康复人员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3.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每季度召开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满意度调查,确保抽查率、满意率均达90%以上。

六、加快实施安居惠民工程

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住房保障工作管理水平,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14套。聚焦群众居住安全与生活品质提升,改造老旧小区10个、更新改造老旧住宅电梯19部、更新燃气、供热、供排水老旧管网36公里。

牵头单位:自治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自治州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推进措施:

1.聚焦民生需求,扎实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好自治区智慧住房保障平台,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计划、建设进度、房源分配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不断满足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需求。坚持精准施策,结合市政管网、老旧电梯、老旧小区实际,制定“一项一策”改造方案,明确改造范围、技术标准、建设内容和时间节点,确保方案科学可行、贴合实际。

2.强化资金保障,主动对接国家“两重”“两新”、城市更新等政策导向,系统梳理项目清单、完善申报材料,全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健全资金全流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制度,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3.严把工程质量关,科学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实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动态监测项目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常态化开展施工质量及生产安全监管,定期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守住质量底线与安全红线,确保项目年内优质高效完工。

七、积极开展消费提质扩容行动

㈠全面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巩固汽车、家电、住房等大宗消费,通过精准补贴、流程优化、服务下沉,推动消费品迭代升级,拉动绿色智能消费,举办“新春消费季”、汽车展、房交会、展销会等各类促消费活动不少于20场次。

牵头单位:自治州商务局

责任单位:自治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10日前

推进措施: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家电、手机等经销商开展“政策+产品”进社区、下乡村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单、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居民参与度,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2.充分利用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节假日,组织餐饮、汽车、房地产等商贸企业,举办“新春消费季”、汽车展、房交会、展销会等各类促消费活动,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实现“政府有力度、商家有收益、群众得实惠”。

3.加强监督检查,联合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定期对企业落实政策补贴情况进行督导,加强对消费者投诉问题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虚假交易、虚开发票、“先涨价后补贴”、刷单套现、伪造凭证等骗补套补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合规高效落实。

㈡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加快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建设消费者维权服务站7个。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45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40家、ODR企业20家。

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自治州财政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卫健委、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推进措施:

1.精准选址建站,在大型商超、企业、市场和景区建立消费者维权服务站,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构建“就近维权、便捷维权”的服务网格。

2.提升现场处置效能,聚焦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举报,做到及时受理、妥善解决,确保消费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督促企业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主动规范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消费者维权服务站开展工作,着力构建“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

4.积极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新增培育与认定工作,引导经营者主动履行退货承诺,提升消费售后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动经营主体亮诺践诺,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强化ODR在线纠纷化解,推动更多企业接入在线纠纷解决平台,实现消费纠纷在线受理、快速调解、高效办结,降低维权成本。

㈢以“守护舌尖安全、回应群众关切”为核心,通过持续开展餐饮、外卖、网络、校园、养老等重点领域“你点我检”微行动,构建“公众点单、部门抽检、企业整改、社会监督”的闭环监管体系,助力拉动内需、提振消费。

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推进措施: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聚焦餐饮、外卖、网络、校园、养老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你点我检”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全面收集群众抽检需求,确定抽检对象和品类,提升检测针对性。

2.强化抽检结果公开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市场监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检测数据、问题处置情况,对不合格食品经营主体依法依规查处曝光并督促限期整改,形成监管闭环机制。

3.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定期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养老机构、中小学校开展“你点我检”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演、科普讲解、案例警示等方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筑牢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防线。

八、扎实开展医疗卫生惠民行动

㈠全面做好儿童疾病筛查救助,为2026年新生儿免费提供遗传代谢疾病筛查,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确保2026年底全州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通共享,切实减少群众就医检查检验费用。

牵头单位:自治州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31日前

推进措施:

1.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及宣传活动,提高各族群众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知晓度和参与率,确保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对筛查呈阳性患儿及时告知、规范诊断、精准救治,确保患儿早诊早治、应治尽治。

2.加快推进全州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通共享,督促指导各县市医疗机构加快信息化改造,建立健全县级检验和影像质控中心,提高检验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实现全州医疗检验检查结果一体化、同质化发展。

㈡加快推进医保影像云平台建设,实现影像数据云端共享、跨院互认、全疆通用,让群众告别带片就医,切实减少重复检查,降低就医成本。

牵头单位:自治州医保局

责任单位:自治州卫健委、数字化发展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推进措施:

1.严格执行自治区医保影像云索引规范,统一全州影像数据索引编码、分类储存、检索调阅标准,确保自治州医保影像云平台与自治区平台索引体系无缝对接,实现影像数据跨域检索精准高效、互认衔接。

