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

成文日期:2018-07-20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18-07-20

文号:博州政办发〔2018〕54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20201106-184512-298

关于印发自治州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8〕5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推进依法治疆、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事业发展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为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更好地为建设健康博州服务,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服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民族药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新政办发〔2016〕155号)、《中国·丝绸之路经济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中医医药发展发展规范(2016—2020年)》(新政办发〔2016〕153号)、《自治区中医药健康发展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新政办发〔2017〕123号)、《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新中医药发〔2018〕4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博州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截止2015年,全州中医类专业技术人员共375人,中医执业医师65人、执业助理医师81人、中医执业护士125人、中医药师12人,中医类床位数512张。中医医疗机构2所(博州蒙医医院、博乐市维吾尔医医院),其中博州蒙医医院、博乐市维吾尔医医院先后通过国家中医类医院二级甲等医院评审。全州1所州级综合医院和3所县级综合医院,均设有中医科、中药房;在21所乡镇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13所乡镇场卫生院和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馆。2014年,自治州组织开展了首届“名中医”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首批“名中医”“优秀青年中医”13名。同年,根据自治州专业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自治州制定《自治州名医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投入资金培养自治州中医民族医“名医高端人才”2名、“名医骨干人才”6名,使中医类学科建设、人才梯队建设、专家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得到了提升。

博州蒙医医院五疗康复科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专科,药浴科被评为自治区重点专科,蒙医内科、蒙医骨伤科被评为自治州级重点专科。博乐市维吾尔医医院申报实施了自治区少数民族特殊培养项目《博乐地区慢性盆腔炎维吾尔医诊疗技术规范化研究》,开展维吾尔医治疗慢性盆腔炎的 “腹部孜玛德”“阿必赞雅必斯”和“红盐热疗法”获得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二、博州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博州中医药事业发展,2016年以来,在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通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善州、县市、乡镇三级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加大中医类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中医类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等措施,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覆盖率,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全州中医药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㈠ 中医类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2017年7月,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成投用;依托基层中医类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先后为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个乡镇卫生院和60所村卫生室配备了中医类、康复类诊疗设备,基层中医诊疗条件明显改善,进一步提升了中医服务能力。2017年,自治州组织开展第二届“名中医”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名中医”“优秀青年中医”5名,其中培养自治州中医类“名医高端人才”1名、“名医骨干人才”4名。

㈡ 特色民族药研发进一步推进。我州已将中医药发展纳入《自治州“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支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的筛选、整理和推广,研究制定其诊疗方案和技术操作规范。支持蒙药、维吾尔药等民族药系列产品开发应用。博州蒙医医院已开发药4个剂型146个品种,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调剂到全疆使用。我州与新疆中药民族药研究所就博州中草药资源分布情况进行普查,蒙药、维吾尔药等特色民族药研发,枸杞、甘草、大芸、沙棘等特色中药资源产业化开发等方面签订科技合作协议,目前各项工作正在顺利开展。“十三五”重大科技项目2017年度第二批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博州蒙医医院制剂质量标准的提高和新药的研发》项目正在实施。

㈢ 中医类特色疗法进一步丰富。蒙医放血疗法、蒙医灸法、拔罐穿刺法等疗法取得显著疗效。博州人民医院中医科积极开展针灸、推拿、中草药外治、理疗等中医服务,精河县人民医院中医科、温泉县人民医院中医科特色疗法及扎勒木特乡卫生院蒙医特色疗法、青得里镇卫生院维医特色疗法深受患者欢迎,并入选博州首批临床重点专科。

随着“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加快,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更加旺盛,中医药以其简便有效的特点深受人民群众欢迎,中医药服务需求将进一步增长。随着健康中国加快推进,特别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中医药将成为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制度的战略性选择。随着疾病谱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的绿色健康理念、整体观、辩证施治、引用自然的防治方法,成为人们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的服务选择,对中医药创新提出新要求。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中医药以其产业链长、促进消费作用明显的特点,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建设文化强国,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代表,中医药文化将进一步繁荣,广泛开展中医药合作,必将加快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十三五”期间,我州与全疆其他地州中医药发展一样,都处在能力提升推进期、健康服务拓展期、参与医改攻坚期和政策机制完善期,同时还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博州目前中医药发展情况与全疆整体水平相比,从各族人民群众对中医民族医的需求和期盼来看,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问题有:一是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还不能满足各族群众的需求;二是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人才队伍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中医医疗机构条件普遍偏低,资金困难、设备老化,投入需要加大,设备亟待更新;四是中医类医院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仍需加强;五是中医类诊疗服务特色优势发挥不明显,与康养结合不紧密,还没有形成产业。

