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及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㈠ 废气 施工期过程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堆场表面湿润,减少粉尘产生。 运营期开挖和进料过程采用配备喷雾洒水设施抑尘;矿石皮带输送过程设置密闭的传输廊道;筛分粉尘采用密闭设施作业,进入筛分机同时喷洒大量的水进行湿法筛分;混凝土搅拌粉尘密闭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筒仓顶部呼吸口处配套安装脉冲除尘器高空排放;堆场颗粒物采取防风抑尘网和洒水降尘、编织覆盖等措施;道路运输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经上述措施后污染物的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㈡ 废水 施工期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施工期结束后可直接用于运营期生活污水的处理。 运营期洗砂废水和商混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后,用于矿区绿化。 ㈢ 噪声 施工期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环保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安装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运营期各种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耳罩、距离衰减、基础减震、运输车辆定期添加润滑油等措施来降噪,经过降噪后,噪声的排放标准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㈣ 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工程弃渣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程弃渣禁止随意堆存,集中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全部清运至博乐市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五台社区垃圾转运点,由五台社区生活垃圾清运设施清运;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五台社区垃圾转运点,由五台社区生活垃圾清运设施清运; 废布袋更换后由厂家带走回收,不在项目区内储存;废混凝土渣、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全部回用于生产;实验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五台工业园区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经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 ㈤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采取尽量减少占地、减少地表扰动面积、施工期土方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制定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控制施工作业带、控制施工人员数量、设备和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等防护措施等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开采期间表土剥离土壤应分层有序堆放,并控制合理的堆放边坡,土壤堆置表层采取人工洒水措施促进结皮并由防风抑尘网苫盖,控制开采活动地表扰动面积,限制车辆行驶路线,表土和废石合理有序堆放,边开采边回填,以尽量减小扰动范围;开采结束后,对开采区进行表土恢复,对开采迹地进行撒播草籽,矿山开采过程中及闭矿后按照三合一方案要求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保护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