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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做出处罚的行政机关名称及日期
备注
1
博州环罚字﹝2023﹞3号
精河县昆仑水泥有限公司违反排污许可制度案
精河县昆仑水泥有限公司
916527005605525710U
闻丽虹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
该企业违反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该企业处以5.81万元罚款。
博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18日
审核人: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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