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第3项第2条)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有群众举报反映精河县托托镇火车站噪声扰民问题,相关部门未有效办理,此次督察仍有来电投诉举报。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1月30日前
三、整改目标
妥善解决托托镇火车站噪声扰民问题
四、整改措施
一是精河县与乌铁局阿拉山口站对接,实地勘察,2025年4月底前制定整改措施。二是乌铁局阿拉山口站向乌铁局报告,火车进入托托镇辖区范围不得鸣笛,2025年6月底前取得批复。三是精河县结合实际2025年10月底前采取绿化种植或铁路声屏障等措施,解决火车噪音扰民问题。
五、完成情况
一是核实环评与验收情况。经与乌铁局对接确认,兰新线乌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在实施前已依法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原自治区环保局批复(新环自函〔2008〕290号)。项目运营后声环境敏感点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4b类限值要求,且已于当年通过自治区环保厅验收。自2011年开通以来,该路段未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奎屯车务段已于2023年3月7日就相关情况向州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
二是推动限鸣措施落地。积极协调阿拉山口站和乌铁局,阿拉山口站于2025年3月31日向乌铁局集团公司计划统计部发函《关于协调解决托托站限制鸣笛的函》。根据乌铁局批复的《关于增加兰新线限鸣区域的通知》,自2025年6月3日起,兰新线限制鸣笛区域从乌西站(含)至四棵树站(不含)之间的上下行正线、到发线,扩展至乌西站(含)至精河站(含)之间的上下行正线、到发线。通过扩大限鸣区域,有效减少列车鸣笛频次,切实降低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三是实施绿化降噪与隔音门窗工程。为从源头降低噪音影响,精河县托托镇政府按照整改要求在铁路沿线开展林木种植工作。目前,已累计种植树木200余棵,逐步构建起生态隔音屏障,有效减缓噪音传播。截至当前,已为1户居民在房前安装隔音板(规格:4米×50米),为2户居民安装隔音门窗,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降噪效果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相关住户室内噪音水平已符合国家标准与要求。
经工作人员实地走访与视频记录确认,李军、孙培庆、袁德伟等3户居民对当前整改措施均表示满意,铁路沿线噪声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四是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成效。通过跟踪督办,各项治理任务均按照计划完成,与居民沟通,意见处理满意,形成了“治理-反馈-优化”的良性循环,保障了整改成效的稳定性。
经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一致认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销号备案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9-5332293(精河县)
邮箱:123631331@qq.com(精河县)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9-2275028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3日
审核:杨志强