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建设单位对车辆和机械扬尘,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利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进出道路洒水,施工期剥离的表土堆放于堆土场并定期洒水;采用覆盖物苫盖施工场地堆放的建筑物料,减少扬尘产生;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将卡车在施工场地的车速减少到10km/h;在遇有4级以上大风时停止土方工程。 (二)废水。施工期建有防渗旱厕,产生的生活污水待施工结束后清掏作农肥;要对建筑材料进行安全堆放,并注意防雨处理。施工期严禁将生活污水倒入博尔塔拉河,不得在水体附近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 (三)噪声。本项目施工机械主要为挖掘机等设备,要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加快建设,缩短施工周期,有效控制施工期噪声。 (四)固体废物环。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方用于厂区平整;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施工期严禁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倒入博尔塔拉河,建筑材料等不准堆放在河流附近,并应设蓬盖和围栏,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需采取修建挡土墙、排水沟、开挖面及时压实等一系列措施,土石方工程尽量避开暴雨季节,将水土流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本项目占地均为临时占地,待华电温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在温泉县扎勒木特乡投资建设的“新疆华电温泉县50万千瓦风电项目”及“新疆华电温泉县50万千瓦风电配套220kV升压汇集站项目”建设完工后,本项目建筑内容及生产设施全部拆除,并按照已批复土地复垦方案内容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做好临时用地监管、复垦工作。 二、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原料装卸和堆场粉尘设置封闭原料库和密封输送带,设置洒水降尘,可以减少90%的粉尘排放;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于封闭间内沉降;运输车辆扬尘经设置洗车台,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原料运输车辆苫盖、限速缓行等措施后,扬尘可以降低80%。 (二)废水。本项目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搅拌机、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罐车罐体清洗用水。项目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掏运,用于农业堆肥。厂区东北侧建设一套三级沉淀池,清洗废水经导流渠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严禁将生活污水倒入博尔塔拉河,严禁向河内排放生产废水,禁止员工在水体附近清洗车辆、生产器具等。 (三)噪声。从声源设备上进行噪声控制,选取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隔断噪声的传播途径,能置于室内的设备全部置于室内。项目搅拌机置于搅拌楼内,空压机置于室内。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四)固体废物影响环保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固化混凝土产生量较少,收集后运送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布袋由设备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设备检修过程中将会有少量废机油产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将生活垃圾、生产废料等固体废物倒入博尔塔拉河。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存放于项目区危废暂存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处置。 (五)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严格控制边界,避免破坏地表植被;固定运输道路,严禁随意乱开便道;运营期结束后,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场地的生态恢复工作,保持表土,做好生态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