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及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㈠ 废气。施工期道路及施工面洒水降尘、物料运输篷布遮盖、土石方采用防尘布(网)苫盖、禁止焚烧可燃垃圾。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㈡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自然蒸发。洗漱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后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卫生厕所,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不在河道内立塔,科克赛河在跨越处左、右岸及主河槽之间地势较高处分别设置塔基。规范施工行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堆料场、牵张场,禁止将剩余土方倾于河道内或堆弃于河岸。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采用吸污车拉运至温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置。 ㈢ 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限制夜间施工。 运营期变电站首选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变电站周边及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 ㈣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施工土方回填、护坡、堆高及迹地恢复,弃方及建筑垃圾由委托单位合理处置;可用包装袋等统一回收、综合利用。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置;温泉220kV变电站设置事故贮油池1座,容积90m3;变压器底部设地下钢筋混凝土贮油坑,事故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电气设备交由原厂处置或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㈤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变电站须按功能分区布置;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保证变电站及线路沿线电磁环境影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的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㈥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占用草地应在施工前及时办理草场征占和土地征用手续;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条旗、围栏控制作业范围;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铺垫及苫盖措施;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对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区域,在施工结束后,对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对扰动区域适当洒水增湿,使其自然恢复,逐渐恢复为原有地貌;加强宣传教育,设置环保宣传牌。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合理定位塔基,缩小施工活动范围,杜绝产生任何生活垃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对施工人员做好宣传及监督工作,控制施工人员数量,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运营期巡检通行依托周边已有道路作为输电线路巡检道路;对植被发育欠佳且具备人工恢复条件的塔位段,在运行期可适当洒水增湿,逐渐恢复为原有地貌。 在红线区内进行的任何维护或检修活动,采取与施工期同等严格的生态保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