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精河县旭和铸造有限公司12万吨/年铸造生产线技改项目 |
精河县旭和铸造厂 |
精河县旭和铸造有限公司 |
新疆正佳环保科技公司有限 |
1、主要工程内容为:现有项目拆除原来的65m³高炉和24m²烧结机,新建128m³高炉和36m²烧结机和喷煤设施,改扩建造型车间、熔化浇铸车间及公用辅助用房等建筑面积35000m²,项目购置生产用128m³高炉、中频感应电炉、保温炉、台车式处理炉等设备65台(套)。主要生产工序为烧结工序、高炉炼铁工序和铸造工序。现有项目的建设规模为年产12万吨毛坯铸件,中间产品方案为年产铁水12.09万吨,最终产品方案生产农机铸件8万吨,城建铸件4万吨。用地面积172591.9m²。 2、本项目总投资为20494.4万元,环保投资为13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66%。 |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1)适当洒水;(2)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渣土、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严密覆盖,严禁撒漏。(3)工地内裸露地面:①覆盖防尘布、防尘网 ;②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③做好绿化工作;(3)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尘污染的施工作业;(4)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废弃物输送至地面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二、废水:(1)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到冲洗设备和厂区洒水抑尘;(2)生活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沉淀池。三、噪声:选用优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宣传工作,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四、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外运,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采取定点放置垃圾箱集中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五、生态环境: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规划,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在施工场地外进行施工活动。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禁止任意取土和弃土,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①1#铸造车间有组织废气,项目在各台中频炉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颗粒物,风机风量50000m³/h,引入1#耐高温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1#铸造车间砂处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1#铸造车间抛丸工序废气颗粒物经抛丸机(封闭式结构)自带除尘器(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2#铸造车间有组织废气。①2#铸造车间熔炼废气项目在各台中频炉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颗粒物,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②2#铸造车间砂处理废气,造型、射芯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5#)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③2#铸造车间抛丸工序废气,颗粒物经抛丸机(封闭式结构)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3)3#铸造车间有组织废气①3#铸造车间熔炼废气,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颗粒物,引入7#耐高温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②3#铸造车间消失模浇筑工序废气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③3#铸造车间抛丸工序废气颗粒物经抛丸机(封闭式结构)自带除尘器(9#)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4)制砖车间破碎搅拌粉尘,在破碎机和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颗粒物,引入布袋除尘器(10#)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5)食堂油烟集中收集后经专用烟道(DA002)引至食堂屋顶排放,排放量为3.762kg/a,排放浓度为1.8mg/m³,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³的限值要求。(6)厂界加强通风,车间设置喷雾抑尘装置。(7)厂区加强通风。 二、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已建好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高炉冲渣,不外排。三、噪声:机械噪声、车辆噪声,机械设备加装减震垫,厂房封闭,加强管理等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固废:不合格的产品回用于生产;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制砖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粉尘、厂房清除灰渣、废铸模砂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熔化工序产生的废炉渣收集回用于现有项目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 |
有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