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统计局审定反馈,一季度,博州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6亿元,同比增长50.7%,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80.3个百分点。
一、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自治州在抓好疫情防控成果不断巩固的同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通过“就地过节”给春节期间消费品市场带来了积极影响,实现了双循环格局运转良好,有力的促进了自治州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
㈠批发零售业恢复快于住宿餐饮业。从分行业情况看,全州批发业实现零售额1.51亿元,同比增长78.4%;零售业实现零售额7.17亿元,同比增长50.8%;住宿业实现餐费收入及零售额0.04亿元,同比下降2.3%;餐饮业实现餐费收入1.04亿元,同比增长31.9%。四个行业中,批发、零售、餐饮三个业均实现了较快增长,住宿业仍在缓慢恢复中。

㈡城乡消费市场日趋繁荣,城镇增速略快于乡村。从城乡划分情况看,全州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05亿元,同比增长51.0%,城镇所占比重为83%,较2020年提高0.4个百分点,乡村所占比重17%。城乡比例的变化体现了小城镇建设成果,乡村居民向城镇逐步集中。
㈢县市社零总额均实现较快增长。各县市社会消费品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其中:博乐市实现社零总额7.69亿元,同比增长50.9%;精河县1.3亿元、增长50.7%;温泉县0.6亿元、增长51.7%;阿拉山口市0.14亿元、增长35%。
㈣限额以上企业主要零售类值实现增长。15个零售类值14个实现增长。其中,石油及制品类(占比34.2%)增长87.6%,汽车类(占比29.3%)增长96.4%,粮油、食品类(占比15.5%)增长10.1%,中西药品类(占比6%)增长56.2%。

二、消费品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限上零售企业中仍有两成企业下降或停业。全州27家零售企业中,21家正常经营并实现增长,占零售企业总数的78%。停业2家、4家下降。
㈡小型及个体住宿餐饮业快速恢复。得益于疫情防控阶段性重大成效,数量众多的小型及个体住宿餐饮经营业主率先感受到暖意,营业额快速增长。限额以下住宿业营业额增长41.3%,高于限额以上72.5个百分点;限额以下餐饮业营业额增长61.5%,高于限额以上47.9个百分点。
㈢升级类消费品市场规模较小。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分类的27种商品零售类别来看,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粮油、食品类、中西药品类四类商品占比超过8成。消费升级类消费品虽然实现较快增长,但所在比重较小。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分别增长71.6%、86.3%、88.2%。四类商品在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中的比重仅为5%。
㈣大型餐饮企业少。目前我州无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只有限额以上个体工商户7家,限额以上餐费收入在社零总额中的份额较低,只有不到2%的份额,对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较弱。
三、加快消费品市场的对策建议
㈠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一是建议加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商贸综合体等消费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引进知名商贸企业和连锁店,形成商业集聚效应,稳控市场物价,提振消费信心,让更多消费释放在本地。
㈡加大申规入统力度,抓实增量培育。各部门积极配合,抓好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申报入库工作。批发零售业要重点关注居住类消费品商品经销企业(包括家具、装修装饰材料、五金电料类商品)的升规纳统工作。做好成长型企业的升规入统,限额以下企业达到限额标准的,及时组织申报。采取措施引导个体住宿餐饮注册为法人企业,提高限额以上企业比重。
㈢力促消费市场提质扩量。组织相关商贸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发挥各类活动辐射、撬动商业杠杆的作用,促进消费增长,带动消费市场快速发展。要大力促进居民消费,要用好“五一”5天假期等黄金节点,充分挖掘品牌经济、旅游经济、夜间经济等新消费增长点,强力释放消费需求。
㈣加强对重点属地进出口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各相关部门应密切跟踪国家、自治区政策导向,深入一线,及时掌握制约进出口贸易的各类因素并认真研究分析,主动作为,破解制约瓶颈,全面落实各项惠企政策,确保进出口贸易额实现快速增长。
审核人:石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