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函〔202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州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巴音克西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木合甫力·艾山自治州党委常委
那·图新巴特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
王忠喜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党委农办副主任,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毛 岭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江林 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布鲁更 自治州水利局局长
王文博 自治州财政局局长
乔龙巴特 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路新红 自治州党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州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陈新燕 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 勇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张 春 自治州住建局副局长
董海林 自治州工信局副局长
李双林 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洪斋 自治州科技局副局长
魏 军 自治州水利局副局长
徐 文 第五师双河市水利局局长、住建局局长
余加城 第五师双河市水利局副局长
唐 虎 自治州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阿特尔别克·木拉提汗 博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尼·加甫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亚里坤·阿地里 精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铁留根·努尔阿巴斯 温泉县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州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布鲁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魏军、唐虎、余加城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关活动和会议,研究部署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下达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任务;对节水建设活动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审核、确定有关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工作报告及重大措施,协调解决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全面推行节水社会建设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报道,做好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
自治州水利局:负责水资源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优化配置,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提高计划用水管理率。完善节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灌区渠系改造与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漏损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严格取水许可监管,加快计量设施安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落实各项指标。严格节水考核和执法监管,建立节水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查处违法取用水行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配合州财政局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做好节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利用各类媒体,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开展节水宣传。举办节水培训班,加强对市、县级节水管理队伍的培训。
自治州财政局:负责监督和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资金使用,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资金的支持,会同州发改委、水利局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节水型器具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协助有关部门确保市场不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组织节水型产品质量检查,配合州水利局做好计量设施安装及其年检。
自治州教育局:负责将资源节约纳入中小学教育及职业教育计划。组织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在学校开展节水和“洁水”教育,组织开展水情教育员、节水辅导员培训和节水课堂、主题班会、学校节水行动等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推进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章制度,严格用水设施设备日常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开展节水培训,提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及用水管理人员的节水意识和能力。建立完善考核奖励体系,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和节水标杆单位建设。
自治州发改委:负责督促指导节水相关规划的编制,把节水纳入推进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会同州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建立精准补贴机制。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和特殊行业用水水价政策,全面推动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
自治州住建局:负责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改造,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开展园林绿化节水,城市园林绿化选用节水耐旱型树木、花草。加快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改造,增加高品质再生水利用规模。加强节水器具应用,在新建小区中宣传引导居民优先选用节水器具。完善用水计量器具配备,推进城市(县城)用水分户分项计量,配合州水利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控制指标。
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节约用水工作,推广节水型农作物品种和工艺,发展现代节水农业。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突出农艺节水与工程节水措施集成配套,大力推广覆盖保墒、膜下滴灌、保护性耕作等技术。配合州水利局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健全农业节水奖励机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减少农业用水量。
自治州工信局:指导工业行业用水管理,协调优化高耗水行业空间布局。督促建设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企业,会同发改、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严控新建或扩建高耗水、高污染项目,逐渐淘汰高耗水行业。协调督促工业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合州水利局加强节水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配合州水利局推广智能水表的使用,督促协调重点监控用水企业建立用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的管控系统。协调、督促各工业园区建立工业水循环利用设施,构建有利于水循环的园区产业体系。
自治州科技局:负责推进节水技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推动节水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新技术与新产品,提高节水关键技术的示范与应用水平。积极开展节水技术、产品的评估及推荐服务,鼓励形成节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第五师双河市水利局:负责配合自治州在兵团第五师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工作,编制《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自治州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