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日拟作出的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区9号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07月01日 10:24  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3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区9号矿扩建项目

新疆博乐市178°方位,直线距离16km处

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新疆盛源祥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矿山包括露天采场、废石场、矿区道路、矿区工业广场及矿部生活区等。其中开采区占地1.3379km2;废石场占地面积5000m2,工业广场占地面积25000m2,矿山运输道路占地面积63924m2,矿部生活区占地面积0.005km2。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区9号矿扩建项目设计年开采石灰岩矿500万t。

2、本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0.27%。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生态:(1)对工程占地的保护措施:本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工期较短,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不得随意扩大占地。在施工期结束后,施工队伍撤离现场前,将临时占地场地平整,通过播撒草籽恢复原有的植被以达到生态补偿的要求;(2)土壤的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企业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减少对土壤的破坏;制定行车线路,限制道外行驶,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减少对土壤的破坏,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植物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破坏的植物物种均为当地常见草种植被,工程区无名木古树和各级保护植物分布,工程实施将对植被覆盖数量、覆盖率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造成物种区域性显著减少或濒危、甚至灭绝。针对临时占地压埋的植被,一般当年就可以完全恢复。本项目工程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恢复措施后,可在3~5年得到恢复,临时占地对植被的影响可完全消除;(4)动物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教育,施工应避开兽类繁殖季节施工。发现保护兽类分布地段的施工应降低施工噪音,缩短施工时间。严禁捕杀野生兽类行为,违者严惩。减少施工震动及噪声,禁止施工车辆在保护区鸣笛降低对兽类的惊扰;(5)水土保持措施:①加强水土保护法制宣传,有关部门应积极主动,加强水土保持执法管理,将其纳入依法办事的轨道上来。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自觉保持水土,保护植被,宣传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土壤沙化的重要性;②做好施工规划与施工组织规划,合理安排工期和工程顺序,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减少土地占用,减少土壤损失和地表破坏面积;③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对建设中产生的弃料尽可能加以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合理堆放,堆放地点应选择水蚀、风蚀威胁小且不影响景观的洼地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及拆除,平整场地,自然恢复植被,最大限度地避免区域水土流失的增加。二、废气:(1)作好施工组织规划工作,加强工地管理,严禁将建设施工材料乱堆乱放,以减少施工扬尘;(2)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扰动面积,尽量减少施工材料的临时堆放地。工程施工结束后,对于临时占地等扰动区,要进行土地平整;(3)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宣传、教育和管理,限定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严禁施工人员远离施工区进行施工活动;(4)加强运输调度管理,禁止车辆在非工作道路上到处碾压,尽可能保护原始地貌地面状态。对进入场区的道路路面经常清扫、洒水、修整,以保证道路畅通,减小扬尘污染;(5)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少挖方,少填方,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地貌。施工结束后恢复施工迹地。对施工迹地和弃方进行合理平整、利用、清运,减少水土流失;(6)加强物料转运与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应限速。运输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7)在施工工作面,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大风天气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8)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到施工工地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避免扬尘污染;妥善处置建筑垃圾。三、废水:①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矿山生活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四、噪声:(1)选用低噪声的作业机械及施工方法,并配备降噪、减震措施;(2)尽量将施工设备放置在场区中部,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且严格控制开采作业时间;(4)合理安排放炮时间,且严格控制开采作业时间;(5)运输车辆按限速要求限速行使,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频次。、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体污染物主要为废石及土方和施工人员排放少量的生活垃圾。为了防治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废弃的施工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废石用于矿区简易道路铺填。施工期间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五台工业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一、生态

(1)对植物的保护措施:避让措施:要求开采中加强管理,禁止人员及车辆越界,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植被的大面积破坏。补偿措施:服务期满后,对矿区进行生态恢复工程及土地复垦工程。(2)土地利用保护措施:避让措施:

要求开采中加强管理,禁止人员及车辆越界,采取尽量少占地的原则,将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其他土地的破坏;补偿措施:服务期满后,须对矿区土地实施复垦工程。(3)土壤的保护措施:服务期满后,应在土地利用保护的基础上改善区域土壤里的有机质,通过从其他地方取富有有机质的土壤进行最后的覆土,增加复垦土壤肥力。(4)水土保持措施:

