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电〔2020〕24号
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构建州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网通办,现将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对各地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调查评估指标以及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有关要求,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覆盖。
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新疆政务服务网、新疆政务服务APP、新疆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网上办事”功能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普及、推广应用工作,推行“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2020年11月底前,各县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大厅陆续投运,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接入并应用。
在全面推进的前提下,各县市可着重选择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探索开展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
二、工作任务
㈠进一步规范基层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
1.利用现有场地建设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大厅。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场所名称、窗口吊牌、事项公示牌等基本服务标识。探索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即乡镇(街道)各站所工作人员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全部进驻窗口办理。配备便民设施,实现设施配备到位。
2.接通业务网络,推动全程网办。将相关部门业务专网、互联网等网络接入政务服务大厅,调配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接入计算机,实现网络办公环境到位。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在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由各县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指导实施。
3.落实窗口服务工作人员,优化工作机制。通过设置多个全业务综合窗口,固定窗口人员,以指导网办、代办、帮办、现场办等方式承接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制定工作人员《办理手册》和群众《服务指南》,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全程网办制度》等办事制度。
㈡推广网上办事模式。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农村电商平台等多种渠道,推广新疆政务服务网、新疆政务服务APP和新疆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网上办事”功能,提高基层网上政务服务的知晓度和使用率。充分发挥基层各支力量和民间能手作用,推广代办、帮办机制,营造网上自主申报氛围,加快培养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习惯,推动实现全程网办,提高网上办理率。
㈢梳理发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在州行政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各县市人民政府结合自治区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下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11月自治州梳理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县市梳理的权责清单,制定发布统一标准的《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确定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大厅受(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填报规范,完善发布服务事项,编制各服务事项详细、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并进行动态更新维护。
㈣组织业务人员培训。
州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延伸到基层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新疆政务服务网、新疆政务服务APP和新疆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网上办事”功能的使用进行培训、指导,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对基层各支力量进行分批、分级培训。各县市负责对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及专用业务系统的使用培训、指导,有效提高基层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确保下放、延伸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明确工作目标,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州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牵头做好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㈡理顺管理机制。州行政服务中心是全州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作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制定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和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各县市要明确本级行政服务中心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职责。乡镇(街道)、村(社区)是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落实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要成立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明确1名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具体分管,2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大厅的日常管理。州、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要主动沟通、互相支持、协调配合、协同作战,精心组织推进,确保在工作环节上不脱节、不推诿,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㈢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市要建立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考核细则,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项。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确保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州政府督查室将强化跟踪督办,对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推进滞后,不作为、慢作为,影响全州绩效考核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州党办,州人大办,州政协办,州纪委监委办,州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