三、“十三五”博州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具体指标

㈠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健康博州建设,始终把服务人民健康作为中医药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以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为中心,以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为重点,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充分利用中医药“五大资源”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坚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障中医基本医疗服务,为深化中医药改革,为推进健康博州建设、实现全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㈡ 基本原则。

坚持继承创新,增强发展动力。传承中医药核心理念,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开展新实践,争取新突破。把创新摆在中医药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融合现代科技,创新服务技术、产品和模式,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

坚持统筹协调,凝聚发展力量。坚持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坚持医疗与非医疗服务同步推进,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统筹城乡、区域中医药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实现共赢。

坚持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破除制约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中的主导作用,维护公立中医药机构的公益性。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特色优势,夯实发展基础。将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贯穿中医药发展始终,全面继承中医药理论、技术和方法,在创新中不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永续发展。

㈢ 主要目标。巩固“十二五”发展成果,继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健康博州建设,建立起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促进事业、产业发展的运行机制。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中医健康服务体系,完善中药资源保护和检测体系,构建中医药协同创新的科技支撑体系,形成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丰富中医药文化业态,实现服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中医药发展惠及各族群众,为建设健康博州做出新贡献。

㈣ 具体指标(至2020年)。

1.中医医疗资源发展指标。

⑴ 实施博州蒙医医院搬迁项目,启动自治区三级中医类医院创建工作;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力争达到二级甲等中医类医院标准,精河县、温泉县人民医院搬迁新址,打造规范中医科,中医药防治水平不断提升。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州人民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室和中药房,所有县市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20年所有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⑵ 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中医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重超过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重达到20%,中医药人员增量占全州卫生人员增量的比重达到18%。

⑶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55张以上。

2.中医药服务量。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争取超过6.5万人次,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比重力争达到15%以上;中医类医院出院总人数争取超过1.3万人,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总出院人数比重力争达到18%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60%以上。

3.中医药科技创新。打造传承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中医医院1家。地产中药新药研发项目获得新药证书1个、新药临床研究批件1个、专利1个。

4.中医药人才培养。培养自治州名中医5名、自治州基层名医10名。培养中医类别(含全科医生)住院医师10余名、中医药特色传承人才3名、中医护理骨干人才1—2名、县级骨干人才5名。

5.中药资源保护。通过配合自治区做好中药普查,完善中药资源数据库、标本库和种质资源库。

四、重点任务

㈠ 加快中医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公立中医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普及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州蒙医医院、博乐市维吾尔医医院要不断提高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部分疑难杂症的中医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做好向上转诊服务。博乐市要办好中西医结合医院,不断提高诊疗能力和水平;精河县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县中医医院尽快投用。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养老康复医院、护理院;州、县市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州、县市妇幼保健院要设置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允许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加强中医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提升中医服务能力。积极争取中医类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支持博州蒙医医院创建中医类三级医院、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中医类二级医院。建立中医类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中医类医疗机构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州蒙医医院争取建成特色优势专科3个,博乐市维吾尔医医院、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成特色优势专科(专病)2个,进一步提高特色优势专科(专病)的服务能力和影响力。加强中医类医院康复科建设。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队伍和硬件建设,建立应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辩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争取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中医科建设、中医诊疗设备配置项目,加强“中医馆”建设;州县两级中医类医院与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站组建医疗联合体,开展州、县、乡、村一体化服务。

创新中医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逐步转变中医类医院服务模式,推进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康复等服务。

到2020年,全州所有公立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标准。建立起以州、县市两级公立中医类医院为骨干,以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医诊所(门诊部)为主体,以非公立中医类医院为补充,覆盖全州城乡、中医药特色明显、服务功能完善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㈡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

