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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5月7日,博州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5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传 真:0909—2319546
通讯地址: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综合办公楼2号楼4061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博州赛里木湖110千伏变电站二期扩建工程
博乐市赛里木湖景区附近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精河县鑫辉义建材有限公司新建沥青混泥土拌合站项目
精河县工业园区南侧
精河县鑫辉众义有限公司
新疆升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并非工程招标,请勿来电咨询工程招标情况。
审核人:苏荣
上一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下一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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