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受理及拟审批的公示

2023年03月02日 18:58  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1〕40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同步进行该项目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传真:0909—2319546

通讯地址:州直综合办公楼2号楼4061室,邮编833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精河县川新聚财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八家户农场,现状场址北侧20m为乡村道路,隔路为荒地;西侧、南侧、东侧为农田。

精河县川新聚财养殖专业合作社

新疆净天环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本项目占地面积70259m2,总建筑面积23257.2m2,项目建设内容可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2、本项目总投资为3520.2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417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1.8%。

一、废气:1、施工期废气:①严格按照当地政府有关控制扬尘污染等规定,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宣传和教育,制定合理施工计划,实行清洁生产、文明施工,有序地逐段作业,禁止大面积动土。②施工场地场界设约1.8m高围墙,同时采取定期洒水、苫布覆盖等防尘措施,保证工地及周围环境整洁。③对工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当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动土作业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应当采取洒水降尘措施。④施工工地进出口地面应平整、硬化,同时设置洗车等设施,确保施工车辆驶出工地前,保证车辆干净。⑤施工现场弃土渣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填垫场地,对在48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防止二次扬尘措施。⑥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⑦所有露天堆放易产生扬尘物料必须进行覆盖,采取喷洒水等抑尘措施。⑧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必须封盖严密,防止抛洒。⑨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尽可能委托专业公司,确保车辆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路线行驶。禁止使用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作业。⑩土方作业采取湿法作业,从源头减少粉尘产生量。2、营运期废气:①病死猪尸体处置:高温化制废气经过集气管道+旋风除尘+冷凝设备+光解催化设施+15m排气筒②养殖区恶臭:饲料添加EM菌剂;圈舍定期喷洒除臭剂;圈舍四周绿化。

二、废水:1、施工期废水:①施工期工地一切废物都要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组织清除,避免因暴精河县川新聚财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雨径流而被冲走流入附近水体。②施工场地应加强管理,尽量保持场地平整,土石方堆放坡面应平整,以减少土石方等进入堆放地附近渠道。③施工现场要严格规定排水去向,对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土建泥浆水以及外排淤水等在施工前期设计好排水沟和沉淀池,将建筑泥浆水和冲洗水经沉淀分离后回用,防止泥浆水外排,沉淀泥浆应定期及时外运。④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依托现有污水设施。⑤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防止大风暴雨冲刷而进入水体;加强环境管理,防止施工机械油料泄漏或废油料倾倒进入水体后引起水污染,建议采取接漏的方式接收施工机械等漏油。2、营运期废水:①猪尿液:全部进入舍内生物发酵床发酵处置后造粒生产有机肥外售②污水下渗: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圈舍、高温化制车间等进行防渗处置③地下水:厂区设置污染防控监测井。3、地下水:①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场地潜水总体流向,相关设施应布置在项目场地南侧。根据项目规划总体平面图,目前环保设施规划坐落于场地南侧,较为合理,应避免在后续建设中做出过大调整,还应确保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②严格施工,有效防渗环保设施中固液分离间、堆肥场、厌氧存储池等设施是主要的污染隐患,此外污水、液肥输送的各类管道也有渗漏的可能。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防渗标准,选用合格的建材做好防渗。厌氧发酵池的低层采用1.5m厚度粘土或原土夯实的防渗方式,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之上铺设一层1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安全膜(渗透系数K<10-10 cm/s),在安全膜以上是储存塘的底膜,底模采用双层覆膜封闭形式,底膜与浮动膜形成密闭无缝隙的带囊,充装肥水。③避免滞销,及时清理对液体有机肥及时外输综合利用,减少存储量。对于集粪池、堆肥场,也要及时清理固态污物。④节水防漏,减少排污生产生活中应注意节约用水,减少污水产生量,从根本上减少源强。此外,对于堆粪棚等设施,还要注意防雨防漏,避免漏雨导致渗滤液增多,造成污水产生量的增加。

三、噪声:1、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和汽车运输:①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提高施工机械化程度,缩短工期,在满足施工作业前提下,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位置。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位置相对固定施工机械切割机、电锯等应将其设在专门工棚内,同时采取必要隔音、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做到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③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合理控制高噪声机械运行时段,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降低人为噪声环境影响。④对路经城镇、村庄和进入工地运输建筑物料车辆,应减速慢行,并减少鸣笛等,以减少其交通噪声对沿线及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2、运营期影响: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生产设备尽量安装在车间内。

四、固体废物:1、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①对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对于废钢筋等可回收部分回收外售,剩余的废砖、土等建筑垃圾优先回填,无法回填的及时清理外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②对于场地内的表层土壤,要求在场地内临时贮存,最终作为场地绿化用途利用,表土临时贮存场地周边设围挡、表层设土工布防尘、防流失;③弃方及时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尽可能缩短堆存时间,减少水土流失;④施工现场应设临时垃圾桶,收集定期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置。2、运营期固体废物:①猪粪:全部进入发酵池发酵②病死猪尸体:设置一座高温化制车间,将病死猪尸体高温化制无害化处置③高温化制残渣:高温化制产生的骨粉全部进入厌氧发酵池发酵;油脂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置④医疗废物:检疫区设置一座10m2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⑤废脱硫剂:废脱硫剂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⑥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装置,定期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五、生态影响:1、施工期①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施工场界周围设围墙,不得随意扩大范围,以减少对附近植被和道路破坏。临时施工场地便道及施工营地占地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占地恢复。②建筑物料、弃土渣应就近选择低洼、平坦地段集中堆放,要设置土工布围栏等,并及时用于填垫平整场地。不能利用部分及时清理外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场进行处置,外运土石方运输要严格遵守作业制度,采用车况良好的斗车、避免过量装料,防止松散土石料的散落;③对占地开挖土方分层堆放,全部表土都应分层堆放并标注清楚,至少地表0.3m厚土层应被视作表土。填埋时,也应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原有地表植被的生长环境、土壤肥力,以便于及时开展厂区环境绿化使用。④对完工的裸露地面要尽早平整,及时绿化场地。2、营运期①工程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划定的范围内,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施工区植被的破坏,施工时可保留的植被应尽量保留。尽量减少对区域内植被的破坏,对施工扰动区应预先剥离表层,以备挖方区域进行场地恢复时重新覆盖和移植在表面,尽快恢复其生态原貌。②加强项目区绿化,应在办公区、生产车间周围和场区内空地、进出场区的道路两侧因地制宜进行植树或种草,减少裸露地面,并定期检查、督促做好场区的绿化工作。③施工结束后应该增加作业带有机肥料的投入,增加有机质含量,恢复土壤团粒结构,减轻对土壤的压实效应,同时及时进行扰动区植被恢复,疏松土壤,尽快恢复扰动区。④本项目生活污水、清洗废水与猪粪便全部排入场区“粪污处理中心”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⑤运营期项目去产生的粪便、生活垃圾等固废应集中处理,不得在用地范围外堆放。粪便及污水应集中处理,防止污染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刘鑫


文件下载:
  • 精河县川新聚财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已下载
  • 精河县川新聚财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已下载
  • 上一条: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3日拟作出的新疆精河县托里镇阿恰尔路东1号建筑用砂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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