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9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综合楼2号楼4061室
邮 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博州博乐市前进水源工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
博乐市开源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皓东(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1.节制分水闸及压力前池:包括1孔节制闸和1孔引水闸,节制闸最大下泄流6.6m3/s,引水闸设计引水流量3.0m3/s,闸室均采用开敞式结构形式,压力前池通过陡坡段接上游的引水闸闸室;2.引水管道:长度5.84km,采用重力自流输水方式,管道设计流量为3.0m3/s,管径DN2.0m,单管布置;3.进水建筑物:进水流量为3.0m3/s,进水管线为单管,管道内径2.0m。进水管进入水库依次设置检修阀、坝下埋涵、进水检修闸井、消力池后流入水库;4.调蓄水库:由东西南北四个坝段围筑而成,轴线总长3405.260m,总库容950万m3。坝体采用土工膜斜墙坝,库盆采用土工膜水平防渗,最大坝高24.2m,坝顶宽6m;5.放水建筑物:设计供水流量为5.5m3/s,放水建筑物由进口引渠、工作闸井、坝下埋涵、放水阀井、放水明渠等组成;6.防洪堤:在坝体西北、东侧段布置2处防洪堤,总长2.772km,防洪堤为梯形断面,高2.5m,顶宽4.0m,防洪堤采用砂卵砾石填筑;7.道路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进场道路,长200米,路面宽6.5米。新建沥青混凝水库环坝道路,长3.7公里,路面宽6.5米。永久占地136.74h㎡,临时占地67.93h㎡。项目总投资49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9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4%。 |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废气污染防治:食堂油烟经集烟罩收集后,再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经专用烟道引到建筑楼顶排放;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最终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冬储夏灌,用于管理区绿化,不外排。 加强水资源统筹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引水量和引水过程引水,严禁超引水,优先考虑流域生态用水。在新布哈渠首设置1个生态流量监测断面,拟选用多普勒超声流量计观测流量。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闸门电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很小,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应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渣经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土壤影响环保措施 运营期妥善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渣,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处理后冬储夏灌,用于管理区绿化,不外排,运营期做好污水管道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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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