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函〔2021〕2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
方向荣 |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
副主任: |
艾山江·阿不都克里木 |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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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里蒙 |
自治州教育局局长 |
成 员: |
蔡青松 |
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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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 雷 |
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讲师团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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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学民 |
自治州党委编办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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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蕊 |
自治州团委副书记(挂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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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勇 |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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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维益 |
自治州教育局党组成员、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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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其正 |
自治州科技局党组成员、科技开发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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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慧娟 |
自治州工信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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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民 |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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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 辉 |
自治州民政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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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江 |
自治州人社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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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新 |
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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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国宏 |
自治州住建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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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哈提·阿哈提 |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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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丽娟 |
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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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振龙 |
自治州文体广旅局党组成员、文体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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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晓红 |
自治州卫健委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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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疆 |
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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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长安 |
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
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以及自治州党委、政府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州教育督导的指导意见,统筹指导全州教育督导工作;审议全州教育督导的重大事项;聘任督学;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教育督导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执行委员会决议,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工作。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州党办,州人大办,州政协办,州纪委监委办,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州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军分区,第五师,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