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博州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全州限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74亿元,同比增长7.5%。
分地域来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优于乡村。1—5月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6亿元,同比增长7.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0.13亿元,同比下降0.5%。
分县市看,两县增速高于两市。博乐市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7.46亿元,同比增长6.7%,拉动全州5.7个百分点。精河县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06亿元,同比增长12%,拉动全州1.4个百分点,温泉县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0.21亿元,同比增速16.6%,拉动0.4个百分点。
18类商品零售类值中,9类商品增速下降,8类商品增速上升,通讯器材类商品与上月持平。粮油、饮料类、烟酒类、金银珠宝类、五金电料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家具类、汽车类等9类呈下降态势,服装类、化妆品类、日用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家用电器类、中西药品类、石油类等9类呈上升态势。饮料类、烟酒类增速分别为49.8%、56.3%。
从四项构成看,住宿业复苏显著。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174亿元,同比增长36.4%,增幅提升10个百分点,餐饮业实现零售额为0.622亿元,同比增长74.6%,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25亿元,同比增长13.0%,批发业零售额3.69亿元,同比下降4.8%,降幅收窄4.6个百分点。
审核人:石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