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自治州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完成9.2亿元、增长5.4%,较1—3月提升1个百分点。4月当月完成2.51亿元、增长8.2%,实现稳步提速。
博乐市实现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7.26亿元、增长4.9%,拉动全州增长4个百分点,占全州总量的78.9%,压舱石作用凸显;赛管委完成0.09亿元、增长172.7%,拉动全州增长0.7个百分点,增速亮眼;阿拉山口市0.36亿元、增长15.7%,拉动全州增长0.5个百分点;精河县1.21亿元、下降1.2%,下拉全州0.2个百分点;温泉县0.29亿元、增长11.9%,拉动全州0.4个百分点。

按消费类型分,餐费收入增速高于商品零售增速。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长4%,餐饮收入增长15%。
分商品类别看,11类商品增长,4类消费品下降,大宗商品较上月降幅收窄。石油零售类增速较上月回升4.8个百分点、汽车零售类较上月回升5个百分点。基本生活类商品稳定增长,消费支撑作用明显。日用品类、粮油食品类、烟酒类、饮料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3.4%、33.7%、28.3%和10.1%,合计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5.8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比重为19.7%。以旧换新类商品销售较好,消费需求有效释放。限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当月同比增长10.6%,累计同比下降4.5%,较1—3月回升5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1.5%,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2个百分点。
从限上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四项零售额构成来看,零售业零售额增速优于批发业零售额。批发业实现零售额3.57亿元、下降1.7%,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45亿元、增长7.4%,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32亿元、增长26.8%,餐饮业实现零售额0.86亿元、下降0.6%。
审核人:石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