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根据自治区过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博州市场监管局现针对过期食品相关问题发布消费提示:
一、选购时注意
1.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超、农贸市场、正规便利店等渠道购买食品,远离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
2.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务必仔细核对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较新的产品;同时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渗漏、鼓包等情况,警惕标签模糊、字迹擦拭覆盖的可疑食品。
3.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选购时,先确认商家资质,下单前查看商品详情页的生产日期与储存要求,收货后第一时间核对实物与线上信息是否一致;冷链运输食品需检查运输温度是否达标,切勿因“秒杀”“促销”冲动消费而忽略保质期核查。
二、储存时注意
1.食品保质期的有效性以标注的储存条件为前提,需严格按照包装说明存放:冷藏食品及时放入冰箱(温度0-8℃),冷冻食品需置于-12℃以下环境,避免反复解冻。
2.冰箱内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并密封覆盖,防止交叉污染;真空包装食品开封后即开即用,未食用完毕的需密封冷藏并尽快吃完。
3.常温存放的餐饮食品不宜超过2小时,熟食再次食用前需彻底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定期清理家中冰箱、储物柜,将临期食品集中摆放并优先食用,避免长期存放遗忘导致过期。
三、食用时注意
1.食用前务必再次核对食品的保质期,即使在保质期内,若发现食品出现霉斑、颜色异常、质地发黏、异味刺鼻等感官异常,或罐头、瓶装食品出现鼓包、渗漏,均需立即丢弃,切勿食用。
2.油脂类食品(如坚果、食用油)过期后易氧化酸败,含蛋、奶、蔬果成分的调味品(如沙拉酱、花生酱)开封后需冷藏,发现霉变立即丢弃;鸡蛋等食材可通过清水浮沉测试辅助判断,漂浮的不宜食用。
3.生肉、海鲜、熟食及婴幼儿食品等高危品类,一旦过期或状态异常,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严禁食用;避免食用生食或未充分加热的食品,防止微生物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四、维权时注意
1.留存证据:购买时索要并保存购物小票、支付记录、食品包装等凭证,发现问题及时拍照固定证据。
2.及时投诉:若发现过期食品,可先与商家协商退换货,协商无果可拨打12315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电话投诉,依法维护权益。
温馨提示:食品安全无小事,过期食品可能隐藏严重健康风险。请理性消费,科学储存,共同营造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审核人:库尔班江·吐尔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