加强中医类医院“治未病”能力建设。支持中医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

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以现有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设置养生、保健、康复等科室,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在中医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室,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预防保健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积极利用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

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质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到2020年,我州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均要设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科室。初步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不断加快,成为我州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力量。

㈢ 发挥中医药在医药卫生应急工作的特色优势,不断提升中医药防治疑难疾病的水平。

加强中医骨伤急诊能力建设,建立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卫生应急方案并加强演练,培养和建设一支中医药卫生应急队伍,储备中医药卫生应急物资。加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能力建设。

参与自治区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从临床入手,挖掘整理中医药治疗经验和特色疗法,建立中西医人员紧密协作的会诊、联合门诊、联合查房、联合病例讨论、中西医科室负责人协作模式与医疗制度,为患者提供一站式中西医协作综合诊疗服务,提高疾病治疗难点处理能力。

㈣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基层中医药卫生专业人才。2018—2020年,实施乡村医务人员能力提升及全科医生培养工程,积极争取国家中等教育“三免一补”优惠政策培养基层乡村医生,培养乡村医师150名,解决村医缺乏、后继乏人的问题,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学生政策,为我州培养更多中医药专业人才;通过集中培训、跟师学习、网上远程教育等形式,开展中医全科医生骨干人才培养,培养县级医疗机构中医临床技术骨干;提升农村在职在岗中医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对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争取中医类适宜技术项目,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依托“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组织我州中医药类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同时,积极鼓励非中医类别医师、护理人员和药剂人员参加自治区组织的系统培训、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继续教育,拓宽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㈤ 推进中药资源保护和新药研发,培育发展中医类健康产业。配合自治区做好药材资源分布与生态保护现状普查。以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为契机,完成我州各县市中药资源外业调查,基本摸清我州中药资源家底,根据资源多样性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分类保护措施。加快实施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博州蒙医医院制剂质量标准的提高和新药的研发》,开展新疆蒙医医院制剂常用药材质量标准研究、新疆蒙医医院制剂质量标准提高研究和民族药新药发现及成药性研究。新建制剂厂1家,完成托如布汤等至少2—3个经典蒙药医院制剂的二次开发,对蒙药有效部位、有效组份、有效成分进行成药性研究,开发1—2种创新药物,制定新疆蒙医医院制剂药材质量标准规范,推动自治州传统医药发展,促进经济发展。

加强中医类民间医药古籍文献、单方验方、独特诊疗技术的挖掘和抢救性保护、研究与继承。利用博州枸杞、湖盐、香紫苏等优势特色资源,在保健品、生物制药、美容化妆等领域开展技术研究,开发生产杞菊软胶囊、杞雪片、盐藻、香紫苏保健护肤等保健产品,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发展中医健康旅游。充分利用我州丰富的旅游和自然资源优势,开展药浴、中药熏蒸、中医药文化体验、温泉等养生保健项目,积极推动特色中医类诊疗技术有效融入养生养老、旅游产业发展。

㈥ 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和中医药标准的推广应用。推进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中医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施中医药业务信息系统、州县两级中医药综合信息平台、中医医院、中医馆信息化和远程医疗建设,促进重点业务信息共享。积极应用和推广中医药标准。

㈦ 积极争取湖北省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积极推进湖北省医疗援博2017—2022年行动计划,切实形成“湖北省多家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博州人民医院中医科,湖北省中医医院帮扶博州蒙医医院专科2个,通过对口援助,在技术、资金、管理、人才、设备、学科建设等方面实行全方位的精准援博,最终实现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的组团援助、前方人才和后方资源的组团共建、硬件设备和软件人才的组团帮扶有机结合”的局面。

㈧ 开展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积极参与“丝绸之路健康论坛”,促进我州中医药医疗、保健、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对外影响力。推动中医药对外服务和健康旅游发展。通过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多种形式,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提升公民自我健康意识与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

五、保障措施

㈠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州卫生规划,各相关部门加强分工协作、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工作合力。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办法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定期进行评估,及时总结规划实施情况,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促进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㈡ 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推进法治建设。加大对中医药法、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㈢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事业发展。逐步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地产中药研发。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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