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 1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6年01月12日 12:39  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综合楼2号楼

4061室

邮编:833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博吉风电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博州博乐市、精河县

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220千伏线路1条,总长52.3千米。起于博吉220kV升压汇集站,最终接入国能博州电厂750kV升压汇集站220kV侧。承担风电共64万千瓦容量的送出任务。

新建铁塔133基,其中单回路杆塔26基(直线塔21基,耐张塔5基);双回路杆塔107基(直线塔89基,耐张塔18基)。

全线导线采用4×JL3/G1A-400/35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四分裂子导线正方形排列,分裂间距为450mm。全线架设双地线,单回路段地线采用两根24芯0PGW-120复合光缆;双回路段两根均采用48芯0PGW复合光缆。

本项目总投资为9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51%。

一、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定期针对施工机械进行保养。

(二)废水。在输电线路沿线修建环保厕所,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后定期清运至五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河道跨越处,牵张场、施工道路等临时设施应远离河道设置;架线施工采用张力放线展放方式,导引绳展放采用无人机,避免导线架设对河面产生扰动;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及倾倒垃圾、弃土、弃渣、污水;禁止在水中及临河区域清洗车辆设备。

(三)噪声。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施工期所用机械设备及车辆应采用低噪声型的机械设备,将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四)固体废物。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生活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弃土用于塔基护坡及道路铺垫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场地,材料运输过程中对施工道路进行合理地选择,施工运输道路一般为单行道,尽量避免过多扰动原地貌,避免在植被完好的地段进行道路修筑工作。施工时应在工期安排上合理有序,先设置围栏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尽量减少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除施工必须不得不铲除或碾压植被外,不允许以其他任何理由铲除植被。塔基开挖时要将表层熟土分装在编织袋内,堆放在临时堆土场的周围,用于施工结束后基坑回填,临时堆土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的措施,回填后及时整平。施工中要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减少破坏原地貌、植被的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将基础余土在塔基区征地范围内平整压实,临时占地需及时清理施工迹地,并及时采取表土回覆措施、洒水和植被恢复措施。

二、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一)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影响。

(二)噪声。加强设备检修管理,加强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二)固体废物。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废旧金具和人员生活垃圾由检修人员回收带走,不随意丢弃。

(三)电磁环境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

(四)生态保护措施运营初期加强对生态恢复区的管理和植被抚育,确保植被成活率,尽快恢复区域植被。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对于无法通行路段可采用人工巡线或无人机巡线,运检维修人员禁止踩踏破坏输电线路沿线植被,车辆运输、巡检不得开辟新的道路。

/

审核人: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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