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1)废气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有害废气排放。施工过程中禁止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2)扬尘防治措施 为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需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①所有建设施工均有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所有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方式、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 ②施工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1.8m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地段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③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主体工程实施阶段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④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冲洗设施到位;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⑤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场地内的其他地面应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辆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⑥施工期间,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型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采取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 ⑧施工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必须平整施工土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⑨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⑩各类修缮、装饰施工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废水: (1)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排水进行收集处理,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 (2)定期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对废油应妥善处置; (3)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 (4)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以及混凝土搅拌机及输送系统的冲洗废水应设置沉淀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生产中去; (5)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 (6)不得随意在施工区域内冲洗汽车,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清洗污水应根据废水性质进行隔渣、隔油和沉淀处理,用于道路的洒水降尘; (7)施工区集水池、沉砂池等均设置防渗层,防止施工期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 (1)制订施工计划时应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 (2)尽量将强噪声设备(如电锯等)安装在场地中部; (3)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源强; (4)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 (5)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强噪声源施工机械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耳塞或耳罩; (6)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禁夜间施工,如确需夜间施工,应向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夜间作业许可证。 (7)施工现场做好围挡与封闭,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同时也可进一步衰减施工噪声。 (8)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避免大量驶过周边居民区。 四、固体废物: (1)根据施工产生的工程垃圾的量,分类管理,建筑垃圾应运往当地环卫及城建部门规划的场所统一集中处置,严禁乱倒,防止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2)车辆运输散装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3)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的固体废物处置清理工作。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1)本项目筒仓、搅拌系统均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其技术属于可行性技术,符合环保要求,排放的颗粒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2)振动筛、分料以及称料系统应确保设备封闭,增加挡尘板,减少生产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 控制车辆速度,限值最大运输重量,封闭式生产线,全封闭运输皮带,扬尘点设置喷雾除尘,半封闭料仓并配套喷雾除尘设备,6m高防风抑尘网,原料堆场塑料篷布遮盖,上料口配套喷雾除尘器大风天气禁止作业。定期洒扫,保持道路干净和整洁。原料堆场非取料时应严格封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生产废水:通过45m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生活污水食堂废水设置隔油池,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抽运至精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三、噪声:通过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废:(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 (2)一般固体废物 ①生产固体废物主要不合格水泥稳定料及沉淀池沉渣。 ②检定不合格的砂石料通过原料进厂检验直接退回原单位。 ③不合格水泥稳定料产生量直接取决于生产管理,难以估算产生量;通过科学生产、管理,可使不合格水泥稳定料发生量减少。本项目不合格水泥稳定料回用于生产线再次加工。 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线,根据物料衡算,收集的粉尘量为11t/a。全部回用生产线不外排。 ⑤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沉淀池泥渣产生量约为30t/a,这部分泥渣主要是沙、土、碎石为主,可作为建筑的填料使用,故出售予建筑公司用作填料。 ⑥化粪池定期聘请环卫部门进行清掏,产生污泥约为2t/a,这部分污泥由吸污车抽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3)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在项目区中部偏南侧,危险贮存库的占地面积为10m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