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12月26日 19:25  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博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3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博乐市皆大欢喜洗涤中心建设项目

博州博乐市南城区街道锦绣路建明木器加工厂内

博乐市皆大欢喜洗涤中心

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本项目租赁建明木器加工厂闲置厂房(4#厂房)作为车间,项目占地面积为1200m2,建筑面积1200m2,车间内设有分类预处理区、消毒区、高温洗涤区、烫平整理区、包装仓储区等,另外配套动力、排污、办公生活区等。采购国内先进的机器设备,模块式生产线,设计洗涤规模为2000t/a,主要洗涤博乐市区内酒店、宾馆的布草,不涉及医疗机构布草。

2. 本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环保投资为4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3.67%。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本项目已建成,经现场核实无施工期遗留污染或环境问题,无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二.运营期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燃气锅炉烟气通过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2m高排气筒排放;②针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加强厂区内绿化,在厂区内及周边植树、种草,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有组织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1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SO2:50mg/m3、NOX:200mg/m3、颗粒物:20mg/m3),无组织恶臭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涤废水、锅炉排水及软水制备清净下水,生活污水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博乐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洗涤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乐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软水制备系统废水与锅炉排水可视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3.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利用多孔海绵、夹缝软木等介质软化高噪声设备与地面或墙壁的触面,降低其振动频率,削弱噪声响度;合理布局,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建议针对部份高噪声设备设置专门的隔音间。4.固体废物:项目污水处理设备污泥经属性鉴别为一般工业固废并且含水率低于60%后送至博州金三角一般固废填埋场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至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废包装材料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离子交换树脂1年更换一次,厂家上门更换,随即带走,不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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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博州纤维检验所棉花标准样品研制楼建设项目

博州博乐市建业路20号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纤维检验所

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新建实验楼1栋,总建筑面积6502.38m2,框架结构,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920.86平方米,地上六层建筑面积约5581.52m2,及附属设施的建设。本项目楼体内共设置5个单位,分别为博州计量检测所、博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实验室、博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化验室、博州种业发展中心种子检验室和博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兽医实验室(仅涉及微生物实验,不涉及实验动物的饲养等),不开展P3、P4实验。

2.本项目总投资为1998.34万元,环保投资为12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16%。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本项目已建成,经现场核实无施工期遗留污染或环境问题,无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二.运营期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对于有机废气(按非甲烷总烃计),实验室设通风橱,通风橱配套设置集气罩收集实验废气(收集效率90%),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40%)后经排气筒(DA001,27m)引至楼顶排放;对于无机酸性废气,实验室设通风橱,通风橱配套设置集气罩收集实验废气(收集效率90%),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40%)后经排气筒(DA002,27m)至楼顶排放;对于无机碱性废气,实验室设通风橱,配套设置集气罩收集实验废气(收集效率90%),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40%)后经排气筒(DA003,27m)至楼顶排放,本项目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120mg/m3),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氯化氢100mg/m3,氮氧化物240mg/m3)、氨气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氨气16.4kg/h)要求。②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通风橱捕集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氮氧化物和氨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氨气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2.废水: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水、实验作业排水、润洗作业排水、清洗作业排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实验作业排水全部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排放。润洗作业排水和清洗作业排水经项目设置的废水综合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汇入博乐市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排水和生活污水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博乐市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3.噪声:设备选型上应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振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合理布局,将实验区和办公区分开布置,噪声较大的设备尽量远离办公区。空调系统等产噪设备进行减振、消声及隔声处理。设备定期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故障性噪声排放。4.固体废物:①一般固废:纯水制备过程中滤膜和RO膜需定期更换,封装后在制水间内暂存,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纯水制备的活性炭滤料需定期更换,封装后在制水间内暂存,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纯水制备混床的离子吸附树脂需定期更换,封装后在制水间内暂存,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实验废物一般为未沾染试剂的废瓶、废包装物,项目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处置。项目种子检验室会产生一定量不同生长阶段的植株,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实验室设置垃圾箱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危险废物: 实验作业排水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7-49)。收集后用符合存储要求的密封容器临时存储,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实验室废弃试剂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7-49),经封装后在危废间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替换下来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替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经封装后在危废间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农业实验室检测后的植物样品因沾染各类试剂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7-49),实验室采用符合存储要求的密封容器临时存储,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兽医实验室检测后的动物样品因沾染各类试剂属于危险废物(HW01医疗废物,废物代码841-001-01)。实验室将废动物样品灭活,采用符合存储要求的密封容器临时存储,委托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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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网新疆博尔塔拉供电公司110kV莫巴线4号等2基杆塔维修

博尔州阿拉山口市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新疆博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本项目为改建,本次将110kV莫巴线原4号、原5号水泥杆原址更换为铁塔,同步更换原3号~原6号区段110kV输电线路导、地线及金具。改造线路路径合计0.731千米,电压等级110千伏,单回路架设。

2.本项目总投资为31.74万元,环保投资为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2%。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水:塔基基础养护时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在吸水材料上洒水,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自然蒸发。2.废气: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施工道路、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3.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严格把控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4.固体废物:本项目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弃方;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组织运力将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拆除的水泥杆塔以及更换的绝缘子和导/地线由博尔塔拉供电公司按公司制度统一处置,具体为: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博尔塔拉供电公司物资库,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竞价拍卖,由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5.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用彩条旗限界,尽量控制作业面,减少扰动面积;涉及永久占用草地的塔基基坑开挖区域应分层开挖,将表层20cm土层单独堆放,待施工结束后,将表层土用于基坑周边地表覆土,进行迹地恢复;建筑材料及土方堆放底部铺垫彩条布,以减少场地清理对地表结皮的破坏,临时堆土顶部和四周苫盖密目网;开挖土方临时堆场不得超出临时施工用地红线范围,不得随意超出作业宽度进行土方的临时堆放;在塔基基础、铁塔及砼杆拆除等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塔基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减少水土流失;对作业区、牵张场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必要时进行喷水增湿,以便自然植被的生长恢复,占用草地的区域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二.运营期影响及措施:1.电磁环境: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2.噪声:优化导线特性,加强运行管理。3.生态环境:对塔基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及土地平整夯实,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进行恢复。4.固体废物:仅在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为一般固废,检修完毕后集中收集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博尔塔拉供电公司按制度统一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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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刘鑫


上一条: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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