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①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施工工地出入口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③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场地内的其它地面应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④施工期间,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时,应采取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尽量设计运输路线以避开北侧及东侧居民点; ⑤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应采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严密覆盖,严禁撒漏,同时应限制车辆行驶速度; 二、废水: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不在厂区食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①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根据不同季节正常休息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可能不在夜间、昼夜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特殊工序需在以上时段施工时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以免产生扰民现象。 ②施工物料及设备运入、运出,车辆应尽可能避开夜间运输,避免沿途出现扰民现象。 ③严格操作流程,降低人为噪声。不合理的施工操作是产生人为噪声的主要原因,如脚手架的安装、拆除、钢筋材料的装卸过程产生的金属碰撞声;运输车辆进入工地应减速,减少鸣笛等。 ④采取适当措施,降低噪声,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如切割机、电锯等,应设置在舍内。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建筑垃圾应按照2005年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向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妥善弃置消纳,防止污染环境;施工人员全部为当地居民,不在厂区食宿,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在厂房内设集气罩,同时配套安装蓄热催化燃烧装置(RCO),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蓄热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4.0mg/m3)要求,车间外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二、废水:生产废水:冷却用水在冷却水循环系统内,经冷却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三、噪声:通过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固废:不合格产品、残次品及边角料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2#厂房内东南角,面积为10m2)内,返回造粒工序不外排;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置;废过滤网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外售给的废品回收站处理。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位于2#厂房内东南角,面积为10m2),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