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博州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保持稳定增长,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08亿元,同比增长19.2%,仍保持在较高增长区间。
从消费地域来看,1—10月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9.83亿元,同比增长2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0.25亿元,同比下降20.8%。
从县市看,各县市均保持较高增速。博乐市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7.2亿元,同比增长19%,拉动全州16.3个百分点。精河县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2.38亿元,同比增长21.4%,拉动全州2.5个百分点,温泉县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0.49亿元,同比增长15.9%,拉动全州0.4个百分点。
从商品类值来看,7类商品增速下降,7类商品增速上升,金银珠宝类、通讯器材类、五金电料类商品与上月持平。服装类、化妆品类、日用品类、中西药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家具类、汽车类等7类呈上升态势;粮油类、饮料类、烟酒类、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家用电器类、石油类等7类呈下降态势。
从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四项零售额构成来看,各项指标增速都较高。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51亿元,同比增长78.3%,增幅提升9个百分点,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3亿元,同比增长44.7%,批发业零售额9.22亿元,同比增长7.9%,零售业实现零售额9.05亿元,同比增长27.2%,较上月提升1.7个百分点。
审核人:张自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