2.督促全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嵌入自治区医保影像云索引模块,适配自治区统一技术标准,确保影像数据顺畅上传和跨域调阅。

3.对全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影像科医护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医保经办人开展医保影像云专题业务培训,重点讲解数据上传、信息调阅、故障排查等操作流程,提升业务人员实操能力和办理效率。

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群,将疑似结核患者鉴别诊断、潜伏感染患者治疗相关费用纳入医保保障范围。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牵头单位:自治州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推进措施:

1.健全完善职工基本医保参保机制,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社会动员和宣传活动,提高职工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知晓度和参保率。

2.将疑似结核患者鉴别诊断、潜伏感染患者治疗相关费用纳入医保保障范围,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医保结算。

3.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通过大数据智能监控、协议管理、集中采购、医药价格调整、机构全覆盖检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从源头上减轻各族群众就医负担。

㈣全面提升全民应急救护能力,培训红十字持证救护员2000人,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1.2万人次。

牵头单位:自治州红十字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赛管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10日前

推进措施:

1.深入开展“世界急救日”主题宣传活动,深化应急救护“七进”行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军营、进警营),广泛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升各族群众自救互救意识。

2.精心举办自治州第四届“工会杯”应急救护技能大赛,搭建交流比拼平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全面提升一线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3.健全应急救护师资培养机制,以交通、教育、公安、电信、养老、旅游等行业为重点,扎实开展红十字持证救护标准化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应急救护能力,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九、深入开展文体科技惠民活动

㈠持续深化文化惠民活动,全年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演出活动不少于240场次,开展“新疆四史”流动博物馆进村队、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巡展活动不少于160场次,开展系列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160场次,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30场次。持续推动全州27家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体育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

牵头单位:自治州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10日前

推进措施:

1.制定2026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方案,组织“石榴籽”文艺小分队进社区、学校、乡村等地开展文艺演出、培训辅导等活动。

2.严格落实自治区2026年开展“流动博物馆”活动要求,定期组织州、县市博物馆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新疆“四史”主题流动展》巡展活动。

3.组织阅读推广志愿服务团队,利用全民阅读月、4·23世界读书日,积极开展“你选书、我买单”“四季童读”阅读挑战赛、小石榴童诗会、博图经典读书会、“中国传统文化·博学小课堂”等系列阅读活动,培育一批城乡阅读品牌。

4.结合重要节庆和体育赛事特点,制定年度体育赛事活动计划,提前做好信息发布、场地布置、裁判组织、安全应急等工作,确保各项体育赛事活动有序开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体育赛事的良好氛围。

㈡持续开展“科技入农户”“科普进乡村”活动,选派不少于100名科技特派员、农技推广员、涉农专家团队等深入基层生产一线开展服务,举办各类培训班40期,开展科普活动不少于30场次,组织全州中小学生参观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3000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自治州科协、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博尔塔拉融媒体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10日前

推进措施:

1.制定2026年“科技入农户”“科普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志愿者及科普宣讲员等积极开展科学传播,通过举办科技培训、科普讲座、走进直播间、结对帮扶等活动,普及实用技术、绿色发展、医疗健康、食品安全、防灾减灾等科学知识,帮助农牧民养成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2.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党群服务中心、乡村科普馆、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博尔塔拉融媒体中心《科技之窗》等平台作用,扩大科普知识宣传范围,全面提升各族群众科学文化水平。

3.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家书屋、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等阵地,积极开展面向群众的社会化科普活动。扎实开展“科技三下乡”“科学大讲堂”“流动科技馆”巡展等活动,努力营造学习科技、学习文化的良好氛围。

4.积极发挥农民技术员、土专家和田秀才、经营能人、能工巧匠、农村经纪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作用,引领带动身边各族群众科学生产、勤劳致富。

十、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㈠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力度,新改建农村公路500公里,改造乡村危桥4座,新增农村客货运场站充电设施22个。

牵头单位: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自治州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推进措施:

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定期召开项目建设调度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时完工。

2.加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扎实开展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定期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增设标志、标牌、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全州农村公路行车安全。

㈡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完善农村配套供水设施,维修养护农村供水管道9.2公里,受益农村人口5万人。

牵头单位:自治州水利局

责任单位: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31日前

推进措施:

1.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项目施工进度,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全面消除管网漏损、设施老化等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供水设施运行效能。

2.巩固农村供水专项整治成果,常态化开展农村供水隐患排查,畅通农村供水维修保障、监督举报电话,对发现的供水隐患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处理解决,全力保障农村居民用水需求。

3.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采取“总水厂+村级管水员”管理模式,扎实开展单村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加强供水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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