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博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新疆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集中开采区1号建筑用砂石料矿 |
博乐市311°方位直线距离21km,小营盘镇北偏西向直线距离9km,科子里加尔村西北2.1km处 |
新疆明汇吉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新疆清源合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 本项目为新建,矿区面积100000m2,加工区和办公生活区均为1层彩钢结构,主要生产设备为挖掘机、给料机、皮带机、振动筛等,年开采30万m3建筑用砂石料矿石。 2. 本项目总投资为958.7334万元,环保投资为10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16%。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原材料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的粉尘,通过并采取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2.废水: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清洗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统一收集,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场地降尘及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用水二次利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由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3.噪声:通过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将可回收利用的废料外售回收,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统一处置。5.生态环境: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合理规划施工方案及运输路线,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生态恢复。 二.运营期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矿区开采粉尘、堆场装卸扬尘、运输车辆道路扬尘等无组织废气采取定时洒水、表面覆盖、防风抑尘网等处理措施;②筛分工序产生的有组织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浓度限值。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和洗砂废水。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B级标准后,用于矿区洒水降尘或周边绿化。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项目厂区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有效措施,以有效降低设备噪声;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辆运输物料时应减小车速,禁止鸣笛。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回填于矿坑;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机械维修产生少量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可与生活垃圾一同送往小营盘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开采边界,避免大量破坏地表植被;固定开采和生产设备摆放位置,禁止随意压占土地;固定运输道路,严禁随意乱开便道;开采完成后覆土恢复地表,做好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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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