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

成文日期:2020-11-12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0-11-12

文号:博州政办发〔2020〕24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2020-00001

关于印发博乐阿拉山口机场净空保护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20〕24号

关于印发博乐阿拉山口机场净空保护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博乐阿拉山口机场净空保护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      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博乐阿拉山口机场净空保护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博乐阿拉山口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确保机场飞行安全,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新疆地区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管理程序(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动员部署(2020年11月)。自治州成立博乐阿拉山口机场净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博乐阿拉山口机场负责细化目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面做好机场净空保护专项整治部署启动工作。

㈡排查整治(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对机场周边净空控制范围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对超高建筑物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机场安全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制止。

㈢集中攻坚(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进一步细化检查流程,明确检查标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机场净空安全水平。

㈣巩固提升(2022 年)。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健全机场净空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任务

㈠自治州公安局负责检查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排放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

㈡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负责排查机场围界外8公里范围内建筑物的单位、性质、法人、占地面积及现状等,重点清查可能对机场安全正常运行造成影响的场所和行为,例如可能产生大量烟雾、粉尘的垃圾处理场、屠宰场、木材加工厂、制药厂和焚烧秸秆等。

㈢自治州文体广旅局、公安局负责检查机场周边15公里范围内设立的信鸽公棚、放训等情况,统计养鸽户所在位置、信鸽数量及放飞路线等具体数据。发布公告要求信鸽协会会员、公棚负责人以及养鸽户等,在训放信鸽和组织信鸽比赛等活动时避开机场上空。

㈣自治州气象局、公安局负责检查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的行为。

㈤自治州文体广旅局、公安局负责检查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飞艇、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等飞行活动。

㈥自治州林草局、公安局负责检查机场围界外5米的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情况,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

㈦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负责检查机场周边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等,或燃放烟花、焰火等行为。

㈧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负责机场净空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

㈨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凡涉及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须征求民航管理部门和机场的意见,充分吸收采纳。

(十)自治州发改委在审批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时,须征求民航管理部门和机场的意见,严禁批准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建设超高建筑物、吊升设备或者其他设施。

(十一)自治州无线电管理局负责会同民航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制定频率保护措施和应急管理办法,加强防范,严厉查处各种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活动。

(十二)相关部门对已发现或今后可能出现的其他影响机场净空保护、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处理,对行动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抓好机场净空保护各项工作落实。

㈡强化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机场净空保护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㈢畅通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上报净空保护各类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误报、虚报等现象,确保信息上报畅通。

㈣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微博微信、数字广播等新媒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社区、学校广泛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机场净空安全意识。

附件:博乐阿拉山口机场净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博乐阿拉山口机场净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居玛哈孜·哈德尔别克自治州党委常委

副组长:铁 山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高文远 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浩 博乐阿拉山口机场总经理

成 员:张桂洋 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詹 刚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王惠民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刘文兴 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 鑫 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 春 自治州住建局副局长

邵 路 自治州林草局副局长

纪洪福 自治州文化旅游综合执法队队长 陈万江 自治州气象局副局长

胡 伟 自治州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博乐阿拉山口机场净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联系协调办公室,分别设在州应急管理局和博乐阿拉山口机场,办公室主任由高文远和张浩兼任,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解决机场净空保护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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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州党办,州人大办,州政协办,州纪委监委办,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州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军分区,第五师,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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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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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关于博乐阿拉山口机场净空保护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件下载【博州政办发〔2020〕24号 关于印发博乐阿拉山口机场净空保护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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