①加强水土保护法制宣传,有关部门应积极主动,加强水土保持执法管理,将其纳入依法办事的轨道上来。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自觉保持水土,保护植被,宣传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土壤沙化的重要性。②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③加强矿区周边的防洪工程建设,要求设计部门在充分掌握工程所在区域的暴雨强度、频率,洪水流量及地表渗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合理的防洪工程体系。利用自然沟谷修建截水沟,将附近沟谷积水、作业场雨雪水、短暂洪水有组织的排入沟内,用于防止短暂降水侵害;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清理排水沟,以保证过水通畅,这样即可防洪又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项目水土流失。④在大风、暴雨天气除禁止运输活动外,准备草席等防护用品,对临时的矿堆、废石堆进行遮盖,对刚开挖松散表面进行防护,特别是路基修筑及土地平整作业等。⑤按“三同时”要求完成环保配套设施的建设。⑥矿山公路应沿天然地形修筑,避开冲沟,以防止洪水冲刷和减少挖、填方量,避免造成水土流失量的增加。⑦建议开采矿体在开采形成的采坑内堆放,缩小受风蚀影响表面积,减少水土流失量。开采结束后,拆除建筑物,地表进行平整,尽可能恢复原有地形地貌,减少水土流失。⑧运输道路路面尽量硬化,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拉运矿石过程采用篷布覆盖拉运;矿石及时外运,尽量减少储场积存量;杜绝矿山普遍存在的地面凹凸、废石四处可见,遇风扬尘四起,雨水乱流的局面,保证作业场矿石集中堆放,地面平整,矿区道路规划完整,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可最大限度地减少风蚀影响。⑨闭矿后,应拆除、平整生产、生活设施,实施复垦尽量恢复地表。(5)景观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壤、土地及植被恢复措施后,区域景观得到恢复,区域景观将以草地为主。景观恢复后还应进行促进公众教育,增强对自然景观保护的意识;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确保修复工作的有效性。(6)矿区闭矿后的采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及地表形态破坏,建议用废石回填采坑。在计划开采区域外围1m范围一次性设置铁丝围栏和警示牌进行修补加固。将地面设施全部拆除并平整场地,表层覆盖0.2m的砂土并平整压实,与周围自然环境基本协调一致(以上治理措施均在采矿结束后二个月内完成)。二、废气:(1)开采粉尘:矿山开采过程应减少对暂不开采区域的表土扰动。在开采过程中采用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增加其含水率可有效地减少粉尘的产生量,在大风天气不开展工作。(2)物料装卸粉尘:装卸时间尽量要避免大风天气,同时在矿石堆放、装卸过程中应尽量降低落差,加强调度管理,矿石及时运输,减少矿石堆放时间、装卸场所应经常洒水及清扫。(3)废石场扬尘:堆场洒水降尘、紧密压实、大粒径废石覆压,以减少起尘量。(4)车辆运输:对运输道路进行日常性维护,矿区道路加强道路洒水,减轻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扬尘;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降低行驶速度或限速行驶,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防止运输中抛撒引起的扬尘。(5)爆破粉尘:①采用低爆速、低能耗的爆破技术,降低粉尘产生量;②优化爆破参数:通过调整爆破参数,如药量、装填方式等,减少粉尘扩散范围;③增加防护措施:在爆破作业现场设置防护屏障,减少粉尘扩散;④加强现场管理:严格遵守爆破作业规程,确保作业安全,减少粉尘危害。(6)物料输送转载工段粉尘:物料输送转载下料工段产生的粉尘通过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物料输送转载上料工段产生的粉尘通过除尘器净化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通过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6.8m排气筒排放。(7)其他防护:加强个体防护,如作业人员戴防尘口罩,加强采装、运输设备操作室的密封,工作场所经常洒水降尘。

三、废水:①本项目运营期没有生产废水,露天采场自然降水汇水设置排水沟,露天采场及废石场汇水经排水沟自流排至采场外。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②地下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对黄油(合成润滑油)储存库房及危废暂存间均做严格的防腐防渗处理,发生渗漏事故时,由于防渗层的作用,能有效地形成阻隔,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四、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设备,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五、固废:(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五台工业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废石及排土:废石及排土分区堆放于废石场内,作为修筑矿山简易道路材料或矿山闭坑后用于回填采坑及覆土。(3)废矿物油:少量的危废集中暂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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