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函

成文日期:2021-06-22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1-06-22

文号:博州政办函〔2021〕112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2021-00041

关于报送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博州政办函〔2021〕1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为全面系统总结上半年工作,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下半年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和自治州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对照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自治州“团结稳州、生态立州、口岸强州、旅游兴州”战略和“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化”奋斗目标,认真梳理总结各项预期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推动落实情况(突出工作措施、工作亮点和主要成效,涉及数据可按6月底预测数填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科学谋划。在客观总结上半年工作成绩、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各县市、州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重点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抓好疫情防控、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内容,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出下半年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三、按时报送。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材料准备工作。所报材料要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语言精练,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6月28日前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文档通过OA协同办公系统同步报送)。

联系人:张天娇 联系方式:2318834,13679966036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州党办,州人大办,州政协办,州纪委监委办,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州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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