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版
网站支持Ipv6
注册 登录
【违法行为】2023年12月19日,博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泉县某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新建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已经开始建设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处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王某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审核人:翁建平
上一条:博州卫健委2024年4月份行政处罚结果 下一条:博乐市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违规上岗作业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