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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8日博州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件。现将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12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传 真:0909—2319546
通讯地址:州直机关综合办公楼2号楼4061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博州中元矿石加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吨精制石英砂高纯砂项目
精河县精河工业园内
博州中元矿石加工有限公司
新疆创驰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并非工程招标,请勿来电咨询工程招标情况。
审核人:刘鑫
上一条: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下一条: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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